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和美國關於信號燈的規則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條例》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美國的規定是:黃燈僅有提示減速預警意義,並無通行限製。紅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already in intersaction)可以繼續通行。
就是說,中國的黃燈 + 紅燈 = 美國的紅燈。
中國沒有預警信號燈。而沒有預警,司機看到黃燈時如果很接近停車線,是不可能停在停車線的。所以說,中國信號燈的規則有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