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約法八條”是與江切割的開始

來源: 王二傻 2012-12-05 15:57:09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655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王二傻 ] 在 2012-12-05 16:05:2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by王二傻




媒體在評論“約法八條”時,多在“不清場、不封路”上下功夫,這就難免是“顧大局”而“擇吉言”的官樣文章。

如果就“八條”說“八條”,其中“不出書、不題詞”才是關鍵。它是通過對“江題詞”“江文選”的含蓄批評,打消人們對他政治獨立、人格獨立的懷疑,這是習立威、立言實質性的動作。

其實在參觀《複興之路》談話時,人們己意識到,習開場即直奔主題,沒有“三個代表科學發展”的套話,就不是能以“改進文風”來解釋那麽簡單的。自江起“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不僅僅是一種理念表述,它是這個黨的一種“政治禮儀”,它是以“話語權力”來彰顯、來敲打後來人的記性,是要給繼承者治人治已中劃定“實在性”的約束。這種“禮儀”雖不比千百年帝王更替那一套先進多少,雖百姓垢病不已,但胡的十年愣是不敢動它。

不破不立。此儀不破又何以言威。習當然知道他的“新政”能否順利推行,關鍵在黨內在官員,倘黨內有黨黨內有派,動輒有人說三道四,動輒有人拉大旗做虎皮又何言“新政”?習當然知道麵對曆史上最為煥散的黨內局麵,如果他不能盡快有效地確立自已的實際地位,那就不是開局不利而是“出師未捷身先死”,先已敗了三分。江有功有過,過於幹政必是大過。胡錦濤十年砥礪不見懈怠,然終不得好評的原因很多,其中個性軟弱恐是關鍵。這裏,北京百姓所謂“江退了七、八年了,中南海的房沒退,能政改嗎”的疑問不啻是我們觀察胡政改失敗,觀察胡“苦難境遇”的窗口。而習的“新政”顯然不是從他上台開始的,曆史上的儲君有他的謹慎更有他的謀劃,胡處處受掣朝野又疑問不止,習的準備必然是想到了方方麵麵。


對習而言,如仍然新朝舊規投鼠忌器,如仍然三姑六婆個個自以為人物,那就不是能不能“新政”如願,而是能不能再出幾個薄熙來的問題。樹威何用三把火,一刀下去,不怒自威。這一刀,就隻能是與江切割的一刀。結合十八大後出的新鮮事,強調“不清場、不封路”與其說是批評脫離群眾,不如說是對“維穩”思路的批評,對文風會風的批評又何止是對形式主義的批評而不是對官場普遍做假的批評?在我看來,十八大後司法、媒體的一些明顯變化與其說是對胡溫時代的糾正不如說是反映了習對周永康簡單粗暴的不滿對李長春製造“繁榮”、逼迫“幸福”的厭惡,這無一不是在預示著習與江而不是與胡的切割,因為對某些人而言,江才是真正的老板。因此,沒有硬碰硬的一點霹靂手段,何以令朝廷肅靜百姓當真,何以令中央、地方真正害怕?胡的十年就是例子。

一年半前我曾在《習近平執政風格的研判》一文中預測習當政後可能的強硬和他那種接地氣的實用主義,今天我相信“約法八條”就是預示習與江正式切割的開始----------------政治中的道德不是投桃報李式的道德,曆史的殘酷沒有婦人之仁的位置。不是習個性如何又願意與否,而是當下的中國已經不可能容忍依舊孱弱的另一個胡錦濤。這就叫“形勢比人強”。

 




2012-12-05

於無聊齋









請閱讀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 “我是來愛你的呀!”---------《非誠勿擾》隨想
  • 習近平“約法八條”是與江切割的開始
  • 得意的唐峻令孩子們困惑
  • 如果是正經事,那麽請正經一些,嚴肅一些
  • 媒體、律師、紀檢:誰來監管他們?
  • 所有跟帖: 

    “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之類沒必要寫進黨章。 -xwu622- 給 xwu622 發送悄悄話 xwu622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5/2012 postreply 18:41:52

    黨章算個神馬東西 -布衣之才- 給 布衣之才 發送悄悄話 布衣之才 的博客首頁 (23 bytes) () 12/05/2012 postreply 21:59:16

    接地氣好! -一個老黨員- 給 一個老黨員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5/2012 postreply 18:58:46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