——新浪博文(外六篇)
作者:狠談國事
2013-07-25 22:40:21
今天,我忍不住寫一點雜感。
※ 偉大人物被審判,整個民族在丟臉!
※ 到今天,我才知道,打老虎是這個打法!
※ 好不容易對上層積累起來的信心全部付諸東流。
※ 這是一個最糟糕的結果,說明我們的集團內沒有協商,沒有妥協,隻有你死我活。
※ 老百姓對一個下台的高官深表同情,趙*紫*陽之後是第一人。
※ 被人民心中愛戴的人被打倒,在報紙上被愛戴的人正在台上做報告。
※ 壞蛋在台上唱戲,好人在家裏歎氣。
※ 由用政治犯整人,到用刑事犯整人,我們看到了中國法製的進步!
※ 用刑事犯來整人,說明了不敢否定其唱紅打黑,不敢否定其關注民生。
※ 某些人,你們想把中國帶到何方?
新聞標題點評:《人民網:廣大重慶市民
一定要堅決擁護中央的決定 維護穩定》
冷 香
2013-07-25 15:23:10
“人民網:廣大重慶市民一定要堅決擁護中央的決定 維護穩定”這是剛剛看到的一則新聞標題,頗耐人尋味。
這個新聞是向“廣大重慶市民”發出的倡議,倡議的主語是誰?是我們這些重慶市民之外的人嗎?誰擔心廣大重慶市民不擁護?根據一貫提倡什麽就缺少什麽的定律,那麽言外之意是不是廣大重慶市民並不擁護?至於“廣大”,這是否意味著除了少數人外大多數市民都不擁護?那麽,重慶市民的大多數又是些什麽人呢?
再看“一定要”三字,這是商議還是命令?“你們'一定要擁護'”,如果我們不擁護,那麽會怎樣呢?
“堅決”二字更有意思了,高唱民主的人要市民“一定要堅決”,也就是市民連自己選擇立場或搖擺的權利都沒有,這是什麽樣的民主式的“強奸”?
還有“中央的決定”也有意思,哦,原來審判某人是中央的決定,那麽是不是法治的需要呢?一個罪犯被審,首先應該是法治的需要還是中央的決定?
最後“維護穩定”四字,也有意思,審判一個罪大惡極的罪犯不是人人歡欣嗎?社會何以有不穩定之憂?難道是審判了一個不該被審百姓不願去審的人?
人民網,有意思。不知道這次是不是代表人民說話的,如若這回還是代表人民,那麽,我這裏嚴正要求:請別代表我,雖然我是真正的人民。
作者:孔祥德
2013.07.25
自去年3.14以來,我便對習近平大失所望,他登場後一係列的豪言和新政,總覺得不是忽悠便是做秀,沒有一件兌現過,剛開始我也曾不止一次地懷疑過自己的判斷,有時還忍不住隔三差五地寫篇文章評論幾句,到了後來,隨著判斷的一次次應驗,我連評論的興趣都沒有了。
溫相“餘孽”某 公之際,大大雖未皇袍加身,但已是體製內板上釘釘的儲君,雖不是一言九鼎也算舉足輕重,沒有大大的首肯,某公何以落到今天這畝田地?就算到了今天,大大已 黨、政、軍三權在握,該百無禁忌了吧,又有什麽作為嗎?出現這樣的結果,無非兩種原因,一是大大不願某公重見天日,怕奪了自己風頭,二是大大軟弱無能,被 某種力量挾持和包圍,缺少放手一搏的膽氣。然而無論哪種情況,指望大大救贖某公似乎起來越遙遠。
這些天來發生的咄咄怪事,讓我覺得第二種情況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從始致今,大大的軟弱便被某公的政敵利用的淋漓盡致,大大出訪十日,國內烽火連天,幾乎燒遍 大江南北、長城內外,一樁比一樁詭異,一件比一件離奇,顯然是在向大大發難,而大大似乎毫無還手之力。眾多大大的支持者失望而又焦急,習大大,你到何時才 出手?
就連劉誌軍受審,也絲毫看不到大大打老虎的決心,本來,順著劉誌軍這隻小老鼠追上去,打老虎指日可待,然而,從庭審過程及官媒透露的信息來看,完全與人們的願望背道而馳,可以斷言,劉誌軍肯定死不了!
