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華華向中紀委猛捅了曾慶紅、李長春、張德江等一批中共大佬
香港《爭鳴》雜誌文章披露,1月下旬,前廣東省省長黃華華向中共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王岐山遞交一封致政治局、人大委員會黨組及中紀委的信件,全文及附件等長達四萬多字,分四個部份。其中第三部份即:黨內高層在廣東的特權、貪腐典型情況。
據稱,黃華華上書舉報黨內高層在廣東貪腐、侵吞、揮霍資金、財產等情況是觸目驚心的,是經過收集、調查及其他人士協助得來的。以下是有關黃華華披露的部份內情:
被點名持有別墅、豪宅的高官有:大名鼎鼎的前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曾慶紅,以及曾培炎、唐家璿、肖揚、當時在職的李長春、劉淇,十八大晉升的張德江、張高麗、杜青林等。
被點名持有別墅、豪宅名單中、現任省部級的領導人有:李鴻忠、朱明國、李斌、劉偉、吳誌明、蔡武、陳雷等。
至2011年底,已退離休黨政、國家副總理級、副委員長級、政協副主席級領導人及配偶在廣州、深圳、珠海、中山、佛山、湛江等地持有別墅、豪宅八十五座(所)。
同期,已退休黨政、國家列省部級領導人及配偶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湛江等地持有別墅、豪宅一千一百七十多座(所)。
至2012年6月底,在職黨政、國家副總理級、副委員長級、政協副主席級領導人及配偶在廣州、深圳特區、珠海特區持有別墅、豪宅37座(所)
同期,在職黨政、國家副省部級、省部級領導人及配偶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湛江等地持有別墅、豪宅八百五十多座。
2003年至2011年,每年退離休黨政、國家副總理、人大副委員長、政協副主席一級領導人及家屬和退離休省部一級領導人及家屬到廣東休假、避寒的有七千五百多人次,接待開支三十五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