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法天:葉海燕其人其事

來源: 河裏的石頭1 2013-06-02 16:42:27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4268 bytes)

葉海燕其人其事

提起“流氓燕”,早年混天涯的人或許有點印象,她是葉海燕的網名。為什麽起這個網民,應該是跟她自己的經曆有關。根據其自述,葉海燕1975年9月25日出生在湖北武漢,百度百科上寫的最後學曆是湖北廣播電視大學的中文專業。關於她的學曆和籍貫,有位記者曾經報道說,“老家在陽邏的葉海燕其實隻有初中學曆,上學時調皮搗蛋,不學無術”,“1993年,初中畢業後,她就在鎮上開始教小學語文,幹得不錯,還自己花錢進修”。從這個報道推測的話,葉海燕也可能是後來進修拿了大專文憑。1998年,他一周內閃婚,嫁給一個廣西人,懷孕後又離婚,回到湖北。1999年,一個歌廳老板請葉海燕去唱歌,這是她第一次接觸到了風月場所,雖然自己並沒有出賣身體,但“看到了社會底層的女人們如何掙紮”。這期間,她說她自己經曆了兩次戀愛,但兩次都是第三者,後來她離開這些男人,自己開起了休閑店。

如果沒有網絡,葉海燕很難出名。2000年觸網,開拓了葉海燕的影響力,但真正出名是因為“裸照事件”。2005年5月15日,流氓燕在天涯社區發布清晰的半裸照,一日後又發布全裸寫真,引來網友的極大爭議,天涯社區的服務器一度因為訪問量激增而癱瘓,流氓燕在天涯的博客也立即變得炙手可熱。圍繞流氓燕的裸露,網友展開了一場激烈的罵戰,論戰雙方激鬥了大約一個星期,這股風潮持續了一個星期才漸漸消歇。“流氓燕”的網名就是這段時間產生的,她自稱“天涯最有愛心的流氓”。流氓燕有幾句個人名言:“別挑逗,我性饑渴。”“在網絡上女性比男人可以多出賣一樣東西,那就是身體。”“我是一個性工作者。”
 

在挑戰世俗方麵,葉海燕無疑是有勇氣的。她做的最為轟動的事情,一是對“十元店的調查”,二是跟艾未未合拍裸照。葉海燕對妓女的關注,或許跟她離婚後寄宿在一群“小姐”家有關,“近距離的接觸,真正折磨了她的神經”。

2005年,她在武漢靠5000元租了房子、買了電腦和電話,創辦了“中國民間女權工作室”網站,關注性工作者健康,專門接受谘詢。很快錢用完了,自己和女兒的生活也難以維持下去,空著肚子守著網站和電話。2007年,一個美國留學生知道了葉海燕的事,毅然拿出10萬元資助她做草根組織,她跟誌願者們在一起拍紅塵電影、做活動後,錢很快花光了,於是她解散了這個組織。2008年,同做防艾幹預工作的馨緣工作組負責人餘慶介紹葉海燕獲得了中蓋項目資金的支持。2009年8月,在湖北省疾控中心相關工作人員的幫助下,葉海燕獲得了全球基金第六輪艾滋病項目的支持,總共10萬元。至此為此,葉海燕的行為還都是被政府認可的,甚至獲得資助。

但是,她在獲得中蓋項目艾滋病計劃的支持後不久,就以一個NGO人的身份,赤裸裸地發布了一個悚動的消息——她本人也性交易了。她說她進了一個QQ群,接了第一個客。接下來一個月陸續有了五六個客人,進賬1500元左右。她想更好地理解這個邊緣人群,她豁出去了:“性工作也是工作,性工作者作為公民的各種基本權利更應該得到保障”。從此,她開始走上了一條更為激進的道路。2010年7月,葉海燕工作室在互聯網征集網友對她們“要求性工作合法化,娼嫖皆無罪”訴求的簽名,同時,她們為了迎接該工作室倡導的“性工作者日”,在武漢鬧市區街頭舉辦行為藝術,這些都被視為對主流價值觀的挑戰。葉海燕本人因此受到武漢警方的傳喚,被迫將工作室的實體遷出武漢。2011年8月,廣西玉林博白縣的一條小巷子裏,突然冒出一個“浮萍健康服務工作室”,鋪麵不過五六平方米,口號卻很響亮:“我們倡議,免除對底層性工作者的經濟處罰”。時隔十年,葉海燕又回到了她第一次婚姻曾經生活的地方。2012年1月,她得知對麵店裏的小姐“做一次十塊,都不怎麽戴套”,她決定為農民工提供免費性服務。而且,微博直播。《蘋果》記者去博白采訪10元性店時順便走訪葉海燕,她坦承為抗一議當地公一安濫罰10元性店小姐,曾到10元性店,為農民們免費提供性服務,她說:“我提供服務但不收錢,不構成性交易,公安無權抓我”。她坦承那些人開始都不相信她免費提供性服務。
 

