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撤銷政治局常委

中共的常委相當於美國的大法官。一個國家如果沒有一個最高機構,最終決定權,是很容易分裂的。

需要改的是強化法製,即使在TG內部,讓常委有最終裁決權,但不讓他們直接管理國家事務。

常委們必須有足夠的中立性,足夠的廉潔,足夠的人品,年紀大一些沒關係,隻要能鎮的住各方。

目前為止,常委隻能是TG的,這是穩定延續的需要。十年二十年以後,可以考慮加入非TG的德高望重之人。

防腐也要從常委開始,但一開始隻能從他們自身要求,逐漸向家屬擴展,最終分離親屬。這也是為了穩定和現實的考慮。新常委可以要求嚴一些,這樣才能逐漸從上至下控製。

隻有上麵清廉了,才有底氣要求下麵。

溫家寶如果自身清廉,在目前中國的現實下,就可以了。調查一下,是個很好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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