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佛教自焚修行方法

佛教徒自殘和自焚的理論和實踐行為視頻集:
 
如果接受英國醫生麥克高文(D. J.Mac Gowan)博士的說法,焚身在中國十九世紀遠比過去普遍。他引用了1878年的例子一則,1888年的例子兩則,1889年的例子一則,全部的例子都發生在他駐紮的溫州。他聽說天台山每年有三、四位隱士自焚。由於從第五到第十世紀,全中國有記錄可尋的自焚事例隻有二十五件,而且一般相信自焚從此以後絕跡,麥克高文的數據難以令人相信。
 
他不曾目睹自焚現場,隻訪問過親眼目睹的人士。這些受訪者說,準備自焚的人先齋戒沐浴數星期,‘鬆脂提升純淨度’。小亭撘成,大小隻夠容納自焚者結蓮花座。小亭四周堆放生火的鬆木,以及木屑、鬆脂,也許還淋上硫磺與樟腦油。小袋的火藥也許牢係在他腋窩下與衣服上各處,顯然是要加速他的死亡。他親自點燃木柴。有時小亭的門關上,吸引而來的一大群觀眾無法看見他。有時則留下縫隙,他的舉動因而可以看見。他安靜坐著,雙掌合十,一邊念佛,直到隱蔽在火焰與煙霧中。
 
在麥克高文所描述的事例中,自焚者的動機似乎很複雜,據說是為了造極廣大的功德,使整個地區分享。自焚之後,蓬勃的貿易、好的收成可望隨之而來,最直接分享功德的人──在火焰■啪作響時念經──可期待往生西方淨土。因此在自焚前數星期,讚助寺廟的獻金大增,而正在淨化自身的和尚像活佛一般被尊奉。
 
火焚全部或部分身軀,其原始依據見於《法華經》中。經中詳述藥王菩薩前身得現一切色身三昧,心懷感恩之餘,服諸種香,又飲鬆脂、香油,滿千二百歲,香油塗身,自燃供養佛與《法華經》。受火仗照的旁觀者同時讚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是真精進,是名真法供養如來。(中略)善男子,是名第一之施,於諸施之中,最尊最上,以法供養如來故。’其身火燃,千二百歲,過是以後,其身乃盡。之後,他再化生,見師父涅槃,又燃雙臂,供養舍利,共燃七萬二千歲。《法華經》評論道︰‘若有發心欲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能燃手指,乃至足一指,供養佛塔,勝以國城妻子及三千大千國土、山林河池、諸珍寶物而供養者。’
 
這段離奇有趣的寓言似乎不應從字麵上會意,而且印度人似乎也不如此理解。印度沒有佛陀自焚的記載。顯而易見的,直到《法華經》落入敏感、注重現世的中國人手中,藥王菩薩的典範才開始被遵循。
 
曾向受訪者問及自焚,他們談論這行為時,心裏都懷著敬意,雖然其中大多數人聲稱從未親眼目睹,或聽說前一世紀曾發生於中國。這很奇怪,因為央箭民國年間至少就有六件案例,其中五例曾登載於佛教書刊。自焚的動機一般都是效法藥王菩薩,獻身供佛以救渡一切有情。這六個例子與麥克高文於晚清所述者不盡相同,自焚現場並沒有群眾一起慶祝。各個和尚秘密進行準備,獨自燃身。
 
最後一例最富趣味,因為它是越南幾件自焚事件的先驅。1948年五月十六日,隱居哈爾濱附近一座茅屋裏,名叫果舜的和尚,決心對中國共黨對待佛教的方式表示抗議。‘和尚大量被屠殺,佛像遭殃,經書焚毀。’因此他取來三斤半的豆油,灑在佛龕前一百多斤的木屑堆上,自己結蓮花座,在木屑堆中點火自焚。隔天,鄰居見到火煙,趕了過來,發現心髒未被燒毀,大為驚奇。消息郵傳至香港,登在1950年十月二十二日的《華僑日報》上。果舜的自焚並未受到注意,部分因為他獨自燃身,不是在市區廣場,部分因為北京限製外國通訊記者自由采訪。
 
中國和尚明確劃分衛護佛教的抗議式自焚以及虔誠供佛的自焚。他們相信二者都需要精神上達到無我的境界。
 
對局外人而言,二者也許難以理解。但事實證明它對某些人具有傳染性,一如它對大多數人而言頗為費解。1963年南越發生自焚事件期間,我在報上偶而看到一則新聞,法國一名年輕人‘為精神抑鬱所苦’,將汽油澆滿全身,點火自焚;韓國一名女尼也試圖自焚(對結婚的和尚表示抗議與歧視);台灣一名八十二歲的佛教徒以煤油焚身,沒有明確的理由。1965年美國發生四起自焚事件,全是受越南的影響。
 
因此中國和尚不能再以為自焚使他們全然有別於一般人。然而許多人自焚的動機不詳,可能與前麵提及的不同。難道是西方心理學家所謂的‘死之欲’?或者是希望身體像其他供品一般,能火化升天或永生?以果舜或那些越南和尚的例子來說,難道是因為熱愛宗教或痛恨迫害宗教者?這些問題也許會有人提出,但似乎沒有解答之道,甚且問這些問題可能就是藐視超人的信心與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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