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總理家人尚未回答的問題

來源: bandband 2012-11-06 12:54:29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807 bytes)
溫總理家人尚未回答的問題



作者徐開彬,美國賓夕法尼亞費城 天普大學媒體與傳播學院助理教授



編注:這是徐開彬教授以實名發表的質疑溫家寶家族擁有巨額財產的文章。徐教授原擬將該文在《紐約時報》發表。《紐約時報》方麵擔心,發表類似文章可能導致中國當局在更長時間裏屏蔽《紐約時報》網站:“我們目前處於被封狀態,尚需謹慎。我們傾向於目前暫不就該主題發表任何文章。” 紅色中國網感謝徐開彬教授給予本網的信任,特向廣大讀者推薦徐教授的這篇作品。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先生聲稱,紐約時報對中國總理溫家寶家人的報道是“抹黑中國、別有用心。” 紐約時報在近日的一篇報道中,記載了溫先生家人積聚至少價值27億美元資產的詳情。被溫總理的兒子溫雲鬆(英文名Winston Wen)授權的兩名北京律師,就該報道發表了一份聲明。



盡管如此,對於中國政府和總理家人來說,還有一係列尚未回答的問題。



首先,紐約時報的報道就溫先生親屬獲取資產的途徑提供了清晰證據。在進行調查之前,中國政府怎麽能在報道發布的當天,就否認報道的真實性呢?畢竟,中國政府並沒有否定這些證據的存在及其真實性。



其次,當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說紐約時報的報道是“抹黑中國”的時候,他顯然認為批評溫先生就是抹黑中國、溫先生等同於中國。這種邏輯是明顯有問題的。比如,我們能否說,批評奧巴馬先生等同於“抹黑美國”呢?



第三,溫先生家人所發表的聲明太過含糊,並沒有回答紐約時報的報道所關注的真正的問題。比如說,該聲明稱,“溫家寶家人中部分成員沒有從事商業活動。部分從事商業活動,但沒有進行任何非法商業活動。他們不擁有任何公司的股份。”紐約時報並沒有說溫家所有人都在從事商業活動,也沒有說他們進行了非法商業活動。紐約時報隻是報道了其親屬所從事的商業活動。不過,紐約時報確實曾提到,根據公司紀錄,在溫總理母親名下,5年前有一筆投資的價值達到1.2億美元。這份聲明稱其家人“不擁有任何公司的股份”,但是,在“不擁有”一詞上使用的是動詞現在時,這意味著它隻告訴了目前的狀況——他們現在不持有股份;它並沒有否認紐約時報的報道所說的內容——溫先生的母親和其他親屬在5年前曾持有大量平安股份。另外,這份聲明是在認為溫先生的母親不是其家人嗎?該聲明本該回答這些問題,卻沒有回答。



第四,早在紐約時報的報道發布之前,對平安保險公司與總理夫人之間的關係,多年來就存在很多疑問。紐約時報披露,泰鴻公司就是總理母親與其他親屬持有平安股份的投資平台。泰鴻公司老板段偉紅聲稱,這些股份是她本人的,她用他人的身份證登記她的股份,是“為了隱藏自己持股的規模。”她說她不知道這些身份證是總理親屬的,她通過她自己的家屬找到這些身份證,純碎是“巧合”。這種解釋難以令人相信。既然段偉紅說她自2000年就認識總理的夫人,她怎麽會不知道總理近親屬的姓名呢?一個一般人怎麽能獲得總理親屬的身份證呢?即使我們相信段女士所說的,這也表明,總理的親屬了解他們的身份證用於了購買平安股份, 因為購買股份需要個人簽字。但根據中國法律,將自己的身份證出借給他人是非法的,使用他人的身份證登記自己的股份也是非法的。如果不是溫的家人,誰能使得貴為國家總理的老太太幹這種違法的事情呢?另外,正如一些網友指出的,溫總理母親的年齡也足以與段偉紅的說法相矛盾:平安股份於2007年在內地股市上市,當時溫的母親已經85歲,這個年齡的人,隨時都可能去世;萬一她突然去世,她名下的股份就成了其家人的遺產,借用她身份證的人怎麽把錢要回來?誰會傻到做這種事呢?所以,可以肯定,段偉紅在撒謊。



