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魯鄭:民主之後——突尼斯危局啟示錄

被暗殺的突尼斯律師和人權活動家肖克裏·貝萊德

被暗殺的突尼斯律師和人權活動家肖克裏·貝萊德

全球華人辭別龍年喜迎蛇年之際,突尼斯,這個海內外自由派欣羨無比的阿拉伯之春發源地,卻在革命兩年之後由於一場政治暗殺而陷入空前危局。這場危局究竟到什麽程度,不妨看看與突尼斯有著特殊利益關係的法國,它的媒體評論:《世界報》說,暗殺貝萊德使突尼斯危在旦夕;《費加羅》報說,突尼斯處於混亂的邊緣;《人道報》說,他們欲扼殺革命;免費報紙《地鐵》說,突尼斯進入死胡同;《十字架報》說,突尼斯人四分五裂,突尼斯陷入癱瘓。法國24小時新聞台I TELE則幹脆打出“突尼斯在深淵邊緣”的驚人標題。

政治暗殺雖然在人類曆史上並不鮮見——比如美國曆史不過才兩百多年,僅總統被暗殺而死的就多達四位,還有五位遇刺但未免於難,平均二十多年發生一起。不過,在突尼斯卻是極為罕見的事情。所以,暗殺事件發生後,立即震撼全國,抗議行動迅速演變成暴力衝突。工會組織並號召發動總罷工:上一次突尼斯發動總罷工是2011年1月14日,那場大罷工直接導致當時的總統本阿裏政權的滅亡,迫使他當天率全家緊急逃往鄰國沙特阿拉伯(在飛往法國的途中被拒)。由此可見此次危機嚴重。

當然一起暗殺事件就能導致如此嚴重的後果,這和當年一起自焚就能引發“茉莉花”革命一樣,都是社會各種矛盾達到臨界點的必然結果。

阿拉伯之春成功兩年以來,突尼斯當年麵對的問題不但沒有解決,相反都在惡化。政治上,保守、宗教性的伊斯蘭政黨(伊斯蘭複興運動黨)通過民主選舉獲得權利,取代了過去世俗而又現代化取向的專製政權。於是革命後的突尼斯經常發生針對其他教派的攻擊(警察則是消極的不做為),直到現在的政治暗殺。曾經在專製時代大為改善和提高的婦女地位和權益紛紛喪失。更重要的是,民眾的生活水平繼續下降,失業率持續攀升。外資麵對突尼斯民主後出現的政治動蕩而不得不紛紛撤出。至於經濟支柱之一的旅遊業,更由於政治動蕩備受打擊。

最為荒唐的是,過去在專製時代還有可能以政治迫害的理由偷渡西方的民眾,現在卻被告知,你們已經自由了,西方不能再接受他們了(可以理解,西方現在是危機之身,泥菩薩過河。假如是經濟起飛勞動力短缺嘛,則另當別論,肯定要站在人權的製高點來接納他們)。

其實,這起暗殺事件之所以引發如此空前的危機,就在於民眾兩年多來憤慨的認識到:原以為前政權倒台後,一切就會變得美好的願望,事實證明卻不過是黃粱一夢。

一個國家走向民主後卻演變成災難,在人類曆史上屢屢上演。這也是為什麽三次民主化浪潮過後,都迅速出現了回潮。這種現象甚至包括現在成功的民主國家德國、意大利、奧地利和日本。今天被阿拉伯之春所席卷國家的動蕩、混亂甚至無政府狀態(可以想想美國駐利比亞大使是怎麽死的),不過是曆史的再次重演罷了。

自然,曆史不會是簡單的重複,阿拉伯世界還是有其自身特點。比如伊斯蘭教沒有經曆過宗教改革,政教難以分離,也很難容納現代化的各種元素。再比如社會發展低下,缺少中產階級,基本上以部落為社會基本單位。不過,如果以美國學者亨廷頓在《第三波——20世紀後期民主化浪潮》的觀點來看,阿拉伯之春的失敗實在不足為奇。

首先,亨廷頓在自序中就指出:“現代民主是西方文明的產物,它紮根於社會多元主義、階級製度、市民社會、對法治的信念、親曆代議製度的經驗、精神權威與世俗權威的分離以及對個人主義的堅持,所有這些都是在一千多年前的西歐開始出現的”。“這些要素也許可以在其他的文明中找到其中一二個,但是作為總體,它們僅存在於西方文明。也正是這些要素說明了為什麽現代民主是西方文明的產物”。於是他提出一問:“現代民主作為西方的產物在多大的程度上可以在非西方社會中紮根?”

