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7月中共中央為了平息6.4鎮壓產生的民憤而作出《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群眾關心的事的決定》,做7件群眾關心的事,包括
①懲治官商勾結腐敗。
②堅決製止高幹子女、配偶經商。
③取消領導同誌的食品特供。
④嚴格管理公車。
⑤禁止請客送禮。
⑥嚴控領導幹部出國。
⑦嚴查貪汙受賄。
現在二十年過去了,那一件做到的了? 事實不僅沒有做到,而且都變本加厲,比6.4鎮壓前更加肆無忌憚。沒有民主監督,共產黨就必然越來越腐敗。 這就是二十多年實踐檢驗出來的真理。 可以這麽說,1989年以後,中國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的條件已經不存在了。6.4鎮壓斷絕了中華民族和平掘起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