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不敢公布朱令案的檔案

來源: 攘外必先安內A 2013-05-03 21:48:34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9104 bytes)
朱令案:一個公民的司法焦慮
陳 嵐 (文)

據說,你在一個房子發現一隻蟑螂,就意味著在你看不見的角落裏,至少藏著一萬隻蟑螂。蟑螂理論可以同理適用於朱令案。

本朝公安係統有要求:“命案必破”,正是這樣片麵追求破案率的粗暴做法,使得聶樹斌、佘祥林等等各路冤案相繼產生,刑訊逼供在本朝不是個案而不罕見。讓人覺得諷刺的是,聶海芬能夠零證據,僅僅靠口供破案,還成為“著名女神探”(詳見聶海芬有關案件)。而清華朱令這樣一個毫不複雜而且海內外影響力極大的案件,卻可以一再處置延遲、程序失當,甚至導致證據的直接滅失.....所以,我有很多問題要問下去,也有很多結論想觸發一次2013年的司法重新調查。@一毛不拔大師和 @蠻族勇士
等人都已經在做,我,作為一個路人甲,也聊盡綿力。

朱令、朱令案當事人、清華所有的一切跟我一根毛線的關係都沒有。但,這件事一直是我心中塊壘,不澆不快。在闡析此事前我先說下我的立場。

我是一個自由主義者,也是基督徒,無論是信仰還是我所遵循的政治理念,都很難讓我輕易去在法庭之外給一個人定罪。前年的藥家鑫案中,因涉及人命案,我幾經掙紮,保持沉默良久後,受一些信息影響,誤以為藥家真的影響了官媒,於是以私媒體來抗衡,寫了《藥,民族的蒙汗藥》一文,要求公平審判——事實上為媒體的死刑狂歡作了推波助瀾,而之後,關於藥家的真實信息一一呈現,我十分後悔,並在微博發文懺悔。因被民意攜裹的情緒,我違背了我自己一直企圖推動的法製理念:“任何人不經法庭審判不得定其罪”,透過文字我朝藥家鑫伸出了朝下的大拇指,死刑判決的大拇指——而我,事實上並沒有這個權利。

所以,那件事後,我學著去謹慎。所以,朱令案,我一直遲遲沒有寫長文。

朱令案,在2006年之初,我並未確定孫維是凶手(我這個人比較喜歡逆向來思考),直到看到她的孫維聲明(已證實是孫本人所發)。看完了,直覺她就是凶手。特別是她字斟句酌,說“我的同學朱令中毒一案”,一看這個措辭,我心裏便一下亮了。公安已經十分肯定此案係投毒案,並確定是至少二次投毒。這個孫維卻巧妙地置換為“中毒”。誰才會這樣回避法律事實?誰如此在乎這樣的案情事實?在讀過的大量犯罪心理學個案中,實際上哪怕經過了審判定罪後,罪犯在闡述過程時,都不承認自己行為造成了犯罪事實,將後果推卸給受害人。偶然、環境是他們的正常思維(都是別人的錯)。比如,將人推下樓摔死的罪犯通常會這樣說:“我碰了他一下,他就掉下去了。”他會嚐試著將受害人描述成“他(自己)就掉下去了”的狀態,這些罪犯甚至在私下裏、對自己也是這樣反複描述的。而且,她刻意斟酌的字眼裏,一涉及到細節,就含糊不清,涉及到關鍵物證,就推脫不知,涉及到案情結論,反複強調的是“沒有證據你們不能定我罪”而不是“我是無辜、我要求緝拿真凶。”——讀完之後,如果還無法判斷誰是凶手,那我真是智商捉急了。

當然,直覺不是真理,更不能以此定罪。

再後來,孫維與同學的係列串供郵件(已經核實真實有效)曝光,沒錯,郵件裏她們沒有誰直承或複述當年的事實,但彼此串通、保持口徑一致、互相遮蔽的語境彰顯清晰,如果她們在朱令案中都是清白的,為何要私下串通?為何要以如此詭異的口氣(我們都不說但我們都知道花園裏埋了一具屍體)的不言而喻的口氣來一起進行網絡洗白?各種旁證已經讓真相呼之欲出,但卻被一隻看不見的手打回黑箱。