第五,盡管總理家屬沒有從事非法商業活動,但是,對他們來說,從事商業活動本身違反了黨的紀律原則。自1980年代末以來,中國政府的黨內紀律就禁止高幹家屬在其管轄的地區及管轄的業務範圍個人經商辦企業。1997年3月,中國共產黨發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試行)》)。其中第5條規定:



省(部)級以上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準在該領導幹部管轄的地區及管轄的業務範圍個人經商辦企業和在外商獨資企業任職。



同年9月,中國共產黨發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試行(實施辦法)》。就以上原則的實施辦法在第31條:



省、部級以上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該領導幹部管轄地區的業務範圍個人經商辦企業和在外商獨資企業任職的,領導幹部應要求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限期糾正。拒不糾正的,領導幹部應當辭去現任職務或者由組織上調整其職務,並比照《紀律處分條例》第八十八條的規定處理。



既然溫先生身為總理,那麽全中國都在其管轄地區內,所有的商業領域也都在其業務範圍內。這意味著總理的家人在中國不能在任何商業領域個人經商。但是,公開的商業紀錄顯示,總理的兒子在2000年創辦了私人的優創科技有限公司,在2005年又創立了利潤豐厚的私募基金公司新天域,後者已成為中國排名前三的私募基金,為他帶來了巨大的收益。



例如,媒體曾廣泛報道,新天域在2008年曾在一家名為“華銳風電”的風電能源公司投資7500萬人民幣(約1200萬美元),到2011年1月華銳風電上市時,新天域在該公司的股份價值達到了108億人民幣(約16億美元),相當於投資額的145倍。後來出於避嫌,他在2010年離開新天域加入國企中國航天科技集團,但他在新天域仍有大量的投資。



顯然,這些商業活動發生在《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試行)》與《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幹準則試行(實施辦法)》生效之後。他的父親,先是作為副總理(1998-2003年),接著是總理(2003-至今),既沒有按照黨的紀律原則阻止兒子經商,也沒有按黨紀原則在2000-2010年間辭職或由組織上調整其職務。



最後,該聲明稱:“溫家寶從未在家人的經營活動中起任何作用,更沒有因家人從事經營活動對他製定和執行政策產生任何影響。” 紐約時報的文章並沒有說溫家寶曾親自幹預,幫助家族成員的投資獲得優待。文章隻是指出,“在中國,國家在經濟中起著很大的作用,而作為總理,溫家寶管轄著眾多政府官員,這些官員的決策可能會對企業和投資者的命運起著重大作用。” 鑒於中國的裙帶關係非常普遍,這當然是事實,這也是黨阻止高幹家屬經商的主要原因。如果總理的家人經商,以溫先生這樣高級別的政府官員,肯定不必為家人親自出麵,但政府官員和富商們也會知道如何討好其家人。



正是在這種語境下,很多中國百姓經常談到新天域的投資,特別是上文提及的在華銳風電公司的投資及其巨額收益。溫總理曾在2007年9月7日訪問華銳風電公司(這次訪問被中國風能協會記載在《2007年中國風能大事紀》),新天域則在2008年3月完成了對華銳風電的投資。此外,新天域在2006年12月對金風科技投資450萬美元,溫總理則在2007年8月19日訪問了該公司(也記載在《2007年中國風能大事紀》),同年12月金風科技上市,新天域帶著3.24億的收益成功退出(見新天域投資介紹http://www.investide.cn/subject/nhfund/index.html)。這些事件之間也許不存在直接的聯係,但人們有理由表示擔心。

所有跟帖: 

還是先提高國家領導的薪資,然後再促成公布財產吧! -hfhfndt- 給 hfhfndt 發送悄悄話 (101 bytes) () 11/06/2012 postreply 18:42:07

是。總書記年薪一億,總理三十億,副總理十億,嗬嗬。原來政府養人民, -gulala- 給 gulala 發送悄悄話 (123 bytes) () 11/06/2012 postreply 21:42:48

頂! 寫的好。請置頂,並放到滾動新聞上 -floden- 給 flode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07/2012 postreply 02: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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