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對方是大公司,所以法庭就向對方傾斜。
先是對方律師報怨無法寄送信函通知給我方,剛好有一件寄到我處,由我轉送,我正好帶在身邊了。
法官就問我親戚是否收到?
(我親戚)回答說沒收到。
從他們那兒的對話來看,他們講的是落款是9月12日發出的。我也沒收到這封。
我收到的是落款9月25日的這封。
這時法警來到我身邊讓我停止錄音,否則要讓我出去。為了能繼續留在庭內,我隻好停止錄音。
在我停止錄音之後,對話的口氣開始轉為強硬。
簡短地說,法官想以此為借口,認為我親戚有收到件而否認,進而有欺騙行為?(從我這個腳度上感到如此)想把我親戚當庭扣下來?
這期間,法警幾次來看我是否還在錄音。(沒鬼你怕什麽?)
就暫說到這些。
敬告海外的那些民運者,先把我們在海外的生存環境搞好再說!
看看三一的那事。
法官(Commissioner)是誰:Matthew C. St. Geor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