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崗)饒(漱石)反黨集團”是建國初第一大冤案。至今沒有平反。所謂的“應該紅黨掌權,不應該白黨掌權”,隻是治國理念的爭執。扣上“反黨集團”的大帽子,太離譜了。
高崗自殺,被定性為“自絕於黨”。根據現代醫學的研究結果,自殺者在自殺前,大都已經患有精神病。這種精神病,源於抑鬱,恐懼,狂操,精神壓力,等,多種可能。說“自絕於黨”,實在是冤上加冤。
“彭黃張周反黨集團”是建國後的第二大冤案。鄧大人已經徹底平反,不在話下。
“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案,也由鄧大人平反,亦不在話下。
“林彪反黨集團”是共和國最大的冤案。所謂“叛國,叛逃”子虛烏有。所謂“反黨”,無中生有。黃吳李邱,都成了政治爭鬥的犧牲品。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共和國的誕生,四野最少可占半壁江山。連同高(崗)饒(漱石),這些冤魂讓中華大地,永遠不得安寧。平反冤案,勢在必行,情在必行,理在必行。民望不可失,民心不可欺!
陳獨秀,和他的兩個兒子,陳延年,陳喬年,三生一世,光明磊落,忠於民族,忠於信仰。死得太慘,重於泰山。曆史和人民應該給他們以高度的評價,而不應該抓住所謂的“路線鬥爭”,矮化他們。
嗚乎,自古到今,忠臣良將,不得好死,隻因他(她)們不想自己,隻想國家,隻想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