最好的洗白不是在網絡上傳播真真假假的信息,而是敦促公安公開案情。2006年,孫維在她的網絡聲明裏寫“我也呼籲警方認真調查”,竊以為,真正“呼籲調查”,恐怕不是在網絡上發個帖子算是“我要求調查”,以一個公民之身,大可以去公安要求還我清白,以一個紅色貴族身份,我相信當年或現在,都有非常人能夠采用的力量手段去自證清白。

有個司法笑話:一隻狐狸逃進了樹林,各國警察開始追捕。德國警察將樹林篩成500個格子,一個格一個格地搜索。法國警察抓來了一隻母狐狸,企圖誘捕狐狸。英國警察拿出阿加莎的偵探小說,研究“狐狸逃跑可能會去樹林的哪個洞穴”,俄羅斯警察灌下去一瓶伏特加,拿出槍碰碰碰到處亂放。中國警察從樹林裏逮捕了一隻熊,一頓狂揍之後,熊哭著說:“我就是狐狸…..”

我的意思是說,沒有狐狸的樹林裏,你們都能製造出一隻狐狸,如聶樹彬,如佘祥林。你們有的是聶海芬,你們從來不缺任何專政手段和類似於驚怖大將軍式的非常手段。而唯獨到了朱令案,19年前,就變得如此溫良恭儉讓,變得如此“講證據”“講程序”,這算是對待王女和庶民的雙重標準麽?

這樣的雙重標準在今天尤見於網絡。在這幾天的討論中,忽然湧現出一大批熱愛“程序正義”“熱愛司法公平”“堅持無罪推定疑罪從無”的好公民。我發現多數是平時根本不好民主這一口的。此刻忽然熱愛程序正義了。他們全部很清楚證據為何湮滅。也很清楚讓證據湮滅對鉈而言多麽容易。在一個高度人治的社會裏,要求受害人講法治遵程序,等於是要求傷殘到不成人形的朱令必須站岀來保護自己。

但在他們祭起“疑罪從無、程序正義”的大旗時,如我這樣的自由主義者,還真一時語塞。別人是怎麽樣的我不清楚,但要我冒犯我視為信仰的法治原則,確實很痛苦。在司法上,孫維確實沒有被定罪,證據確實也可能被消滅得差不多了,我若指控她的罪,就是對自己信仰的公義底線的冒瀆。今晨@範學德兄寫了
《超越群體式思維看信仰》一文,讀完之後,我悟了。“不能侵犯他人的財產自由”是哈利貝克芬半生都遵循的法治理念及宗教信仰的部分——但在麵對一個真實逃亡的黑奴(他是白人的財產)時,他對自己說:“讓我下地獄去吧。(我必須救他)”

信仰最核心的部分,可以超越控製著我們的集體無意識,超越群體式思維。在無數的概念中,在無數我們要恪守的原則中,這些注定可能會互相衝突的原則,我們唯有聆聽最真實的聲音。

朱令的優秀超過我之前所了解的一切,她並不是一個符號,而是一個鮮活善良美好的人,一個才藝學工倶佳的學生,一個高大俊美宛如希臘女神的少女。前夜在微博讀到她中學時的大麥歌譯文,我傾倒不已,淚盈:“巨風動地來,放歌殊未已,大麥俯身偃,既偃且複起,顛仆不能折,昂揚傷痛裏。我生也柔弱,日夜逝如此,直把千古愁,化作臨風曲”……如她神智清醒時(鉈當時已經在她體內殺戮)在音樂會上彈奏的最後一曲《廣陵散》,仿佛是她美好青春和悲慘命運的預告…..最大的悲劇,就是把世間最美好的東西,毀滅給你看。

一個卓越優秀的少女,變成了癡子、盲子、話也不會說的啞子。而對比其他那幾位姑娘所享有的美好人生:出國、結婚、生子、生意發達…….

