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早上八點半等到近11點。奇怪的是,這中間大部分人被打發出去, 不知道去幹什麽了?
等沒有人了,法官就出來,開始處理我們這案子,細節不講了,但是,法官的口氣非常嚴厲,聲音也高。後來,時間久了。人們漸漸回來了,法官的說話聲就越來越小了。
不是最公正嗎?有事說事嘛!你怕什麽哪?幾十年執法,就是這個水平?加州這夥法官,真讓人失望,真給美國丟臉!
法官的說話聲就越來越小了。-----就說明他幹的事,見不得人!
有一位女孩,可能為了小額官司的事在庭,辦完案後,沒有立刻就走。Clark(B。C。 GREGG)問為何不走?
。。。
結果,該女孩見證了全程。
我們臨走時,對她說了聲: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