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現階段黨和政府的戰略決策允許貪官和奸商破壞環境資源/坑害百姓

魚掉糞坑裏,抱怨環境差。蛆爬過來,指著魚罵:丫閉嘴!你不能用魚缸標準評價糞坑,根據糞坑標準已經做得很好,完全符合糞坑特色的現實水平。我們秉承先汙染後治理的原則,做得容易嗎? 當魚們認命後, 蛆們卻偷偷爬出糞坑,變成蒼蠅飛走了。

1989年六四運動以後黨和國家的基本方針

在中國經濟和人民生活水平達到一個較高的水準之前,為了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盡可能的壓榨底層人民的財富,動用專政工具,把一切底層人民的反抗消滅在搖籃裏。通過:A政治高壓和壟斷、B剝奪老百姓的基本權利C造就一個穩定的、低成本的、環境災難不計後果的投資和生產環境,吸引國際資本,增強中國的國際競爭力
從而獲取競爭優勢和超額壟斷利潤。這就是所謂的“低人權優勢”;

在這個過程中,知識精英收買一批,孤立一批,關押一批盡量使其中的大部分會成為利益既得者,參與“分贓”,成為壓榨老百姓血汗的幫凶,從而釜底抽薪,使大規模的社會動亂失去靈魂與組織。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