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中文網財經評論員 王強 2012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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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震動海內外的“烏坎事件”發生一周年之際,烏坎村再次爆發抗議遊行,大約100人走上街頭,表達對被非法轉讓和分配土地返還進展緩慢的不滿。
雖然和一年前的規模不可同日而語,這次遊行還是吸引了不少境外媒體。路透社稱,與一年前不同,這次村民們的抗議對象是他們自己選舉出來的村幹部。村民們認為,這些民選官員在解決征地問題時工作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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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Gray/Reuters
烏坎維權運動中的領袖人物、現在的村委會主任林祖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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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ce France-Presse — Getty Images
去年,烏坎村民集會要求當局,歸還神秘死亡的臨時代表大會理事會副理事薛錦波屍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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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東方日報》也報道說,一年過去了,烏坎村委會雖然聲稱被非法倒賣的三千多畝土地已歸還給村委會,但村民投訴村委會沒有明確交代討回的地段範圍,村民依然分不到土地,得不到賠償。維權運動中的領袖人物、今天的村委會主任林祖欒雖然向村民作出了解釋,但是部分村民並不相信。
《東方日報》評論道:“當日由村民一人一票選出、取代貪官入主村委會的抗爭領袖,一年後竟成為村民的抗議對象,實在是莫大諷刺。”
外界也開始爭論,烏坎的基層民主試驗是否已經走向失敗。
可以說,新一屆民選出的烏坎村委會自誕生之日就麵臨巨大壓力,比如缺乏村級管理經驗、部分村民們的急功近利、宗族矛盾、國內外輿論的廣泛關注和過高的期望值,以及上級非民選政府的不合作等。據新華社報道,為了獲得村民們的廣泛支持,上周五(9月21日),林祖欒告訴他的村民們,目前已有3853.41畝被非法轉讓和分配的土地確定歸還烏坎村。此外,這位曾在維權運動中被烏坎村民視為“領袖”的老人還稱,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等支持建設的6項總投資達6千萬元的民生工程進展順利,烏坎村土地權屬界線核定工作有效推進。
雖然部分村民仍在抱怨,但是,對於一個剛剛誕生不久的村級民選村委會來說,否定烏坎事件或者無限度拔高烏坎事件的意義,都不客觀。況且,出現新的抗議事件亦屬正常——在任何民主社會,對民選政客的政績有不滿是再平常不過的了,民眾表達抗議也是基本權利之一。烏坎雖然民選出了新村委會,但烏坎的村民自治民主道路才剛剛開始,新的抗議以及未來對村委會的其他批評都會是這個南方中國小漁村完成民主道路的一部分,如果可以實現的話。
當然,新村委會在實現對村民的承諾上不能拖太長時間,他們需要盡快具備農村治理的政治智慧,盡快讓村民們感受到今天的生活遠好於昨天。
“烏坎事件”曾被賦予諸多的解讀和期待,比如“中國基層民主選舉典範”、“社會管理創新”。卡特中心中國項目主任劉亞偉甚至將其與中國小崗村相類比,認為,烏坎的抗爭和之後獲得新的選舉權事關村民自治的實質和中國政改的困境。從這個意義上說,它的意義更接近小崗村。那就是,中國的改革必須既有基層的動力又有高層的支持。
對此,烏坎事件中的“領袖”人物林祖欒在今年3月份接受《新民周刊》采訪時回答得很清楚:烏坎村民的訴求是土地問題,我們在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不是什麽摸索,也不是什麽第二個小崗村,更不是什麽中國的民主改革,這些提法都不大合理。烏坎的事隻是一個小鄉村的事,不能代表整個中國。外媒對烏坎的問題過度讀解、政治化了,我們反對這種炒作。
確實,一切都源於土地。中國廣東省陸豐市烏坎村村民在為討回土地進行長達十幾次上訪未果後,於2011年9月21日爆發了與當地政府的直接衝突。在隨後幾個月裏,41年未曾換屆的村委會被村民趕下台,村長和村支書逃跑,村民們自己選舉成立了村民臨時代表大會理事會,開始了真正意義上的村民自治。麵對地方政府強大的壓力,烏坎村村民堅持抗爭、雖付出了血的代價也始終未退步。最終政府作出讓步,允許村民一人一票,在2012年春天,選舉出了自己的村民委員會。這是烏坎建村400多年來,村民們第一次行使自己的選舉權。
