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馬三家、打的報道失實,真相是什麽

來源: v5 2013-04-22 22:22:0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7978 bytes)
馬三家、打的報道失實,真相是什麽

2013-04-20 12:34:14 來源:光明網 光明網評論員  查看評論


  光明網評論員:昨天(4月19日),新華網刊發了一則沒有記者具名的消息。這篇電頭為“新華網沈陽4月19日電”的消息稱,“記者從遼寧省有關部門獲悉,近日,針對國內某雜誌社《走出馬三家》一文所謂‘揭秘遼寧馬三家勞教所使用酷刑對待被勞教人員’,遼寧省高度關注,迅速成立了由相關部門組成的調查組……對文章涉及的問題進行了客觀、公開、公正的調查”,“調查結果表明,《走出馬三家》一文存在嚴重失實的問題”。

  無獨有偶,就在本周,一則所謂“習近平在北京街頭打的”的消息也曾在瞬時轟動網絡,為幾乎所有門戶網站和新聞網站轉載傳播。然而,就在新華社記者於當日下午2點多發出消息,說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門證實此“打的”報道內容為真之後不久,新華社的另一則消息又稱“打的”報道為“虛假新聞”。隨後,“始作俑者”香港《大公報》出麵,正式承認此報道為不實報道。就這樣,這篇有文字、有圖片還有生動情節的失實新聞,把人們帶入了“五裏霧”之中……

  人們之所以如陷“五裏霧”,就是因為隻指出這些報道“失實”,顯然還不能夠說明真相到底是什麽的問題。相關的“更正”消息或者承認“失實”的聲明,也並沒有解釋清楚那些原報道中的細節是如何編造出來的,“失實”報道中的人物為什麽要編造如此虛假的新聞,虛假新聞被製造出來的真實過程是什麽,等等。把這些問題搞清楚,這兩起“虛假新聞”才會對新聞從業人員起到警示作用,才有可能成為媒體傳播中的完整案例。

  更為重要的是,以《走出馬三家》一文所描述的情節,如果其中事實為真,則虐待被勞教人員的施虐者已然構成刑事犯罪。如此,指控者所指控的內容如果足以陷人以罪,而指控的內容又失實,那麽,這樣的報道就不僅僅是內容“失實”的問題,而是其作者已經涉嫌誣告陷害犯罪的問題。顯然,對這樣嚴重的問題,有關方麵不應該僅僅以“失實”結論來息事寧人,而應該依照法律,追究誣告陷害者。

  走法律程序,讓兩造對簿公堂,就可以在法定公開的場合下,既核實新聞報道的“失實”之處,同時還可以澄清相關事情的真相。現在看來,走法律程序、按照法律辦事的障礙並不存在。因為撰寫《走出馬三家》報道的記者已經具名,文中受訪者也都有真名實姓;另一方麵,遼寧省應對該報道所迅速組成的調查組,也“邀請部分中央、省內媒體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加”,且“調查幹警116人、207人次,勞教人員55人、146人次和14名解教人員,提取證言證詞、圖片及聲像資料663份”……這樣,控辯雙方、報道中所提到的受訪者、為調查組出具證言證詞的相關證人,就可以在法庭上公開呈供和相互對質,由此就更容易使真相大白於天下。

  隻有搞清楚事實真相,失實報道才能夠起到警示後來者的作用。這一點,當然也同樣適用於“打的”報道。有關方麵給出這篇“虛假新聞”的形成過程、失誤之處,才能夠讓新聞媒體從業者引以為戒。

  因此,對“馬三家”的報道也好,“打的”的報道也罷,新聞傳媒從業者及其受眾,都有進一步的知情權。唯有真相,才能徹底解構“嚴重不實”報道和“虛假新聞”存在的基礎。

  (轉載請注明來源“光明網”,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所有跟帖: 

體罰應該是有的,這是一般監獄的特征。 -hfhfndt- 給 hfhfndt 發送悄悄話 (100 bytes) () 04/22/2013 postreply 23:49:03

報道失實不要緊,政治正確就好。 -Xfollower- 給 Xfollower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23/2013 postreply 09: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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