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9月的那篇《中國官員為什麽選擇自殺而不願接受審判》文章中,分析當前中國刑事訴訟模式下官員受審的心態時說:
“專 權之下,法製化反腐越來越衰竭。《刑事訴訟法》越來越被被擱置和破壞,官方相信,包括現在最應講法的檢察院也相信,按現在的刑事訴訟程序,不可能破案,需 要用紀委的不受刑訴法製約的辦法才有用。所有指使這樣做的有權官員,對法律程序都是不相信的,對法庭審判也是不相信的,對律師作用都是不相信的。我已經不 至一次聽到反貪局長、檢察長、紀委的高官說,現在的縣長、縣委書記,隻讓我審個五天五夜,查個十來天,沒有一個是不夠判的。對自己隊伍的懷疑和不信任,已 經比百姓還不如。他們更相信內部的單方麵的匯報,相信內部的批示。
“這樣的人,等到他自己一犯事,一被“雙規”, 他知道即使有冤,法庭也不可能為他查明真相、澄清事實,請律師辯護隻是演戲,多化冤枉錢,象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說的:我是黨的人,怎麽能夠請律師同黨對 抗?黨要把我怎樣我就怎樣。他作為一個省委書記,根本不知道現代法製理念是怎麽一回事,根本不知道律師辯護對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自己先“自宮”了。他們即使知道有冤,也覺得不如冤枉承認還可能判輕一點。如果請了律師一辯,態度就不好了,就會重判了。好多檢察官和紀委人員,就是這樣“教育”被 告人的。全國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貴州省委書記劉方仁、安徽省委副書記王昭耀,自己出事後都是這樣看待法院和律師的。所以他們出事後,根本不想請律師,因 為他們知道中國的法庭審判完全是虛假的,請律師不過是過個程序,是根本沒有用的,判決方案早就討論好了。他們在台上時就是這麽幹的。從來沒有真正把法律當 回事。法院如果不按他們的批示辦,這些法院院長是不想當了。他們對中國的法製是完全不相信的。”
2008年4月11日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因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法定期限內,他沒有提出上訴。判決生效。當時官方媒體評論說,他終於知道自己罪大惡極,想明白了,不上訴了。胡長清、王昭耀出事的時候,家屬首先想到的都是如何找官方關係擺平,而對律師的辯護不抱任何期望,以致被訴訟掮客騙子騙走上百萬“律師費公關費”。劉誌軍為了把部下撈出來,叫丁書苗準備了4000多萬收買中紀委官員,從來沒有想到去請律師辯護。這次對待自己的案件,他自己和家屬請的律師被強行更換,於是對官方指定的律師說,不用辯護。錢列陽律師對媒體透露說:“他反複說的一條,‘犯罪指控本身,我都認,事實都是這樣’。不僅放棄辯護,叫我們也放棄辯護。”“對律師而言,最擔心莫過於在庭審現場出現被告人與辯護人意見不一致的情況。更有甚者,庭審現場出現過被告人製止律師辯護的極端例子,令律師極為被動。此前,在一位高官的庭審現場,就曾出現過被告人阻止律師發言的狀況。”劉誌軍對女兒帶信:“沒有什麽要說的,隻是叮囑,千萬不要從政。”重慶公安局副局長文強對兒子會麵也說:千萬不要從政。也不要去對抗。錢列陽律師說:“劉誌軍頗有點看透生死的感覺。他認為自己‘生是組織的人,死是組織的鬼’。”
很多不知道中國司法內幕的人,都相信了官媒和思想教育中的那些假話,以為他們真是認罪服法了,真心悔過了,心悅誠服了。沒有讀出他們在黨化司法的環境下,對中國司法能夠公正、獨立審判的深深的絕望。
而更可悲的是,所有參加司法活動的人,努力這樣在幹的人,都心知肚明地知道了這些高官為什麽這樣說。哪怕這種命運早晚有一天會降臨到他自己頭上。他們也願意積極地維護這種司法體製,做這種絕望輪回的幫凶。