烏坎事件得以和平解決,也被外界認為凸顯了廣東省委書記汪洋的政治智慧,外界高度評價了汪洋在處理烏坎事件上的善意表現,國際觀察人士也認為這為汪洋未來的仕途加分,並為農民土地維權尋找到了一個新途徑。
“無疑,烏坎事件對於局部推進基層民主以及提高民眾參與意識是個進步,也一定程度上觸動了各級政府的執政觀念。”中國著名的維權律師、曾持續關注烏坎事件的劉曉原說。但他並不認可部分媒體把烏坎事件上升到中國民主改革這樣的層麵,他說:“放在全國層麵上,我認為進步有限,政府的初衷或許也隻是出於維穩的目的。”
烏坎村民之所以能取得初步的勝利,劉曉原認為,主要原因在於維權行動者有嚴密的組織性以及得到了大量媒體以及微博等社交網絡的輿論支持。他說:“烏坎事件最大的啟示之一就是維權的組織化以及有一些抗壓力的組織者。”
劉曉原曾與烏坎的一些維權者有過多次接觸,去年12月12日,當村民臨時代表大會理事會副理事長薛錦波被便衣帶走三天後突然死在拘留所後,烏坎村民曾向劉曉原求助。今年1月4日,劉曉原在微博上發出呼籲,希望同行們組團前往烏坎村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此舉獲得很多律師的響應。但事後,烏坎村民代表還是拒絕了訴諸法律,劉曉原組建律師團赴烏坎之事並未成行。
在烏坎村民多次集體遊行上訪中,他們打出的標語除了“還我祖先耕地”這樣的經濟訴求,還有“熱愛共產黨”、“中共有青天”等,這能看出維權組織者和村民們始終寄希望於更高的行政權力和人治途徑解決問題。
烏坎事件也正是在廣東省委派出了省委副書記朱民國帶隊的工作組到烏坎村後最終出現轉機並和平解決,朱民國同意了烏坎村民提出的釋放三個村民、歸還薛錦波屍體、承認臨時村民理事會的合法性等三個條件,烏坎事件由此戲劇性收尾,避免了更激烈的暴力衝突。
今天,烏坎抗爭這個在中國乃至國際上都造成巨大影響的事件雖然暫時平息下來,但是在劉曉原看來,事件的解決畢竟依靠的是行政手段,並非法治化手段,烏坎事件雖然在今天社會矛盾普遍情況下具有標誌性意義,但是該事件如果被置於法治化的社會進步目標下,其意義可能大打折扣。
如果不是烏坎事件,接下來的烏坎民主選舉似乎並不會成為外界特別關注的焦點。其實,中國1982年修訂頒布的《憲法》就提到了“村民自治”,並明確“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自治性組織”。1998年,《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正式施行,進一步明確了“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基本製度框架。在烏坎之前,中國很多地方已經開始了選民一人一票推薦候選人的直接選舉,一些地方比烏坎選舉走得更遠。
今年“兩會”期間,汪洋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也認為,烏坎的民主選舉是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廣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進行的,沒有任何創新,隻是落實過程非常紮實,讓這個村子對過去選舉中走過場的現象做了糾正。
人們目前雖然難以判斷烏坎村的現狀以及未來的走向,但是很清楚,過去多年形成的爛攤子,新村委會不可能在短時間內解決,況且,解決過去的諸多土地問題,還涉及到鎮政府、市政府乃至省政府,僅僅靠一個村級委員會不可能獨立完成這些陳年積案。顯然,烏坎未來的道路並不平坦,距離真正的基層民主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最近,《華爾街日報》援引香港大學(Hong Kong University)法律學者傅華伶的話稱,烏坎受益於廣東省委書記汪洋的善意。不過,在即將舉行的領導人換屆前夕,隨著黨內官員之間的爭鬥加劇,汪洋似乎不再密切關注廣東當地的事情,這也解釋了烏坎新的村委會為什麽難以收回土地。
人們擔心,如果沒有了更高一級政府的支持和理解,烏坎的道路還能走多遠。我們可以發出這樣的設問:下一屆村委會換屆時,烏坎還能繼續目前的自治道路嗎?
沒人能給出答案。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即烏坎事件僅僅是一個局部事件,該事件並不代表中國普遍的基層民主時代已經到來,顯然更不可能由下而上推動中國更高層麵的民主進程。烏坎事件雖然已經過去了一年時間,但中國地方政府對於農民土地的非法剝奪事件仍不時發生,一場場沒有村民參與甚至村民完全不知情的“看守者交易”仍在中國各地上演,引發類似烏坎事件的導火線仍普遍存在。廣東維權律師唐荊陵也認為,烏坎走出困局,僅僅一個村實行民主選舉是遠遠不夠的。
這意味著,中國的未來,不僅僅需要民眾的自我教育和自我覺醒,也需要政府的自我約束,以及社會各個層麵在進一步的政治體製改革領域盡快達成普遍的共識。雖然這一切都遙遙無期,但形勢已經倒逼中國必須開始尋找一扇通往明天的大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