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你概念不清,邏輯不明。仍然在詞義上打轉轉。

什麽是民主政治或者民主製度,它的本質是什麽?
它隻能是“通過平等,協商,理性的方式使得公民參與並製定社會管理體製”的政治運作原則。從現實政治中,它還有其他定義嗎?

但是,這種民主政治或者民主製度要達到什麽目的呢?人們希望它能達成“民眾當家做主”,或者說將這個理想賦予“民主”理念。因此有些人,例如林肯,在講民主時也用其“目的”來表示。筆者在文章也用“民主即由民作主”來開頭。並指出這是“目的”,而且有具體指標,即六個和諧統一。強調“目的”是為了給民主政治運作或者民主製度製定指明方向,“目的”是無法代替民主政治或者民主製度本身。混謠兩者不可取,特別是在這樣的探討中。

在現代國際政治中,西方自認為是民主國家。按此,它們是“民眾當家做主”的國家嗎?肯定不是,它們僅僅是表麵上多數人治理,而實際上少數人治理的國家。很多美國民眾也認為他們無法當家做主。這個差別就是把民主製度的形式當作民主製度的目的。

人類所有理想理念都含有“民眾當家做主”的意思。兩千年前,中國文化就提出“天下大同”,難道那也是民主。對理想社會,東西方是沒有本質的差別的。如果脫離宗教來探討,人類通向理想社會的道路隻有兩條,東方人說是道德,西方人說是民主。因為民主隻能是一種方式。不幸的是,在西方被當作追求利益的方式。

人類的思維在發展,否定不合理的是每個人的責任,特別是講哲學的人之責任。用不著什麽勇氣。

你沒有認真看筆者的文章,也沒看懂,就說很爛。我僅僅針對你的指責提出反駁,並指出你的態度。如果這是橫加指責,那麽你先前是否屬於罵人。以前一直認為講哲學的人會有氣度與真誠,所以才回你的帖。看來你隻是個全盤西化者,咱們就此別過。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