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李承鵬之間沒有任何個人恩怨,這次跟他的衝突完全是出於公憤,他是有名氣的人,而我是有名字的人,本來可以沒有任何交集。那個耳光不是為我自己打的,而是為那些被李承鵬語言暴力過抹黑過、被他罵成愛國賊的那些愛國網友和愛國群眾打的。不是我欠李承鵬一個道歉,而是李承鵬欠愛國群眾一個道歉。如果李承鵬願意給被他汙蔑但是沒有話語權的愛國群眾一個道歉,那麽我也願意向他道歉。正如網友青花淡雅在《李承鵬遭掌摑,為何網上一片叫好》中所寫的:“他羞辱那些關注釣魚島的國民為‘荷爾蒙亢奮’,諷刺那些搏殺疆場的奧運健兒為‘畸形兒’…他可以隨意在他的博客中調侃攻擊,可以帶著口罩為自己的書簽名兜售,卻天天抱怨著這個國家‘不自由’。他整天鼓噪著民主,卻藐視民意,將自己打扮成所謂公知,意見領袖,認為人民是需要他去改造的無知的群體” 。“一個人,想要代表民意,又拂逆民意,羞辱廣大群眾的質樸的國民情感,挨揍,那是很正常的”。還有一個網友寫道:“他惡語相向,嘴上喊著民主自由,但是如果你不同意他的謠言,他就會說你是五毛”。有一個網友說的最為精彩,他說李承鵬這些人 “喊的是正能量的口號,做的是地溝油的勾當”。在我眼裏,愛國主義是底線,不撒謊騙人是底線,不搞雙重標準是底線,不虛偽是底線。低於這些底線,特別是一個人一旦走入漢奸行列,我就覺得這個人不再有做人的資格,漢奸違背最基本的做人底線,不配享有人權。這方麵要學習韓國和法國是怎麽懲治內奸的,不是要跟國際接軌嗎?
我不是一個暴力的崇尚者,我也不認為暴力是一個解決分歧的好途徑。如果有足夠的交流機會,我喜歡理性的交流。這次打了李承鵬一下,有憤慨至極的因素,他在書中和網絡上對愛國群眾的那種極端敵視的語言暴力確實深深激怒了我。我認為,打人是不對的,但是打漢奸在當下具有正當性。既然法律拿漢奸沒辦法,老百姓熱愛這個國家,就隻能選擇出手。一個漢奸言論大搖大擺、一個民族感情可以隨便被侮辱的國家是距離文明最遠的國家,這樣的國家也是被人看不起的國家。老百姓忍無可忍,站出來打擊漢奸,正是為了維護最起碼的公道天理。打人是不文明的,但是在漢奸猖獗到人民網這樣的官方網站都給他保駕護航的時候,打漢奸就是在維護這個民族的文明底線。一些李粉說這不符合現行法律,我覺得李承鵬本人和他的粉絲連憲法都不尊重,有什麽權利拿法律說話?當你們鼓吹國企私有化的時候,你們沒有尊重憲法;當你們造謠辱罵開國領袖的時候,你們沒有尊重現行憲法。現在開始想起要尊重中國法律了?俄羅斯和美國最近通過的法案,對國家利益的保護力度空前強大。我國民間多次呼籲要恢複憲法的懲治漢奸賣國賊條款,呼籲抓緊啟動反漢奸法案的製訂,卻至今沒有進展。這是法律的缺失,也是法製的悲哀。何況,當吳法天被群毆的時候,你們尊重法律了嗎?當五嶽散人在上一年度的新浪微年會中攜帶鋼管赴會要打吳法天,並多次對吳法天發出暴力威脅的時候,你們尊重法律了嗎?難道你們的“反對暴力”就是自己可以隨便打人不許別人還手?
