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之後,中央有有了彌補政策,某些被槍斃的給了賠償,200元還嫌少,中越反擊戰烈士才500元撫恤金。後來那幫被流放的又都回城了,正趕上改革開放,做買賣,走私,欺行霸市,騙人,這次沒人管了,他麽很多都發財了,想翻案了。
嚴打時被槍斃的大多數是該死的,你不能用今天的法律為30年前的案子找論證。這是胡攪蠻纏。
當時胡耀邦鄧小平還是比較理智的,如果按毛澤東的方式,株連九族,連罪犯的家屬爹媽一道發配邊疆,永不準回。那幫人還高呼萬歲!
• 看來當年張誌新就是應該槍斃,因為當年就是死罪。可有人就是用今天的法律為40年前的案子找論證。這是胡攪蠻纏。 -bandband- ♂ (0 bytes) () 05/06/2013 postreply 20:55:07
• 當時還有不少女性喊反動口號被槍斃,譬如貴州的馬綿征。張誌新因為被割喉,所以多次被提。 -數字證- ♂ (0 bytes) () 05/06/2013 postreply 21: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