非但死不了,似乎還在向那位不識時務的某公傳遞信息,隻有配合“審判”,給組織一個體麵的台階下,才能從輕發落,劉誌軍聲淚俱下不是最好的榜樣嗎?
不經意間,卻讓某公“敢於惡鬼爭高下,不向霸王讓寸分”的錚錚硬骨又一次展現在世人麵前,想必他至今也不肯屈服吧!
而我們,難道隻能在端午節這樣的日子,懷著屈原一樣的悲愴,發一篇帖子,渲泄一下胸中的憤慨嗎?
作者:江清月近人020
2013-07-25
試問:
黑壓壓8000萬D員,
哪一個有他這樣一身正氣?
哪一個有他這樣嫉惡如仇?
哪一個有他這樣執著為民?
哪一個有他這樣滿懷情深?
哪一個有他這樣政績斐然?
哪一個有他這樣造福一方?
哪一個有他這樣揮灑自如?
哪一個有他這樣運籌帷幄?
哪一個有他這樣眾望所歸?
哪一個有他這樣深得民心?
有,站出來,
哪怕你受賄2個億,
老子照樣頂你,
膜拜你!
吼吼,一個都沒有!
我看見的是表子立牌坊;
我看見的是男盜又女娼;
我看見的是吹拉又彈唱;
我看見的是欺下又瞞上;
我看見的是空手套白狼;
我看見的是無官不在貪;
我看見的是奸佞害忠良;
我看見的是喪心又病狂!
噫,算了吧,
你們玩吧,
俺關起門來睡大覺,
美美做個“中國夢”去了!
打擊黑社會案提起公訴
作者:2770800340
2003.07.25
7月25日電 薄熙來涉嫌愛民、為民、跟腐敗作對犯罪一案,經依法指定管轄,今日已由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薄熙來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濟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 來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廣大老百姓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貪官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貪汙公款,為老百姓謀幸福;濫用職權,致使某害民集 團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愛民、為民罪、為百姓謀幸福罪追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並罰。
作者:點一點123456
2013-07-25 19:49:48
薄熙來的在山東提起公訴,是否公開審理?還不清楚。假如直播,人們可以直接聽到他對自己罪行的承認。但願,不要再讓人民看到安徽他老婆的那樣的事情。天下最無恥的摸過於造假,可是人民清楚地看到了安徽做的事情。我們都知道,很早的時候我們就做過這樣的事。公訴林彪,“四人幫”反革命集團。可是,到今天人民都遺憾。甚至,譴責不公正。安徽的薄穀開萊,又一次洗刷中國執法的恥辱。希望薄熙來這次不要出現這樣的事情,否則就徹底的失去人心了。
薄熙來有今天,是中國曆史的一個稀奇。他是政治 犯,這是全國人民都知道的。把他與腐敗聯係到一起,不能不讓人民大開眼界。共產黨幹部不幹淨,這是世界都知道 的。如果說有幹淨,一定是廟裏的菩薩。薄熙來也逃不過這樣的光榮,畢竟他也是這個戰壕裏的一分子。一個村長,都有個幾百上千萬。何況,薄熙來在那麽高的位 置。從這個地方把他揪出來,更能讓人民服氣,也不損組織的偉大。審判他,不能證明我們已經腐朽的組織有什麽光明。老百姓也不會因為他存在問題,而鄙視他。 因為,中國就找不出一個在這上麵沒有問題的官。公開,是人民要看到的。至於,公正已經不重要。人民期待著這一天,薄熙來站在被告席懺悔。
作者:小康到大同
2013-07-25
一年多了,真該給個完善的說辭了!開始伸四指發狠說,**必須反思!是文革餘捏,那就是政治性的,後來改口,刑事性的。那麽二者到底是合並還是以後者為主?時間也夠寬裕了,難道還沒有製造好罪名?!別說當老總,朝南暮北的戲子都讓觀眾大倒胃口,也不夠格!而且你們還嫌豆腐渣工程不夠少,臨別還要來個政治爛尾樓?輕輕的舉起了,這麽久也不放下,哪怕現在說他把共和國賣了也罷,總之是你們說了算,主要求你們快點定下來,這讓人心懸半空中的做法是最缺德的!這要不是折騰人,還有什麽是折騰人?塔嗎啦個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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