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學家唐德剛論毛澤東(=)


 

  曆史學家唐德剛論毛澤東(=)
      一個革命政黨有它的革命任務要完成。任務完成了,

沒有再生存的必要了,它會
自然的壽終正寢。反之,它如果違反曆史規律,胡作非為,它也會被時代和人民所遺
棄,不能享其天年,自招橫死。君不見二戰前,西歐的納粹黨、褐衫黨,和二戰後東
歐的布黨、勞動黨、工人黨等等不都是如此?
中國共產黨也是個有機體。他如果完成了它的曆史任務,它自會壽終正寢。它如果
胡作非為,重蹈其故主席毛某的覆轍,那曆史家就無法逆料了,這在曆史學上便叫
做「偶然」,「偶然」是上帝也掌握不了的。因此今後中國曆史的發展,是循常規
的「必然」道路前進;或是中途轉折,發生了「偶然」的頓挫,將來曆史家自然會
有更詳細的交代,我們今日就不能越俎代庖 了。再重複一句,我們今日隻能半途而
論之也。
可是今日的曆史,卻是將來曆史的背景。吾人如能看清了今日曆史的特性,那麽對
曆史轉型的下一階段,也未始不能略探端倪。這種預測,古史家和宗教家名之曰
「因果」。現代社會科學史家,則視為曆史形成的造因(Historical C
ausation)。知其因,原可測其果,隻是在因和果之間,要沒有變數才好,
而變數也是曆史發展之常規,任何向前發展的曆史,皆無法完全避免之也。
餘嚐麵告張學良將軍曰:「您一時衝動,搞起了個『西安事變』;西安事變不但改寫
了中國曆史,也改寫了世界曆史。」嗚呼,西安事變就是個曆史學中的「偶然」,星
象學中的「變數」。舉一可以反三也。在二十一世紀中,如半路殺出程咬金,搞出
另樣的「西安事變」來,則一切自當別論矣。
在中國近代曆史上,這一轉變的程序,大致始自「鴉片戰爭」(一八三九─一八四二)。
要曆經兩百年以上的艱苦歲月,始可粗告完成。換言之,時至二十世紀之末的今日,
我們已轉了一百六十餘年了。今後如不橫生枝節,亂出紕漏,再過四五十年,至下一
世紀中葉,我們這一曆史轉型就可結束了。
我們可以約略地看出近代中國,從「帝製」轉向「民治」地清楚的階梯,和明顯的
脈絡。它前一段顯然是兩千年帝製的尾聲,和回光返照;後一段則分明 是社會經濟
變質(從農業經濟轉向工商業經濟),獨裁製隨之滑坡,獨裁者權力也隨之遞減,
極權政府更是亦步亦趨地,走向法治民主之必然的方向也。
今日之領袖似乎頗有點不甘心,還想試試來個自我核心化,回頭向紀念堂學習一番。
老兄,這一著是屎棋,碰不得也。這種「和尚摸得我摸不得」的心理,原是阿Q公
時代之時勢也。如今中國政治轉型,已進入一個法製民主的新階段,您如果還要回
頭向和尚學習,也去試摸一下,可能就要挨「性騷擾」的官司,而吃不了兜著走也。
明乎此一宏觀曆史的大潮流,我們就不難看出,大陸上今日當權的人民政府的特性
之所在了。謹條列四項如下:
一、它是「轉型期」(曆史三峽)中,最後一個有階段性的政權;
二、它具有中間性:前有帝王專製的遺傳,後有民主政治的遠景;
三、極權政府和獨裁領袖的權力遞減,從絕對權威,遞減至依法治國;
四、它具有其千載難逢的機 運,來結束這場轉型運動而駛出曆史三峽。
以上所述,當然隻是今後中國曆史發展之常規(natural course);
四十年時光,白駒過隙,一瞬即逝,或不致橫生枝節,亂出紕漏,則阿彌陀佛矣。
反之,則今後國運、族運如何,就不知伊於胡底了。
從華國鋒的「凡是派」,鄧小平的「開放派」、「兩製派」,再到江、朱、胡,溫
的「兩製派」、「走資派」,讓苦難的人民大喘一口氣,雖不免也有過坦克上街,
殺人不眨眼的惡劣嘴臉(這原是個極權遺傳下,絕無必要的敗筆),但是大體說來,
還是相對的國泰民安,頗具升平氣象。也自成一個完整的、起死回生的、值得讀史
者歌頌的第二個階段。
 