我最近為一個前某縣的縣長辯護。他原是我中學時的學弟,我高中他初中。因為拾金不昧成了學雷鋒標兵,在學校就當了團委書記,畢業後一直受組織信任培養, 謹慎做人,潔身自好,以膽小、廉潔、勤政、自律、不結幫、不幫人忙著稱。結果他年初出事了。當地的普遍評價,如果這個人會受賄,那麽不會有一個清官了。紀 委、反貪局四個多月,律師無數次申請一直見不到。一直到審查起訴,家屬請我給他辯護。律師拿到《起訴意見書》第二天,才第一次會見到。一進會見室,他見到 我,五十多歲的人淚水不停地流。受賄一百萬,隻有兒子結婚時一老板送的沒有權力幫助關係的1萬元是真的,5個行賄人送的99萬 沒有一筆是真的。沒有一筆有具體時間、具體地點、具體細節,沒有來源,沒有去向。受賄的筆數和金額比領工資還規律,還利索。也沒有任何權力幫助。我說,既 然這些都是假的,你當時為什麽會有這些說法?為什麽冤枉交代?作為一個當過主要領導的人,有文化有原則的人,對這樣的冤情,你怎麽會這樣亂編?所有案件, 事實你自己負責,證據和法律律師負責,你自己必須說真話,不要回避推托真正有的犯罪,也不要冤枉自認根本虛假的事實。應該對自己的一生清白負責,不管多大 壓力,也要向檢察機關澄清事實真相。律師會見不久,他自書了一萬多字的《陳述書》,第一次把事實真相和受到逼供形成假口供的由來都說清了。檢察院聽到消 息,連續對他進行三次突擊提審,不讓律師見。他的口供又回去了。等律師再見到他,他又流淚,說不想真辯了。都認了吧。喊冤材料也不用交給有關部門了。我很 生氣也很驚訝,說還是那句話,事實你自己負責。你自己要認,律師也隻有作有罪辯,受賄同其他罪的性質之辯不同。主要看事實有沒有。他說了三個不能真辯的原 因。他的心徹底絕望了:
第一,我身體承受不了。紀委三天三夜,我已經受不了了。血壓到了180,如果再不按他們說的供,他們不會放過我,一直拷在椅子上,律師也見不到,還會繼續搞下去,我怕會死在裏麵;已經有好多這樣的例子了。
第二、我是當過縣長的人,我們黨委集體討論定過很多幹部犯罪案件。隻要是黨委討論定的,紀委、檢察院、法院沒有一個案件是能夠推翻的。冤枉的也會按照黨 委的決定判掉。沒有一件例外。法院不可能違背黨委的決定。我的案已經市委內部大會宣布,再冤也是翻不了案的。法院不可能堅持原則,審判都是假的。
第三、紀委、檢察已經明確說,如果我不承認,他們就去查我機關工作的兒子、妻子、親家、查我弟弟的企業。不搞出問題不罷休。為了家庭和家族的安寧,隻有犧牲我自己。
我知道,他的真實原因,是第三條。就像我為湖州織裏汶川地震捐款冤案被告沈梅英辯護案一樣,刑訊逼供一個多月,沈絕不承認有一分貪汙。經血流在褲子裏不讓洗仍然拷著,她也不承認。結果紀、檢將她快40歲才生的17歲兒子,從中專學校裏抓來,拷上手拷拍成照片給她看。她當場就大哭招了。說我全部承認,你們說我貪汙多少就多少,隻要你們別搞我兒子和丈夫。審訊者於是趕快給她理妝、喝水,錄像,寫認罪書,固定口供。她當庭控訴時,主法庭40多人,視頻大法庭200多人,一片唏噓抽泣,一半以上的人流淚。但是法院仍然按審訊口供,判了她十多年。現在她還在監獄服刑中。而主審法官則堅決不願再做法官了。
我對那縣長說。我完全理解你。但是我建議你再想清楚,對自己的一生負責。如果你這樣冤枉認罪,就不必請我做律師了,我退出辯護。你就請個和諧律師,承認 到底,搞個態度好,從輕。但是你這輩子到死,內心都不會安寧。他流著淚說,我都知道。謝謝你。在這個國家當幹部,這就是命。我鬥不過他們的。算了。離開看 守所的時候,我看到他望著我的依依不舍的目光,那種深深的絕望和無奈。最近,他同其他律師和家屬在商量,如何認罪、退贓、立功。盡量找從輕的理由。
我講的這個故事,不是故事,是完全真實的事實。這個縣長的三個認罪原因,在我辦的五六個縣長一級的完全無罪的職務犯罪案,和三十多件廳縣級部分冤枉案中,每個案都有發生。也是目前辦案機關屢試不爽的破案經驗和法寶。全國紀委和反貪局都用得駕輕就熟。