其次,亨廷頓在總結第三波民主化浪潮成功的經驗時指出,根據財富與民主之間的相關性,民主的過渡必定主要發生在那些中等經濟發展水平的國家。但發生革命時的突尼斯仍然還是人均GDP不到四千美元的窮國(窮富都是曆史概念,一百年前人均超過三千美元就算是發達國家了),埃及甚至連三千美元都不到。都屬於當今標準的窮國。畢竟民主是以多數人統治為前提的,沒有中產階級,貧富差距過大,都不可能產生民主。

第三,他認為,“民主依賴於一個壯大的市民社會,在穆斯林社會中,的確開始有壯大的市民社會出現,但是這是一個原教旨主義的市民社會,而不是一個世俗的、自由主義的市民社會”。我們也發現,在專製時代,統治者雖然不是原教旨主義者,但反對派力量的中堅卻是原教旨主義者。顯然這才是為什麽,阿拉伯革命之後,收獲勝利果實的往往是伊斯蘭政黨。民主對於阿拉伯社會唯一的改變就是:執政者由世俗政治變為伊斯蘭政治。這就是曆史所一再證明的:一個非民主的政權更可能被另一個非民主的政權而不是被一個民主的政權而取代。

第四,決定民主化轉型成功與否的力量有四種:執政團體內的保守和改革派、反對派中的溫和派與激進派。如果執政團體控製在保守派中,反對派控製在激進派中,民主轉型必然失敗。隻有執政團體控製在改革派,反對派控製在溫和派手中,民主才會成功。當年巴西開始民主轉型時,軍政府將軍戈爾貝利告訴反對派領袖:“你們把你們的激進分子管好,我們也管好我們的”。這最終使得巴西在曆經數百年一波三折的轉型後,才成功走向穩定的民主。

如果我們以這個標準來衡量突尼斯和阿拉伯革命時,我們會發現,在這個轉型過程中,恰恰是執政團體控製在保守派中,反對派控製在激進派中。特別是,當執政團體麵對壓力妥協時(放棄權力壟斷、進行真正的民主選舉),卻被拒絕,最後或令其逃亡,形成權力真空(如突尼斯),或者在壓力下下台,但卻把權力交給軍方(如埃及)。至於利比亞則更幹脆是激進派在西方軍事幹預下當街將已經妥協的卡紮菲開槍打死。所以,整個阿拉伯社會民主化後一片混亂完全是最合理的曆史現實,是最符合曆史邏輯的結果。

曆史上看,阿拉伯之春的慘痛教訓早已有之。南非總統博塔1978年掌權時,開始進行改革:黑人工會合法化、允許城市黑人獲得公民身份、允許黑人獲得不動產的自由保留權、大量廢除次要層次上的種族隔離、顯著增加對黑人教育的投資、廢除通行證法、規定由選舉產生的黑人城鎮的議會。這些改革措施放到當時可謂石破天驚。但當時掌控黑人的是主張暴力革命的激進力量,回應改革的是更多的暴力事件和抗議,最終改革沒有導向民主而是以一場鎮壓告終。

最後還需要說的是,西方的基督教與民主之間存在著高度的關聯度(盡管不一定是因果關係)。到1988年,基督教是主要宗教的46個國家中有39個是民主國家,相形之下,58個以其它宗教為主的要宗教的國家隻有7個。民主在哪些以伊斯蘭教、佛教或儒教為主的國家尤其少見。顯然,伊斯蘭教作為當今世界發展最快的宗教,它的生命力非同尋常,伊斯蘭教國家也絕不可能變成基督教國家。西方的民主,顯然無法在伊斯蘭這片土壤上結出其在原產地的果實來。

以史為鑒,阿拉伯之春再一次以自己的慘痛代價和殘酷的現實告訴了世人一個真理:沒有普世的製度,製度本身也並無優劣,一種文化也隻能產生與其相應合的製度,衡量製度的唯一標準就是適合與否。

對於中國而言,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今天的中國,放到世界範圍來看,其模式是表現最佳的:既沒有西方的嚴重危機,也沒有阿拉伯社會的革命動蕩。雖然中國也同樣麵對許多艱巨的挑戰,但解決之道根本的還是隻能從自己的傳統和智慧中尋找,在這個基礎上創新。至少我們應該清楚的認識到,西方的模式不僅導致今天西方的問題更對阿拉伯社會的問題束手無策(甚至更糟)。這樣的模式怎麽可能適合中國呢?

這裏還要多說一句的是,曾為突尼斯革命歡欣鼓舞的自由派群體卻在此一刻保持了沉默。做為一種製度的召喚者,主張者,迫切希望中國也能複製這種製度模式的群體,這種沉默顯然是不負責任的。他們有義務來解釋,何以他們如此心儀和希望引入中國的製度,卻為什麽在突尼斯演變至此。

最後還要對自由派多說一句的是,沒有寬容和包容做為前提,就不可能產生你們所希望的民主。而自由派群體又是如何表現的呢?上世紀九十年代,摩羅先生以一冊《恥辱者的手記》博得自由派群體的一片喝彩,被認為是自由派旗手之一的餘傑還親自做序。而當摩羅先生推出《中國站起來》一書時,這些自由派群體包括餘傑竟然紛紛公開聲明與之絕交!對昔日的同盟者尚且如此,更遑論立場不同者。有這樣的自由派,除了能把中國變成第二個突尼斯之外,還能指望他們給中國貢獻什麽?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