葉海燕在網絡上又有了一個新綽號“十元燕”,盡管她多次澄清自己提供的性服務是免費的。《南方周末》在2012年4月27日刊發了一篇對十元店的調查,裏麵這樣寫道:“在十元店,‘流氓燕’為四個人提供了免費的性服務。其中一個老人五十多歲,聽說不要錢,他問為什麽?‘流氓燕’說:我是北京派來的。這個社會有許多的不平等……性,居然也不平等。” 葉海燕從2009年起把8月3日定為中國的性工作者日。染香對葉海燕的評價很是犀利:一個女權主義者向民工免費提供性生活,我從不表示反對,畢竟她自己也需要過性生活。幫助民工過上性生活等於幫助自己過上豐富多彩的性生活,這並非損己利人而是雙贏。雖然“非政治化”可以讓她更好地從事她的女權主義事業,卻不能讓她成為西方意識形態下的“中國英雄”,或許她會努力尋求“政治迫害”。

如果僅僅為底層性工作者爭取權利,葉海燕不會這麽出名。葉海燕在公知的政治圈的出名,源於艾未未,她跟艾未未合拍了一張著名的裸照《一虎八奶圖》,作為艾未未行為藝術的一部分。葉海燕對《蘋果日報》記者說起這件事時,輕描淡寫:“當時我第一次去見老艾,他身邊的人開玩笑說有規矩,要跟老艾交朋友先要裸體合照;當時還有兩位女大學生和一位女誌願者,我們覺得老艾這麽有名,卻能如此坦率跟我們交往,就拍了。”後來,關於這張照片中的葉海燕,網上公知公開的解讀是“最右的女子體態豐腴,掛玉珮、戴手表,是資產階級;她有地位也靠得住,雙手向身體右側擺,代表右傾立場。”有人把她跟不加V相提並論,葉海燕非常不屑地說:“我認為我一個十元妓女,跟不加V成天並排在一起,實在是一種恥辱。我們十元店的妓女,寧可老老實實,低價給予農民工性溫暖,以保生存,也不會像不加V,為了賣幾本破書,就向殘暴的體製賣笑。”

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葉海燕獲得了去美國訪問20天的機會。她在微博中說:“要感謝美國大使館的工作人員,為了我赴美學習,為了給一個中國草根女性平等公平的機會,付出了許多努力。如果是在中國的環境裏,我是很難有這樣的機會的。”她自己說參與的這個項目是美國的一個國際訪問者項目,加上三名翻譯一共七人。她是作為公共衛生領域草根組織的代表受邀的,該項目“邀請各行各業的優秀代表到美國交流,所有費用由美國政府承擔”。
 

2012年6月24日,她踏上了赴美的航班。7月10日,葉海燕在美國發微博稱讚美國:“在美國,沒有人會被拋棄。最窮的人會有人關心,不管皮膚是什麽顏色。他們的政府工作人員,講起為窮人提供服務,臉上一臉自豪感,仿佛他們很了解,中國是一個嫌棄窮人的國家。”7月11日,她發微博稱:“今天給奧巴馬寫了一封信。一是感謝這個項目,二是祝賀他倡導的全民健保法通過了,三是,給他提個建議。我認為在美國這個保守的國家,人們對於性工作者的看法有點微妙。因此我建議他能幫助加快消除對性工作者的歧視。”7月15日回國的葉海燕,對美國之行讚不絕口。

隨後,發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來自42個國家的550名性工作者因美國法律被拒簽,未能參加7月22日在美國舉行的國際艾滋病大會,為表抗議,他們21日自發在印度加爾各答召開自己的大會。7月21日,葉海燕到了首都機場,但因為下雨飛機延誤,7月22日,北京暴雨,葉海燕在機場耽擱。7月22日深夜,葉海燕登機,23日上午抵達印度。葉海燕在7月24日發微博稱,自己不懂英文所以知道消息比較晚,“因為沒有翻譯,對具體情況也不了解。我對華盛頓非常失望!民主的美國,原來隻是一個神話!美國並不真實!美國教育了我們,世界人權宣言是虛假的!美國要平等對待所有人,但不包括性工作者!我對華盛頓的行為,感到非常失望,憤怒!”葉海燕在7月26日獲頒全球性工作者網絡的一個獎,她發表的獲獎感言說自己的行為是跟社會對抗,跟政府對抗,但這個不民主的中國阻礙了自己的事業,反抗是唯一選擇,“如果因為這個而坐牢,那是我的無上光榮”。7月28日回國。後來,她在微博上還對一則加拿大政府通過聯合國難民機構庇護和接納其他國家公民的新聞進行評論:“加拿大,我因為關注十元店性工作者,被人攻擊做十元雞,在網絡裏,抬不起頭,身心倍受催殘,覺得活不下去了,能不能申請移民加拿大啊?”
 

