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溫家寶律師的回答,看看狗屁回答的漏洞

本文內容已被 [ hyfhlk ] 在 2012-10-28 08:51:42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想起人大時薄熙來的辯護一樣漏洞百出。看:

溫家寶家人中部分成員沒有從事商業活動。部分從事商業活動,但沒有進行任何非法商業活動。他們不擁有任何公司的股份。

漏洞:承認部分從事商業活動, 領導人家屬應該自覺禁止經商,特別是仰望天空的溫家,他們不擁有(估計是目前不是過去,所以沒有用”從來“不擁有)任何公司的股份並不說明沒有薪水意外的獲利。請公開說明?

溫家寶的母親,除了符合規定的工資和退休金外,沒有任何收入或產業。

漏洞:避開身份證有沒有被他人用?沒有正麵回答,曾經有沒有”幫人“轉移過資產?

溫家寶從未參與過其親屬的商業活動,更不曾允許其親屬的商業活動對其政策的製定和實施產生影響。

漏洞:反過來讀就是,其政策的製定和實施對親屬的商業活動獲利有沒有影響?利益衝突明顯。特別在平安上市中,有沒有違背回避政策?

溫家寶其他親屬以及這些親屬的“朋友”和“同事”每個人對其自己的商業活動負責。
漏洞:什麽是其他親屬,及這些親屬的“朋友”和“同事”?對身邊人的管理明顯都不及格,門前雪沒有掃幹淨,特別是和平安的關係,最後一句更是推開責任

我們將繼續澄清《紐約時報》的不實報道,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漏洞:不敢追究,隻敢保留,為什麽不請美國律師? 如果最後是”並追究其法律責任“而不是“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那是怎樣的不同凡響?弱透了。估計這兩個小律師也不敢知道所有內情,小命重要。

所有跟帖: 

這聲明來之哪裏?國內媒體有報道該聲明嗎? -miamiman- 給 miamima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28/2012 postreply 08: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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