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禁止反言原則,意思就是不能出爾反爾。這又包括單方麵聲明和默認兩種情況。所謂默認,就是說,當某種情形被通知或廣為人知後,一方保持沉默可能意味著同意。從國際法院的判例來看,它支持禁止反言和沉默與不存在反對即為默認的原則。
國際法上的禁止反言原則產生的首要基礎是善意原則,要求一國不得采取與先前表示不一致的行為從而損害另一國利益;其次是一致原則,由於國際社會不存在一個超國家政府,保持國家行為一致性對於維護國際社會的安全就顯得尤為重要。"------波茨坦公告: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日本對此以前從來都是明確簽字承認和 本身就是心術不正,還出爾反爾地談什麽國際法 除了能胡評,歪評些什麽,他還能幹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