2013年5月,海南幼女事件後,媒體報道持續跟進。我在搜狐客戶端的專訪中認為,幼女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護,該案可能不僅僅是強製猥褻,而是已經涉嫌強奸罪,而且性質惡劣,應該依法嚴懲。隨著證據的進一步披露,公安機關也把最初的罪名從強製猥褻罪改為強奸罪。當事情已經完全納入法律軌道的時候,沉寂多時的葉海燕開始了自己的行為藝術,她公開舉牌:“校長,開房找我,放過小學生”,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艾曉明,一位文學係的女教授,博導,也效仿葉海燕脫衣服,中國的女權主義者行為了性行為藝術者。對於這件事情的評論,大多數人是帶著娛樂的態度,最多也隻是從道德上評判,而不涉及法律層麵。但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卻讓葉海燕直接跟法律衝撞上了,盡管沒有證據表明這兩件事情有什麽直接關係。今天的新聞報道:玉林市博白縣警方5月30日查處一起故意傷害案,持刀故意傷害3名婦女的葉海燕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5月30日11:41,葉海燕發微博稱:“現在有四五個女人來我家打我。他們還堵在我家門口的樓梯這裏。請大家幫忙報警。雖然沒有用。但還是要做記錄,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11:59發微博稱:“一共有11個人左右。有一個男人。還有十個左右女性。”這兩條微博都是通過電腦發送的,而非手機。也就是說,在這將近二十分鍾的時間裏,葉海燕是通過網絡尋求幫助,並未通過電話報警。這個時候,砍人事件是否已經發生呢?請看警方接警的時間:“5月30日11時33分,博白縣公安局接報警,稱在博白鎮飲馬江二路46號出租屋有人被砍傷,請出警處置。”警方的接警和出警,都有嚴格的時間記錄,而且在110報警係統中還有存有錄音,所以這個時間應該是準確的。按照時間倒推,砍人事件應該發生在11:30左右。也就是說,葉海燕傷人之後,才通過電腦發了幾條微博,稱有人找上門,希望報警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那時候的情況是什麽呢?警方“經現場詢問,3 名婦女係被一名叫葉海燕的婦女持刀砍傷,並指認葉海燕仍在室內。處警民警向葉海燕出示證件,將其傳喚回派出所,並在現場收繳用於砍傷他人的菜刀1把。受傷的3名婦女被送到醫院治療。”也就是說,葉海燕砍完人之後,回到室內發微博,而傷者是在室外等待警方到來。
 

雙方究竟發生了什麽糾紛?按照公開披露的信息:“5月30日上午11時許,博白縣婦女張某(61歲)、梁某(57歲)、覃某(61歲)等人認為2012年葉海燕在網絡上汙蔑她們所開的旅社為“性交易10元店”,並將她們親人的照片傳到網絡上,造成家庭矛盾、名譽受損,為此找葉海燕討說法,要求賠償損失。葉海燕用手機拍照,受害人上前阻止,雙方發生爭執。葉海燕持菜刀將張某、梁某、覃某3人砍傷。其中覃某背部被砍4刀,張某左上臂被砍2刀,梁某左手虎口被砍1刀。經法醫鑒定,張某、梁某、覃某3人為輕微傷。”很多人懷疑這三位老太太的動機,卻很少有人細究到底有沒有存在這樣的糾紛。

《蘋果日報》2012年10月14日報道中國廣西省博白縣滿街都是“10元性交店”,是根據葉海燕的爆料,曾經有網友求證葉海燕,葉海燕公開回複說:“博白在2006年,也是30-50元,隻是人們的生活壓力大了,消費能力下降之後,所有的物價都上漲了,小姐卻跌到十元”。那條微博上有一張照片,不知是誰照的,顯示的是博白街頭的旅館,依稀有“宇泰旅館”。我們無從得知這些照片是否葉海燕所拍,但三位老太太跟葉的爭執,或許源於這裏。

