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國籍徹底沒戲了 海外華人出入中國便利增多

來源: Tiger666 2012-10-21 11:40:3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2440 bytes)
雙重國籍徹底沒戲了 海外華人出入中國便利增多
溫哥華港灣 2012-10-21 08:10:18

據明報報道,由中國國務院僑辦﹑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及國務院法製辦的官員組成的“僑務政策法規調研宣講團”,昨日在中國駐多倫多總領事館向大多區的僑胞解釋新出台的《中國出入境管理法》及涉僑務政策,並就僑界關心的“雙重國籍”﹑“中國綠卡”、“緊急情況下的落地簽證”等問題回答提問。

 

國務院僑辦政法司司長王曉萍表示,一直以來中國政府對海外華人呼聲很高的雙重國籍問題都予以了高度重視,在去年還由全國政協派出調研組進行研究。

“尤其是連印度都發放了印裔證,許多海外華人也都問中國是不是可以照此辦理﹖中國政府經過再三考慮之後,最後還是更進一步堅定了不搞雙重國籍的決心。因為政府考慮到,既要有利於海外華人在居住國的長期生存發展,也要有利於中國和其他友好國家發展良好關係。”

近年來,印度政府給原來持有印度國籍的海外印度裔人士發放“海外印度公民身分證”,同時給在海外生長的有印度血統的人士發放“印裔身分證”,給予他們長年甚至終身免簽,以及享有除政治權利之外的印度國民待遇等。

眼看獲得雙重國籍無望,海外華人便退而求其次希望能夠獲得比較方便的“中國綠卡”。據中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長曲雲海表示,截至2011年底,共有4700多名外籍人士持有“中國綠卡”,年均發放量約為248張。

去年11月在上海舉行的第二屆中國僑務論壇會議提供的數字,目前全球華僑華人總數約為5000萬人,被認為是全球最大的移民群體。

海外華人眾多,而“中國綠卡”卻又申請範圍窄,門檻高。對此曲雲海表示,2010年6月,公安部推出擴大外國人居留許可證簽發對象政策,增設了探親﹑投靠﹑置房﹑贍養﹑寄養類居留許可。

“以往“中國綠卡”主要麵向在中國投資創業﹑長期任職的外國人,或者是中國需要引進的外國人才。現在新的出入境管理辦法規定“綠卡”可適用於家庭團聚事由,顯示中國發放綠卡的趨勢是範圍正在擴大,門檻正在降低。”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已由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於今年6月30日通過,並自明年7月1日起實施。

就算沒有“中國綠卡”,外籍華人前往中國也得到愈來愈多的便利。曲雲海說,自2010年6月起,合法入境的外籍華人,都可辦理長達180天的停留許可並能申請延期。

“根據我們的調研,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法律都限定外籍人士的最長停留時間不超過90天。但我們考慮到廣大海外華人與中國內地有?千絲萬縷﹑不可分離的聯係,因此將這一期限延長到180天。”

對於外籍華人前往中國需要邀請信的問題,吳冬梅副總領事說,這個做法並非中國方麵的獨一發明,也不是突然想起而操辦。

“世界各國出於安全需要,對外籍人士入境都是加強嚴格審查。這個準備邀請信的要求是一直就有,現在是規範做法。”

吳冬梅稱,邀請信可以由家人﹑朋友﹑機構部門或公司提供,如果這些都沒有,申請人出具酒店住宿訂單和機票證明也都可以。邀請信不一定是原件,可以是傳真,也可以是用電子郵件方式發送掃描件。

如果海外華人遇到緊急事由而來不及事先申請簽證之時,例如親人病危或奔喪,可以在抵達中國後,向中國公安部授權的口岸簽證機關申請簽證。

欲了解緊急事由包括哪些項目,大家可以在網上搜索“口岸簽證”就能找到。

中國公安部的網站列明了辦理緊急簽證的辦法和所需文件,但沒有列出哪些口岸可以辦理此種簽證。

在網上搜索後,各網頁顯示的口岸數量略有差異,而其中以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站顯示的口岸數量較多,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大連、福州、廈門、西安、桂林、杭州、昆明、廣州、深圳、珠海、海口、三亞、濟南、青島、煙台、威海、成都、南京、瀋陽、滿洲裏、黑河。

但要提醒大家的是,可以申請並不等於申請會被當然地批準,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應由申請人承擔。