生是組織的人,死是組織的鬼。越是高官,越是曾經在權力中心浸潤過的人,越是明悉中國司法的真相。他們相信的是權力博奕,而不是相信以事實為依據、以法 律為準繩。越是高官,越不相信法律和法庭。他們知道,對於他們有一套另外的話語體係。從四人幫審判、到陳希同審判、陳良宇審判、陳同海審判、穀開來審判、 王立軍審判,他們都知道沒有一個案件是台上那三個人五個人在審他們判他們。而是背後的權力。所以穀開來能夠以領導的口氣在法庭上評價法庭感謝法庭。劉誌軍 能夠告誡女兒這輩子絕對不要從政。
沒有人會認為劉誌軍是冤枉的,他罪有應得。他和絕大多數真正的貪官一樣,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
但是,把他們送進監牢的司法程序,本身一直在產生著更多的腐敗和不公。一直在傷害著國家的機體,破壞著社會的調整秩序。很少有人認識到這一點。
讓我們回顧一下蘇聯契卡時代的黨化司法的一些名言:為了黨的利益,建議您誹謗自己。像檢察官一樣控訴自己是罪犯。托洛茨基說:“歸根到底,黨總是對的,因為黨是無產階級完成其根本任務的獨一無二的曆史工具”。解密檔案顯示,莫斯科審判采用了嚴酷的非法刑訊和精神摧殘,很多人是因為顧及妻兒的生命才認罪。1930年12月7日“工業黨”案 開庭,大批外國記者出席了為期兩周的公開審判。西方人看到了隻有社會主義蘇聯才會出現的不可思議場景:所有被告,沒有一個人為自己辯護,他們一上庭就主動 控訴自己的罪惡,把自己描述成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魔鬼,被告們一致要求槍斃自己,最後,他們都用最美好的辭匯讚美斯大林同誌。前政治局委員加米涅夫最後 說:“不管對我作出什麽樣的判決,我都認為判決是公正的。你們不要向後看,要勇往直前,和人民一起跟著斯大林走。”財政部人民委員格林科說:“對於黨和人民的信任,我的報答是像黑夜一樣卑汙的背叛,背叛了黨、祖國、斯大林……我敢說,我因我們惡毒的陰謀被揭露而感到高興”。前政治局委員布哈林說:“我向國家、向黨、向全體人民下跪。”前部長會議主席李可夫說:“我希望那些尚未被揭露和被解除武裝的人立即和公開地繳械投降。我希望他們通過我的例子相信自己必然會被解除武裝……”著名共產國際領導人拉科夫斯基供述:“我從東京回來時,口袋裏裝著日本特務的委任狀”。所有被告人的陳述,與檢察長的起訴內容一模一樣。前蘇聯,已經擺脫了那場惡夢。而我們華夏文明的祖國,正在繼續流行那場瘧疾。
黨化司法,法庭皆是海市蜃樓。一切皆是浮雲。
長此以往,國家永遠不會有一個基本的是非標杆,和社會公正。
附:
媒體披露劉誌軍被押秦城監獄細節
2013年06月24日 22:30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作者:申欣旺
原標題:劉誌軍羈押細節
在律師看來,他們從最底層,付出比一般人更多的努力和勤奮,在各自的行業中做出貢獻,最終卻倒在貪腐之上,令人痛惜。隻有光環剝去,遠離罪惡,才清楚地看見他們人性的另一麵
本刊記者/申欣旺 “無論生死,都不上訴。” 6月14日,庭審五日後,原鐵道部部長劉誌軍的辯護律師錢列陽和婁秋琴再次來到秦城監獄,在會見室,劉誌軍這樣告訴自己的辯護律師。 因為受賄金額巨大——公訴方指控其收受賄賂逾6400萬元,根據中國《刑法》,這位昔日的鐵道部長正麵臨著被判死刑的可能。在錢列陽看來,劉誌軍頗有點看透生死的感覺。“他認為自己‘生是組織的人,死是組織的鬼’。”
有著20多年辦案經曆的錢列陽有個習慣,開完庭後會抽空“回訪”當事人。這一次,對劉誌軍的“回訪”從14日下午一點半開始,一直聊到三點一刻。 這一次,劉誌軍氣色不錯,精神狀態比之前任何一次會見都好。錢列陽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回訪時,劉誌軍沒有像之前那樣,回避法律,而是見麵就感謝錢列陽和婁秋琴兩位律師為他做的辯護。他對錢列陽說,“開庭時你的辯護也確實很精彩。”他甚至向兩位律師表示歉意:“第一次和第二次會見時,有點失禮了。” 辯護之餘,給了律師近距離觀察這位落馬部長另外一麵的機會。
