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在大學工作的女士是失蹤半年後,家裏沒有消息,開始以為是她到別的地方去了,

我知道後,聯想到以前同樣的情況,就讓他們去公安局找,結果還真找到了。上法庭前,我和她家人說,千萬別承認,另一個就硬抗,沒被判刑,越承認,越麻煩,結果,這個還是承認了,被判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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