沒有人可以這樣製造悲劇,而逃脫懲罰。19年前聞此案,我尚年幼,印象卻深刻。2006年在天涯追問時,我即已誓,為這個素不相識的美好少女尋討公道,是不能放棄的事。

當下的中國,人治遠未結束,高牆森立。我們推動法治,但在麵對每一個命運悲慘的個體時,我們的良知會做出最起碼的判斷。一個孩子被狼撕咬咽喉,你跳出來講動物保護和眾生平等,甚至號召孩子去寬恕,去舍身伺虎,那不是信仰慈悲,不是鄉願,也不是犬儒,而是卑鄙無恥。

當下的中國,“程序正義”在林昭墓前尤其得到體現,程序全副武裝,將起來祭奠的公民們趕得四散奔逃,正義赤裸無助,脆弱地在我們心中哭泣。
我願意試著去相信,朱令案中存在億萬分之一的其他可能,比如外星人在清華做人體實驗,比如牆上老鼠洞裏的逃亡白鼠定期往咖啡杯裏投放鉈鹽,比如清華女生宿舍大媽是一個前摩薩德兼超級黑客殺手。

舉國皆認定此案背後有黑幕,那麽公安為何不公開當年卷宗,19年了,水門案該解密的也解密了,何況這隻是一個沒有罪犯的投毒案,不牽扯國家機密吧?公安亦可透過重新啟動調查來自證程序正義,對公眾有個交代,黨和政府亦可以塑形象,取信於民(人大就曾有代表為朱令案多次提出調查動議,有關部門為何不履責?)

孫維的高度嫌疑,舉國熱議,從保護孫維這個公民利益的角度出發,我也要呼籲司法重新啟動調查。而鉈案的諸多當事人,從他們被曝光的郵件中可以看出,他們集體隱瞞了很多東西,而且他們共同知道某些東西,卻攻守同盟絕對不對外說。他們知道什麽?是時候了,人肉搜索已經將這些人全部曝光於世界,看到那些被網友搜索出來的信息時,我簡直歎為觀止。時間或會淡忘,人心卻不會遺忘,互聯網更不會遺忘。天涯海角的隱藏也保護不了你們。19年,沒有能夠抹殺任何人心中的對正義的渴望,因為等得太久,這渴望變得如烈火滾燙。

重啟調查吧,讓死裏逃生的朱令,讓自謂無辜的孫維,讓沉默寡言的同室,讓焦渴於真相、執著於正義的人們,讓所有人都能安寧。

未完的最後幾句話:

有個網友問我:“好人受煎熬,壞人卻逍遙,這世界的公義何在?”

我回複他:“我曾有過和你一樣的疑問——直到偶然讀羅馬史。公元330年,君士坦丁大帝重建完成君士坦丁堡,遷都。他身披紫袍,坐在以四匹白馬牽引的戰車上舉行了盛大的入城儀式,邁上雄偉的宮殿台階,此後的一千年,這裏都是拜占庭的中心…..一個偉大的王朝的巔峰…….我想君士坦丁此刻心中一定驕傲至極。但他絕對不會知,不過幾十年後,他的子孫在這雄偉的台階上自相殘殺,他的後裔,很快都慘苦死去,乃至滅絕。——但我們後人知道。我又讀曆史,朱元璋為人慘酷、朱棣亦如此,對三千宮女施加淩遲之刑。而他們一定沒有一個人想到,自己的後裔,福王朱常洵(明成帝與鄭貴妃最寵愛的兒子,他可還真是愛情結晶呢,前半生受盡嬌寵),有一天被放在大鍋裏烹煮而死,肉湯被李自成軍分食,成為曆史上最黑暗血腥的一幕,之一。”

神的時間表,隻有後人透過曆史,才能窺見一斑。而當局者,常常自以為天是藍的,死無報應。我們每個人,惡人或善人,都可能成為他工作的一個部分。我們隻需要聆聽真實的聲音,做應當做的事,追問並追尋正義的足音,我們決不放棄,也就不會被放棄。我們在劇中,我們在局中,我們在鑊中,徒然煎熬。因為我們無法預見未來,但請相信:正義或會遲到,但決不會缺席。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我不相信天是藍的,我不相信死無報應”北島先生的警句,迄今回響,這是我提筆追問的最大動因。

所有跟帖: 

孫維是凶手是合乎邏輯的,嫌犯罪犯是法律學的概念 -chinomango- 給 chinomango 發送悄悄話 chinomango 的博客首頁 (402 bytes) () 05/03/2013 postreply 22:55:12

前後都是清華的領導,清華學生如果投毒,領導不好意思 -好酒- 給 好酒 發送悄悄話 好酒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04/2013 postreply 04: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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