我跟李承鵬之間不是左右之爭,而是愛國和賣國之爭,我非常尊重胡楊林那樣的真右民主派,極端鄙視李承鵬這樣的極右偽民主法西斯。左和右發展到極端都會異化,極左很容易變極右,甚至極左就是極右,比如文革中的吳敬璉和改革中的吳敬璉,文革中的薛蠻子和現在的薛蠻子,這些改革中控訴文革最積極的人也就是文革中最“左”的一些人。我認為,不同觀點的存在,不僅僅是一種必然,而且是一種必需。不同的觀點需要交流也需要碰撞,用最和平和理性的方式。但是這種交流是想需要條件的,必須不同的觀點都有充分表達的渠道和不同觀點之間的交流機會。但是很遺憾,現在我們沒有這樣的機會。中國政治經濟資源的分配嚴重不均衡,導致輿論領域同樣存在嚴重的兩極分化現象。具體一點說,如果以支持社會主義和愛國主義的為左,以支持資本主義和普世價值的為右的話,那麽今天中國的右翼對中國媒體資源的占有的比例上的優勢巨大到左翼占有比例可以被忽略的程度。這種媒體資源的分布狀態,顯然隻能讓右翼擁有足夠的表達機會而左翼的表達機會相當稀缺,這種情況下,中國不具備不同聲音不同觀點進行充分交流碰撞的前提條件。甚至在右翼陣容當中,資源分配也是不平衡,像
時下,無論哪個公知都極力把自己塑造成民主鬥士,李承鵬也不例外。但是他們推銷的是怎麽樣的民主呢?說來說去,無非就是多黨選舉和三權分立為主要內容的政治、以開放報禁為主要內容的媒體自由,還有司法獨立為主要內容的法治等內容。這些看起來很美,其實不過是一個肥皂泡。民主是手段,目的是為了讓社會資源得到公平的分配,不僅僅包括對政治資源的公平分配,更要包括對經濟資源的公平分配。前者叫政治民主,後者叫經濟民主。經濟民主是政治民主的前提和基礎,億萬富翁和失業工人“政治權力相同”不過是李承鵬們編織的神話。西方國家是多黨製,但是沒有也不可能改變億萬富翁和失業工人兩極分化的社會現實。因為任何政黨要選舉上台,前提都是承認憲法規定的私有製神聖不可侵犯。在這種情況下,主張公有製的政黨就陷入了堅持公有製主張和尊重憲法執政的二難選擇,其結局是要麽像意大利共產黨一樣改旗易幟,要麽像日本共產黨一樣“萬年在野”。即使有個別主張公有製的政黨通過選舉上了台,也無法打破私有製為主體的憲法緊箍咒。也因此,美國民眾才要占領華爾街,而不是通過選票消滅華爾街寡頭。我認為,民主不但要反對政治獨裁而且更要反對資本獨裁;民主不但要一人一票選舉社會的管理者,而且要一人一票民主投票選舉企業的管理者;要落實憲法人民當家作主的要求,讓政策符合工人農民等普通人的利益,改變億萬富翁和失業工人兩極分化的社會現實,實現共同富裕。
再拿李承鵬們所主張的言論自由來說,其實也不過是一個虛偽的神話。李承鵬們所說的言論自由,僅僅是指媒體脫離於政府控製,而不反對資本控製媒體。這樣的“言論自由”其實不過是有錢有勢的人壟斷話語權罷了。像意大利90%的媒體均是前總理貝盧斯科尼一個人的私有財產,其他6000萬人隻擁有10%的媒體。在貝盧斯科尼一個人的話語權相當於其他6000萬人9倍的情況下,理論上工人農民可以說話,實際上根本沒有讓工人農民說話的媒體,又算什麽言論自由呢?不受任何限製的“自由”僅僅是強者的權力,而對弱者是奴役。占人口絕大多數的勞動者的自由的增加,要以資本的受限製為條件,勞動者的自由真正的實現,要以資本的消除為條件。而且言論自由也是相對的,支持秦檜的言論越自由支持嶽飛的言論就越不自由,漢奸們的言論越自由愛國者的言論就越不自由。如果漢奸們有了世界第一的言論自由度,那麽愛國者就有了世界倒數第一的言論自由度。愛國者有幾個能夠順利的拿到書號?今天李承鵬等中國帶路黨們實際上已經取得輿論主導權,已經有了世界第一的言論自由度,他們可以隨便攻擊愛國主義,可以隨意淩辱民族感情,可以把愛國者說成“愛國賊”,可以把中國人說成“豬一樣的民族”、“巴甫洛夫實驗中的狗”,出書可以隨便的拿到書號而愛國者如張宏良等出書根本不可能拿到書號……即便如此,李承鵬們還在哭訴言論不自由,帶路黨們還在為愛國網站被封喝彩叫好。顯然,他們的“言論自由”是他們控製了言論還不夠,隻有徹底剝奪對手的發言權才叫“言論自由”。
民主的主體是工人農民等人民群眾,而不是少數有錢有勢壟斷話語權的精英,民主必須為人民所主導而不隻是被精英所主導,民主必須是人民享有而不是精英獨有。一個排斥人民群眾的民主是偽民主,一個資本利益至上的民主隻能是資本獨裁。極右偽民主派們一方麵鼓吹民主,一方麵還把人民掌權說成是“民粹”、“多數人的暴政”;一方麵宣稱老百姓愚昧,一方麵又自稱為民請命;一方麵高喊言論自由,一方麵又容不下任何不同意見,甚至搞個簽名售書還要假惺惺的喊“我愛你們”……你說這得多厚的臉皮才能樂此不疲的投身這種表演係列而不心跳臉紅?感情騙子的海誓山盟最為動聽,民主騙子的口號最為感人。善良的人們,你們可要警惕啊!
最後澄清幾個細節:我在《一個非著名前律師對著名前律師李莊的批判》一文中,明確言明我是一個非著名的前律師,有些人沒必要去渲染律師身份。在甩了李承鵬一耳光後,我並沒有逃跑,而是多次喊過我不會走,因為我明白麵對一群喜歡群毆的普世太保,那個時候最安全的地方就是保安身邊。果然,五嶽散人在背後用肘用力襲擊我的頭部(我看了他微博才知道背後的襲擊者是他,後來他在派出所又不敢承認了,說是微博是在開玩笑。這裏采取他微博的說法。),其他普世太保也跟著一擁而上,還罵罵咧咧的喊“打死這隻五毛狗”。幸虧保安及時製止。我也不想借此出名,這從我一直用“大眾民主”的網名發文也可以看得出來,要不是這次事件,沒多少人會知道我的真名。事實上,我被李承鵬一夥“人肉”出來以後就不停的受到恐嚇威脅,未來的生活和工作更是會受到很大影響。不過,我不後悔,因為我隻想盡一個公民愛國的義務,這個社會也需要有人盡愛國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