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製造的標簽隻說明是在中國生產的。 產品的設計, 成本和質量控製都是美國的買家決定的。
絕大多數進口到美國的產品都是由美國的商家設計, 交由中國的工廠生產。 工廠在生產前都要提供樣品, 由買家確認後才會生產。 生產完成, 在發貨前, 買家都會做出貨前的檢驗。如果檢驗不通過,買家是不會同意發貨的, 也不會付錢。
而買家常常會因為追求低價銷售, 而把成本的價位限製在很低的位置。 比如一個買家為了把一把椅子的售價控製在$25以下,隻願意付給中國工廠$5. 一家正規的生產企業的成本可能8到10美元。 根本不可能接這單生意。 那麽, 這個買家能找到的, 願意做這單生意的工廠隻能是那些低成本的小工廠, 小企業, 沒有什麽質量控製和管理的理念。 你說, 你是怨中國的工廠, 還怨美國的商家?
另外,從邏輯上說, 工廠隻對付錢給它的美國商家負責。 而美國的商家才應該對消費者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