請先談談,由毛氏當國,為帝王專製,做回光返照的,這個第一個階段。
這一階段的特點便是毛澤東一人當國。在毛氏一人當國的二十八年中,全國疆土遠
大於歐洲和美國,中國的人口也從六億增至八億。他一人統治了這樣的一個大國至
二十八年之久,竟荒唐到全國隻有兩部法律:一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另
一部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憲法在毛氏時代,隻是一張廢紙。其中一條
也沒有真正實行過。連那位依憲法選出的「國家主席」劉少奇,最後竟然被紅衛兵
抓走,失蹤了事。一部憲法連個國家主席的性命,也保護不了,其為廢紙可知矣。

一國無片紙之法,如何加以治理呢?筆者初次回國,還是四人幫當權時期,我曾很
誠懇地向接待我的幹部們請教,他們也很得意的說:「我們雖然沒有法律,我們的
黨,自有政策。我們用政策代替法律。」可是政策又是如何製定的呢?現在我們研
究國史的和黨史的都知道,中國共產黨長征以前的政策,原是「共產國際」製定的。
長征結束,直至解放前後(大致是從一九三五─一九五六),則是黨的中央政治局,
集思廣益,集體製定的。到一九五七年反右以後,漸漸的,則是由毛澤東一手炮製
了。到毛氏生命最後的十年,文化大革命時期(一九六六─一九七六),則毛的片
語隻字,都是法律。由於毛氏年高,言語不清,還要透過一位一腳踢的娘姨張玉鳳
女士的獨家傳譯,才能傳達於中央政治局,再布達於全國。
再者,在毛氏獨裁初期,他所強加於全國的個人意誌,還可叫做政策。漸漸地就變
成荒淫暴君的意氣用事了。到他最後的十年,那簡直是語無倫次的胡作非為了。對
這種胡作非為,毛未始不自知。所以他在文革後期,告訴他的美國朋友斯諾(Ed
gar Snow,一九?五─一九七二)時,也苦笑地承認他自己是「和尚打傘」。
不意斯諾這個「中國通」,居然不懂這句中國歇後語,回美國之後竟大做其獨家報
導,說毛氏自述是個帶著傘旅行的「孤獨的和尚」;一時歐美「中國通」和媒體,
都為之大驚失色,大家對這個「孤獨的和尚」,所做的不同的評估,也一時俱來,
把我輩流落海外的老華裔,弄得啼笑皆非。
因此毛澤東這個「孤獨的和尚」,一人治國的政治模式,不特是中華五千年史所未
有,近代世界史上(除非拉兩洲中少數原始部落國家之外),也是聞所未聞的。
  
總之,形勢比人強。毛澤東這位小學國文教員出身的農村知識分子,和農民起義的
領袖,本質上他是和陳勝、吳廣、劉邦、劉秀、黃巢、朱元璋、李自成、洪秀全等
英雄好漢們是同一種動物,隻是時代不同,在思想行為上,略加點時代色彩罷了。
他們的心理狀態,都永遠脫離不了中國式的「做皇帝」,那套老底子,和以農業經
濟為基礎的那個老社會。如今皇帝是不能再做了,但是從傳統的「帝王專製」,轉
向現代化的「民主法治」這項必然演變,他老人家就無此視野了。至於現
代政治家所應具備的,有關民主法治的一般常識和基本概念,例如「人權」、「法
理」這些觀念,在他腦海裏也是連影子也沒有的。毛對現代人權的認識,實在是連
「權力」、「權利」都搞不清楚。遑論其它呢?毛氏對法律的認識,也停滯在兩千
年前傳統法家的層次。他所知道的法律,隻是懲人之法的“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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