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道理,但不全麵。
一是政府並非鐵板一塊。老高官家族已經把國有資產基本瓜分完畢。肉吃光了,新官員們隻能喝湯,心理必然不平衡。也許會逐步清算一些高官富豪家族。再有,基層貪官截流財富,實際上削減了高官的收入,不可容忍。例如一項工程,高官抽成後還可勉強保證質量,低官再抽就肯定是豆腐渣了,結果連低帶高都被曝光。所以高官需要懲辦基層貪官。再如黑社會影響官員安全,還是要打擊的。
二是民眾與政府處於磨合期。民眾以群體事件維護自己的權益,政府對民眾的壓製會逐漸放寬。如烏坎、什邡、啟東等事件都以官方退讓結局。現在強拆事件大幅減少,共同富裕也提上日程。將來可能逐漸達到動態平衡:官員不要貪得太過分,群體事件的方式也溫和理智一些,不搞打砸搶燒。就拿城管來說,民眾也知道,沒有城管,市容會髒亂不堪。隻要不太過分,還是需要一些強製措施的。
官逼民反,官不逼民不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