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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中華民國“雙十節”,有讀者留言“蔣公是民族罪人。”對此,我非常贊同,但是作為斯文人,不能一句“贊同”了事,於是也“隨手”列數了常凱申之四大罪行作為其“民族罪人”的論據。
【罪行之壹】剿匪不力
剿匪不力,丟失大陸大好河山,棄四萬萬同胞於不顧。該罪行至今無人負責,未被追究。
1945年抗戰勝利,常凱申步出重慶寓所,受到山城市民熱忱致敬。4年之後,常凱申棄這些擁戴他的人民於不顧,偏安台島。
1948年,常凱申和抗日名將,東北剿總副總司令杜聿明合影,二公氣色不佳,敗像已露。幾個月後,徐蚌會戰中杜全軍覆沒,旋即被俘,後為中共效力。
杜之“前女婿”楊振寧也為中共之擁躉,也獲官方禮遇。2011年6月7日,邵逸夫獎評審委員會上,被問及民主與科學的關係時,楊振寧說,蘇聯雖然不民主,但科學仍然蓬勃發展。他認為,民主並非科學發展的元素,但民主有助發掘新的人才。他又說,如果中國由一黨專政變成另一種製度,社會需要十年時間整頓,不利科學發展。
山河變色之際,這位青年教師在傳遞對中華民國的忠誠。
常凱申有負於這位學童。
【罪行之貳】
以中華民國共和之名,行獨裁之實,獨攬行政、立法、司法大權。
尤其是開以“黨權淩駕一切”之惡例,即便下野之時也以國民黨總裁之名僭越政體,違背程序正義,架空代總統李宗仁,實行實質統治。
以剿共為名實行長達40餘年之《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淩駕憲法。在臺實行“萬年國會”,國民大會最終完全淪為橡皮圖章。直至其子蔣經國時代才逐步開放黨禁報禁,隨後,在李登輝時代台灣方實行民主。
在大陸和台灣實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長達40餘年,借共和之名實行獨裁之實。
直至蔣經國時代方逐步開放黨禁報禁,李登輝時代宣佈終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台灣實現民主。
【罪行之叁】
敗退台灣時,擄走故宮精緻文物無數,同時裹挾眾多民族文化、科技精英離開大陸,還有某些人耿耿於懷的國庫黃金(據說是450萬兩)。
當然,也有人說,蔣公擄走文物保住了中華文化之血脈,不然可能不毀於文革也會被故宮現在那些敗家子們“一不小心”損壞。而那些沒有追隨蔣公離去的民族精英,輕則斯文掃地,被封為“牛鬼蛇神”,飽受淩辱;重則不是他殺就是自殺,或者一生失去學術研究、交流、傳播之機會,不勝枚舉,也就不列舉了,除非你裝睡著,假裝不知道這些民族精英的命運,或者你是“郭沫若”,自然無需控訴。而那些偏安台島的文人對中華文化貢獻也歷歷可數,例如傾台灣名校之力,翻譯中華文化經典,從《史記》到《資治通鑒》,從《易經》到《莊子》……後來在趙紫陽時代被大肆盜版到大陸,個人學生時代也從中頗多獲益,得到中華文化之滋養,心生感激。甚至,有一日讀《易經》走火入魔,遂算一卦,得壹“觀”卦,“觀”卦之解讀心氣甚高,私下羞赧,心上得意。
至於台灣在蔣經國先生主政年代經濟騰飛,成為“亞洲四小龍”之首,據說和擄走的黃金關係不大。
敗退時,擄走國庫黃金,據說450萬倆。
【罪行之肆】
常凱申從28歲到85歲一生堅持寫日記,記錄自己和國家的無數歷史事件,甚至包括自己青年時代靈肉的掙紮,更重要的是提供了自身在歷史事件中的個人視角。
例如他日記中評價某人“陰陽怪氣綿裡藏針”多少有點道理。至於在長期的重大曆史事件中的態度,更有顛覆偏見的功用。
這些日記,使得某些出於政黨之私,有意無意地認為“歷史是可以任意打扮的小姑娘”的史學家們,在杜撰歷史的時候比較難堪。例如,篡改抗戰史實,抹殺蔣公領導全民抗戰功績,抹殺國軍的奉獻與犧牲,會因此比較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