“不談案情,不談高鐵” 雖然與劉誌軍已算熟悉,但兩人最初的交流卻並不融洽。 2012年12月6日,北京市檢察院指定第二分院對劉誌軍進行審查起訴後。次日,檢察官便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但劉誌軍主動放棄了這一法定權利。 隨後,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為其指定錢列陽擔任辯護律師。得知這一消息,錢列陽一位交情過硬的朋友趕忙找他,“輿論都在討伐劉誌軍,很多人認為他會被判處死刑,你何必趟這個渾水?接這費力不討好的活?”錢列陽對這位朋友說,“我何嚐不知道這個情況,但處在我這個位置,隻能死馬當活馬醫,盡自己能力一搏。”
但實際情況比錢列陽想象的還壞,劉誌軍起初並不買這個賬。第一次會見,是在2013年春節之前。會見並不愉快。“我們見麵之後,我跟他介紹自己,告訴他受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為他擔任辯護人。”錢列陽這樣回憶。劉誌軍望了望他說,“審查起訴意見都對,我完全簽字。” 這令身為京城資深大律師的錢列陽感到非常被動。“他的態度明顯不配合。刑事辯護中,家屬請的律師會好一些,劉誌軍這個案子,指定辯護實際上他並不接受,因為從一開始他的態度就是放棄辯護的。”
在過去的十年,錢列陽曾為多位落馬高官辯護,雖然高官們都很有個性,但像劉誌軍這樣堅決抵製辯護的情況並不多見。 被告人拒絕接受辯護,意味著律師的工作將被縛住手腳。在著名的李莊偽證案中,李莊認罪後,辯護律師仍堅持無罪辯護,一度引發法學界的辯論:律師的辯護權是 否可在委托人的之外行使?
由於劉誌軍放棄辯護,會見之中,劉誌軍的態度是“不談高鐵,不談法律”。 “劉誌軍告訴我,進來兩年了,他從來沒有接觸過律師,不知道法律有什麽用。”錢列陽說。
雙方真正交流從曆史人物開始。錢列陽說,從胡適開始,一直談到傅斯年,兩人聊得頗為投機。劉誌軍喜歡讀曆史書,讀人物傳記,甚至給他給推薦《南渡北歸》,建議他好好讀一讀這套書。回來後錢列陽特意買了一套,開始用這套書嚐試接近劉誌軍的內心世界。 “曆史”打動了劉誌軍 第二次會見已是春節之後。此時,律師雖然拿到了審查起訴意見書,由於閱卷工作量巨大,直到見麵時,仍未能將全部案卷看完。
“光案卷就有400多套,檢察院甚至為律師單獨提供了閱卷室。”錢列陽說,因為時間不夠,婁秋琴幹脆用相機將案卷拍下來帶回辦公室。兩人又足足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研究。雖然還沒把全部案卷看完,但這一次劉誌軍的態度比之前已經有所轉變。據錢列陽猜測,“在我去之前,檢察院辦案人員可能見過他,介紹了我的情況,他對我有了一些了解。”
劉誌軍仍然回避高鐵和案情。錢列陽說,他認為高鐵很讓他傷心,除了法律和高鐵不談,其他什麽都可以談。“他反複說的一條,‘犯罪指控本身,我都認,事實都是這樣’。不僅放棄辯護,叫我們也放棄辯護。”
在錢列陽看來,劉誌軍內心非常剛強。說服他需要“以柔克剛”的技巧。 “我隻好信馬由韁,把話題拉寬。”錢列陽回憶,“我跟他說,我比你小11歲,拋開刑事責任,你對高鐵的貢獻我很尊敬。也請你理解律師的工作,我的工作就是為被告人做辯護,即便都認罪,我也要做罪輕辯護,既然我尊重你,你也要尊重我。” 劉誌軍聽從了律師的意見,並且一直到庭審,都配合律師的工作。
對律師而言,最擔心莫過於在庭審現場出現被告人與辯護人意見不一致的情況。更有甚者,庭審現場出現過被告人製止律師辯護的極端例子,令律師極為被動。此前,在一位高官的庭審現場,就曾出現過被告人阻止律師發言的狀況。
