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生而平等”,而是“被上帝創造的平等”,學學英文再說美國吧。

華盛頓,任期1789-1797,奴隸主。


傑斐遜,任期1801-1809,奴隸主。有一段時間是弗吉尼亞州最大的奴隸主。


麥迪遜,任期1809-1817,奴隸主。一生擁有奴隸。


門羅,任期1817-1825,奴隸主。


傑克遜,任期1829-1837,奴隸主。


*範布倫,任期1837-1841,奴隸主。隻有一個奴隸,逃跑了,被抓回來,以50美金賣給抓奴隸的人。任內不是奴隸主。


*哈裏森,任期1841。奴隸主,但任內不是。


約翰·泰勒,任期1841-1845,奴隸主。


波爾克,任期1845-1849,奴隸主。


紮卡裏·泰勒, 任期1849-1850,奴隸主。


*布坎南,任期1857-1861,技術上不是。他買了兩個奴隸,然後把他們轉為契約奴仆,一個契約了7年,另一個23年。不娶,同性戀,與參議院威廉·金同居,而威廉·金是奴隸主。政見上他支持南方奴隸製。


*約翰遜,任期1865-1869,奴隸主,但任期不是。


格蘭特,任期1869-1877,奴隸主。由於他是南北戰爭北方大將,備受黑人愛戴。他是奴隸主的證據是他有一張1859年解放一個奴隸的文件。但他絕對能支配他妻子名下隨嫁妝到他種植園的奴隸。


保守的計算是有十二任美國奴隸主總統,其中八位總統任內依然是奴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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