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下性道德狀況有史以來最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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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楊早

清華大學副教授易延友終於道歉,刪除了幾條微博,包括那句千夫所指的話:“即便是強奸,強奸陪酒女也比強奸良家婦女危害性小”。而有些評論員還在嘴硬,他們說,易教授隻是說出了人們“心中默認的看法”(@黃章晉ster),還有人將這種看法稱之為“實質正義”:“從實質正義上來說,強奸妓女與強奸良家婦女,對被害人的傷害程度大不同。這無需多解釋,隻取決於你是個誠實的人還是個*****的人。”

看了好多批評甚至詈罵易延友的評論,我想再次感慨一下這個社會太缺乏信任,尤其是累積多年泛濫一時的“磚家叫獸過敏症”。結果是憑一句話就開噴,然後是大罵清華,然後是感慨中國高等教育完全失敗,最後是自己孩子考上清華也不讓去上——最後一句當然是幻想,懶於思考的人哪有如此的節操。

我非常不讚成易延友這句結論。但是我主張先作分析,再看語境,想想為什麽一位法律學者會說出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韙的話?
“強奸陪酒女也比強奸良家婦女危害性小”這句話,可以認為是一種主張(應然),也可以看作一種客觀描述(實然)。鑒於易延友後來將自己這句話說成“真理”,這句話有價值主張的成分。但這種價值主張,也確實基於某種事實,需要分層次討論。

強奸對受害者生理、心理造成的傷害,當然會有不同,但那是個案、個體的差異,你決不能說因為這個是陪酒,那個是良家,就肯定前大後小。是的,有人是這麽想的,比如評論員李鐵 那隻沙豬。但我覺得身為法律學者的易延友不會犯這種太明顯的邏輯錯誤。他想說的,應該是確實在從蘇聯到中國法律中存在過的“社會危害性”。

強奸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行,所謂社會危害性的衡量,其實是強奸案本身造成的社會影響。正如同樣是殺人搶劫,如果死者是兒童,如長春劫車殺嬰案,一定會引發公眾更大的同情與憤怒,以及更多的恐懼。這種情緒基於一種共同道德的假設:人應該更同情弱小的兒童,即使是殺人凶手。反過來說,殺戮兒童之社會危害性,甚於殺害成人。

“強奸陪酒女也比強奸良家婦女危害性小”這個推論,在某種前提下是成立的,這前提就是整個社會的道德標準(尤其是性道德)都比較嚴苛。在這種道德標準下,陪酒女等性工作者,本身就帶有原罪,她們被強奸被殺害,雖然也不合法,卻可以視為某種道德審判或因果報應,因此在公眾心中不會激起太多的負麵情緒,甚至收獲如雷采聲也不一定。

易延友的這句話,與其說是男性霸權主義,不如說是功利主義,蓋功利主義以社會整體的福祉為衡量標準,像妓女這樣的職業,在道德層麵上冒犯了大多數人,當然會造成更大的社會危害性,她們受到侵害,屬於“壞人打壞人”,社會危害性就小。

說到這裏,可以重讀王小波的雜文《“奸近殺”》,“奸近殺”正是古代社會的道德觀念,道德水準與生命價值建立了連帶關係。王小波講了一個故事道:

“小時候,我有一位小夥伴,見了大公雞踩蛋,就揀起石頭狂追不已,我問他幹什麽,他說要製止雞耍流氓。當然,雞不結婚,搞的全是婚外戀,而且在光天化日之下做事,有傷風化;但雞畢竟是雞,它們的行為不足以損害我們——我就是這樣勸我的小夥伴。他有另一套說法:雖然它們是雞,但畢竟是在耍流氓。”

王小波由此感慨道:“不知為什麽,傻人道德上的敏感度總是很高……在道德方麵,全然沒有靈敏度肯定是不行的,這我也承認。但高到我這位朋友的程度也不行:這會鬧到雞犬不寧。”

在我看來,易延友等輩,包括去年反對地鐵清涼女裝的秋風等論者,都是道德敏感度過高之人。這裏麵甚至包括一些為“陪酒女”辯護的,因為他們使勁強調“很多妓女是為生活所迫”。是不是為生活所迫,不該是應否保護其身體、尊嚴及性自主權的前提。

中國當下的性道德狀況,是有史以來最混亂的時期。嚴苛者與寬容者並存於世,持戈相爭。我無意分辨其中高下,但主張這種價值判定的差異僅限於性領域,一旦涉及到法律領域,既不應當以被害人的職業為考量前提,也不當遽爾認定個人職業、私生活形象等因素會決定案件的“社會危害性”,更別提什麽“實質正義”。否則,正如有些法律學者指出的,此閘一開,性工作者就沒有被強奸一說了。

我們都是從道德敏感度過高的時代走過來的。小時候如果聽聞李天一案,你都能猜出大部分人會怎麽說:“女孩子也不檢點,去那種地方,跟那種人鬼混,被人害了,活該!”其實現在這樣想、這樣說的人,也自不少。隻是,畢竟也有很多人站出來對道德過敏症說不了。
如果大部分人都不再因受害者的職業,改變對受害者權利的維護與支持,所謂的“社會危害性”自然就小下去了。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回頭關注強奸案中的個體,而不是先給她貼上某種符號,先就著符號亂戰一場。竊以為,這才是“任個人而排眾數”的文明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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飽暖思淫欲,這是好事嘛! -Xfollower- 給 Xfollower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18/2013 postreply 14:18:45

這是男女之間的私事,人家願意怎麽支配人家的身體是人家自己的事情 -ouyanghui- 給 ouyanghui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7/18/2013 postreply 20:05:56

[性道德], 隻是男女之間的私事? 男女之間的私事該叫 -hillhawkus- 給 hillhawkus 發送悄悄話 hillhawkus 的博客首頁 (23 bytes) () 07/18/2013 postreply 21:11:12

強奸陪酒女也比強奸良家婦女危害性小------這話聽來很流氓 -hfhfndt- 給 hfhfndt 發送悄悄話 (210 bytes) () 07/19/2013 postreply 00: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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