慢慢地,話題進入到高鐵上麵來。婁秋琴說,“劉誌軍對高鐵感情很深,他說一提到高鐵就痛心。說的時候很真誠,因為他能夠仔細地回憶每一個高鐵車站的設計方案,最後為什麽用現在的方案。每一個站都能夠用四個字描述它的特色。” 劉誌軍開始談到高鐵技術的引進,談到如何壓低技術引進的價格,這中間很多曲折,甚至很多人認為是不可能的。“這是他很自豪的地方,他認為汽車、飛機都沒有自主品牌,高鐵雖然很多技術是引進來的,但最後的品牌是自己的。” 雙 方甚至還討論過為什麽中國要發展高鐵而不是磁懸浮。劉誌軍說,當時對於走哪個路子有不同意見。所以專門在上海做實驗,從浦東機場到市區的磁懸浮列車。劉誌 軍的觀點是,中國和日本的情況不一樣,磁懸浮列車對載重量有嚴格需求,太重會浮不起來。中國對列車運載量的需求大,一旦乘坐的人太多,考慮到載重量的問 題,最後選擇發展高鐵。
劉誌軍落馬後,外界曾盛傳其極為迷信,凡事喜歡占卜問神。最後一次會見時,婁秋琴決定問問這個問題。意外的是,劉誌軍並不回避。“他說每次開工都會找人按照黃曆選一個好日子。他甚至也認為這個事情很奇怪,不信不行,先前沒有選日子,開工的時候就會下雨,舉行儀式還得臨時搭棚子。選了日子的時候,一次都沒下過,有時候明明還下著雨,儀式要舉行的時候就停了。”
“人生要到六十歲才能懂事” 遠離了昔日的叱吒風雲,落馬後的劉誌軍在獄中生活平凡,親情成了他精神的寄托。劉誌軍的辯護律師介紹,在秦城監獄,劉誌軍可以看電視、報紙,對外界情況有所了解。不過羈押期間不能見家屬,對親人多有掛念。最放不下的,是自己的女兒和老母親。錢列陽回憶,“他跟我們說起女兒的時候,會很高興,他說自己的女兒外語很有天賦,不怎麽學,卻成績很好。” 對母親的牽掛更甚,律師稱,劉誌軍每次會見都會反複問“老母親還在不在人世”。婁秋琴說,我們告訴他還在,但他好像不太相信。他說老父親去世沒有回去,靈柩在家裏等了兩天,最後因為工作太多沒有回去。言下之意,擔心再也看不到老母親。
在很多報道的描述中,劉誌軍令人愛恨交加。有鐵道部的老同誌回憶其霸道蠻橫,“想用你時你就升,不想用你時你就滾,有時三更半夜把你喊來開會罵一頓,讓你摸不著北。”不過,身陷囹圄之後,劉誌軍似乎多了些“柔情”。在庭審的最後陳述中,劉誌軍感謝了所有的人,包括辦案人員和秦城監獄的看守人員。 開庭當天早上,秦城監獄特地為他準備了兩個雞蛋、兩個肉包子和一碗稀飯。中餐時,法院為其準備紅燒肉、魚、蔬菜和米飯。劉誌軍對這一切很感恩,他對律師說,“人生要到60歲才能懂事。” 劉誌軍說,這是20多年前,時任國家主席李先念對他說的一句話,“他說自己一直沒能夠明白是什麽意思,現在終於理解了”。
劉誌軍甚至跟律師談起自己的出身。劉誌軍說因為祖上有過雇工,家裏被劃為富農,階級成分不好,當初進入鐵路係統很曲折。 1972年2月, 初中畢業的他趕上鐵路招工,機會來臨時,體檢卻查出肺部疑有鈣化點,劉誌軍連夜趕路到縣城醫院複診,拿到心肺無異議的確診結果趕回,據劉誌軍自己說,隻差 幾分鍾就到了截止的時間。說這番話時,劉誌軍正好六十歲,當年勤奮進取的小夥子已經曆了從部長級高官到階下囚的人生過山車。 “我問他是什麽意思,他沒有過多解釋。隻是說,做事、做人要知止,適可而止,什麽東西都不要過。我說是不是‘度’的問題,他說這方麵沒有把握好。”錢列陽說。
曾多次為落馬高官辯護的錢列陽對此感慨良多,“他們從最底層,付出比一般人更多的努力和勤奮,在各自的行業中做出貢獻,最終卻倒在貪腐之上,令人痛惜。” 錢列陽希望,能夠更有效地建立起讓官員們不敢貪腐的製度,而不是單純依靠官員們主觀努力來防腐拒變。
6月14日 的會見,分別之時,隔著鐵柵欄,劉誌軍雙手緊握兩位律師的手,再三感謝。 錢列陽問,“有沒有話要帶給你女兒。” “他回答,沒有什麽要說的,隻是叮囑,千萬不要從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