網絡上有一段事發時葉海燕跟某位記者的電話的錄音,她說:“我的律師是遲夙生律師。我沒有拍過她們的照片,也沒有叫人拍過。我希望把消息傳出去,得到世界的關注。”他說來的那些女的是旁邊幾個小旅店的人,她懷疑他們是受人指使,理由是她們為什麽不早來偏要這時候來。雙方爭吵了三分鍾後,葉海燕把門關上,說那些人還在門口沒走,傷害事件發生的時間應該就是在這段爭執中,具體可能要看警方查證。然後是警察叫門,她讓對方報上名字和警號,之後開門。

有人找上門吵架,是否可以以菜刀自衛?葉海燕構成正當防衛嗎?我國刑法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製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正當防衛首先要有不法侵害存在,也就是說對方在進行違法犯罪行為,其次是這種危險是現實而緊迫的,然後防衛的行為應該是為製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網友王海蒞說,這個限度是必要和對等,也就是說,對方是來滋事的(假定確實是有滋事的情形),你可以推他出門;對方打你,你可以打他;對方抄家夥,你就抄家夥。但是,如果對方剛開始憋紅了臉罵人,你就拔出刀砍下去,就違法了。
 

再舉個例子,在朝陽公園,一群人圍毆吳法天,拳打腳踢,他可以還手但沒有還手,如果當時吳法天直接掏出一把刀刺向打人的記者,那就涉及到故意傷害了,而不是正當防衛。如果吳法天也用菜刀把那群圍毆的人砍上八刀,那就是犯罪了。當然,這裏還有一個很重要的條件,是家裏是否構成正當防衛的條件,因為有網友說有人闖到你家裏,可以直接拿槍崩了他。可能有人美國電影看多了,中國目前沒有這樣的規定。如果刑法規定闖入民宅可以構成正當防衛的充分理由,那也要考慮是否構成無限防衛權,因為隻有在針對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時,進行正當防衛才不負刑事責任。你的債務人上門找你算賬,或者你的鄰居跟你有糾紛上門找你理論,你一刀砍了他說闖入民宅者死,是可笑的邏輯。中文台張婉發微博教葉海燕“家裏有刀你可以刺他們”,有教唆之嫌。

好在這次的衝突,並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三名傷者都是輕微傷,所以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拘留。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區分輕微傷和輕傷的標準比較複雜,簡單來講,凡是損傷,有輕度器官功能障礙,受傷當時或治療過程中對生命均無危險,或治療後隻使勞動能力有輕度下降的,都屬於輕傷;凡是損傷僅僅引起機體暫時和輕微的反應,基本不影響器官功能,一般均能自行修複的,就屬於輕微傷害(表皮擦傷、剝脫、小範圍的皮下血腫以及一些極輕微的骨折等),輕傷害與輕微傷害區別的主要標誌之一,就是看其能否自行修複。葉海燕如果下手再重一點構成輕傷,那麽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就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案件發生後,一些律師不顧事實,大談葉海燕屬於正當防衛,我覺得不是出於對刑法的無知,而是先入為主的站隊。菜刀是葉海燕的,不是對方帶來的,三位手無寸鐵的平均年齡在60歲的老太太,能對三十七歲身強力壯的葉海燕造成什麽人身傷害,要用菜刀砍人自衛呢?而且有的刀傷還在後背。警方如果不對她進行拘留,那麽在處置同樣的傷害案件時,還如何執法呢?當然,葉海燕可以把這件事情當作迫害事件,反正公知圈會有大把的人聲援她。而且,現在,各大外媒已經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刊發了中國政府打壓維權人士的評論了。下一步,我估計她會走盲人陳的路線,反正網上傻子多的是,用民主自由旗號忽悠就是。

請支持獨立網站,轉載請注明本文鏈接:http://opinion.m4.cn/2013-06/1208502_7.shtml
 

所有跟帖: 

央視新聞: 警方否認葉海燕係自衛:3名受害者係經允許後入室 -河裏的石頭1- 給 河裏的石頭1 發送悄悄話 河裏的石頭1 的博客首頁 (1018 bytes) () 06/02/2013 postreply 19:29:52

我黨還要不要臉?“我打開房門,這些人就衝了進來”。 這也叫“經允許後入室” -hou1hou- 給 hou1hou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02/2013 postreply 19:38:48

你怎麽知道葉海燕沒有要求她們離開呢?如果主人要求你離開她的家,你不離開,就違法 -英台- 給 英台 發送悄悄話 英台 的博客首頁 (12 bytes) () 06/02/2013 postreply 19:43:29

畢竟是搞法律的,最後一段的條法理解和解釋的很清楚 -ouyanghui- 給 ouyanghui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02/2013 postreply 18:44:10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