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民議】哪裏都不是法外之地

來源: 228 2012-12-19 00:51:3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2935 bytes)

【網絡民議】哪裏都不是法外之地

《人民日報》昨日在頭版刊登了署名評論文章“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這一篇幅短小的評論文章在網絡上引來大量關注。許多網民認為這是來自官方的加強網絡管製的一個信號,不少人認為這也許是官方對近期一係列的“網絡反腐”事件所采取的回應措施。同時也有不少網民指出,類似這樣的“法製”說辭由擁有新聞特權的官方媒體口中說出,實在有些諷刺。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上周,許多中國網民還曾因為央視電影頻道播出了敏感題材電影《V字仇殺隊》而認為那可能是新政所釋放的一個信號;而前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則剛剛在赴京前公開感謝網友的集體智慧。

以下評論均收集自新浪微博:

作家-天佑: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那請你們尊重憲法,不要隨便刪帖,不要隨便抓人,不要隨便勞教。

饅頭妖在金寧:你們,一邊收著天價的廣告費,一邊享受著財政撥款,還占著除夕晚會的特權、每天19:00-19:30強製地方衛視轉播你家新聞的特權,半官半商,居然還有臉給我說法製?死--*滾!

趙楚:CCTV新聞聯播高調轉發《人民日報》文章,說什麽“網絡不是法外之地”,不錯,按照普世的現代法治原則,沒有任何地方應該成為法外之地,但是,我想在這裏告訴央視和《人民日報》:各級黨政的辦公樓以及各種戒備森嚴的官家秘密場所,連同你們兩家以公帑運營的媒體,更不應該成為法外之地。

何兵:央視才是法外之地?

Evan_Chen的微博:國家公務人員也不是法外職務,但你照貪不誤;新聞聯播不是法外之言,但你依舊謊話連篇。不客氣的說,我對這個政府和這個電視台的認可度是零。

老關回來了:哪裏都不是“法外之地”,包括各部委、各省市政府、甚至中央。關鍵是誰來執法!

芋太早:大海委員剛剛感謝網友,這邊廂就開始磨刀霍霍了。

和氣大少爺:那是,那是!官場才是尼瑪法外之地!

風微輕揚:領導看法。//@假裝是法官:什麽法?

夏秋冬的春天:反撲?反撲!

老故事周偉思:法治,先描準微博?!

蘑菇座-米盧:網絡反腐可以告一段落了~我們繼續走正路,絕不走邪路~

坐家俞進軍:凡是在網絡上被關過小黑屋的,很可能下步是現實中的小黑屋了。

大猴空間:等於沒說。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的,當然在法之內。在法外的是誰?地球人都知道。

chuyoo:臥艸,我可是遵紀守法滴。。你們有沒有按照法律來呢?

傑奧客:果然是誘敵深入,然後聚而殲之?

南千住:現在的中國,最多的正義在網上,最多的民主在網上,最守法的公民怕也多在網上。網絡幾乎是唯一可以自由得到信息的途徑。法外之地不在網絡不在民眾,在官在商。

麥秀-正德厚生:這讓我想起一句話:你和他講法律,他和你講權力;你和他講權力,他和你講道理;你和他講道理,他和你講法律。 如此作為,豈能堵天下悠悠之口。

人間煙火lovejin:自己都不相信自己的國家是法製社會。本來就不是裝什麽裝,人治的

art果:媒體是黨的喉舌,新媒體卻老去割舌頭,微博末日或許來得更早一些!

心木生活:人民日報的署名文章一般都不是代表個人,盡管都有署名,其實這個署名一看就知道是某個機構的諧音。比如仲軒理,就是中共中央宣傳部理論局,仲祖文就是中共中央組織部。其實這種傳統古而有之。

文止戈:這些G日的喉舌,一會兒說法律不是擋箭牌,一會兒說網絡不是法外之地,這是什麽GOUP邏輯?

Accener:表哥房叔們害怕了。

李誌勇律師:受不了了?

東籬把酒V:這是必然的,微博已經嚴重影響各種表哥的發展。

悠閑居士的蒲團:那我也想說一句。共產黨不是淩駕憲法的特權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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