圖:趙暉副司長(左起)﹑王曉萍司長﹑吳冬梅副總領事﹑曲雲海副局長準備解釋新出台的《中國出入境管理法》及涉僑政策。

【參考星島日報:華僑出入境中國新規:非落戶不必申請定居】

由中國國務院僑辦率領的「僑務政策法規調研宣講團」昨天到訪多倫多,為預定明年夏天生效的「中國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進行講解。宣講團成員包括國務院僑辦政法司司長王曉萍(團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長曲雲海、國務院法製辦政法司副司長趙暉等人。就海外普遍關注的華僑回國定居問題,王曉萍指所謂「定居」,特指華僑需要在國內恢複常住戶口或設立常住戶口。如果華僑並不想返回中國落戶,則不需申請回國定居。華僑持中國護照可以自由出入境,在中國居住不受時間限製。曲雲海透露,2011年全國共辦理約9600多華僑申請回國定居。

王曉萍介紹了近年來,國內相關部門出台涉及華僑的政策法規,包括華僑可以使用護照代替身分證,在國內辦理各項事宜,保障華僑子女就學、參加社會保險、投資權益,華僑的計畫生育政策等。她指除針對華僑的各項保障政策之外,對持外國護照的外籍華人因探親、旅遊、就學、合作交流等需求而出入境的需要,在簽證、綠卡和居留等方麵,也出台了方便措施。

曲雲海表示,公安部於2010年6月起,進一步為外籍華人提供入境、停留和居留便利,擴大外國人居留許可簽發的對象,增設探親、投靠、置房、贍養、寄養類居留許可。合法入境的外籍華人凡符合條件,均可辦理上述居留許可。外籍華人辦理綠卡的審批門檻也逐步放低。外籍華人除可以投資、任職者身分申請綠卡之外,還可以因家庭團聚事由申請綠卡,比如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外籍華人回國投靠直係親屬等。他指自2006年以來,已簽發4,000多張綠卡。

他指,公安部為方便外籍人士入境,已在全國44個城市逾60個口岸,實行辦理口岸簽證(落地簽證)業務,對因人道原因或緊急救險等情況需緊急入境人士,提供口岸簽證服務。

【參考世界日報:中國拒雙國籍 歡迎落葉歸根】

中國僑務代表團20日與多倫多各界華人代表會麵,宣講僑務政策法規,並與到場約40名華人代表就中國口岸簽證(落地簽證)、中國綠卡、雙國籍、中國居留證、回中國定居等問題展開交流。

中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長曲雲海介紹了中國現已實施的口岸簽證製度,該簽證一次入境有效,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0天(2013年7月1日起施行),他說,目前已經有超過60個口岸簽證點分別設在全國44個城市,這種簽證主要適用於人道類為主要原因的需緊急臨時抵華的情況,華人如果需抵華看望病危病人、或參加喪事等情況,可以抵達暫住地的口岸簽證處,口岸機關會根據具體情況而及時作出批準與否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法」第20條,「出於人道原因需要緊急入境、應邀入境從事緊急商務、工程搶修或者具有其他緊急入境需要並持有有關主管部門統一在口岸申辦簽證的正件材料的外國人,可以申請口岸簽證,此簽證同樣使用符合規定的旅行團。」(該管理法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另外,曲雲海介紹,考慮到海外華人「落葉歸根」的想法,出入境管理局聯合外交部已經於2004年8月1日出台了中國永久居留證,也就是中國綠卡,有效期10年,凡是符合條件的,都可以向公安部提出申請,而隨著申請者的逐年增多,公安部也正在考慮將增加受理人數,降低申請門檻等,華人可因家庭團聚事由申請綠卡。

在雙重國籍方麵,國務院僑辦政法司司長王曉萍解釋,中國還是個發展中國家,麵臨人口、環境等各種問題,雖然經濟發展迅速,但是人均收入還很低,所以,在從國家發展,及多數人利益角度的考慮下,中國不能承認雙重國籍。

曲雲海還介紹,從2010年6月1日起,公安部推出擴大外國人居留許可證簽發對象政策,增設了探親、投靠、置房、贍養、寄養等類居留許可,合法入境的華人,凡符合條件,均可申請辦理。

中國僑務代表團由國務院僑辦政策法規司司長王曉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長曲雲海、國務院法製辦政法司副司長趙暉、國務院僑辦政法司副處長嚴武龍、國務院僑辦政法司副處長滕劍峰、國務院法製辦政法司盧凱等人組成,當天宣講僑務政策法規後,前往萬錦世紀皇宮酒樓與僑界就餐,該代表團抵加前還曾前往華盛頓、舊金山等地舉行僑務政策法規宣講會。

【附8月27日加拿大都市網綜合:2013年7月持綠卡中國公民回國定居須審批】

據網易報道:持有海外居留身份,回國定居還需要提供相關材料證明並進行申請?將於明年7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在擁有海外居留身份的中國人當中引起了強烈反響。

於近日開始執行的《申辦中國簽證須知》規定,海外華人持外國護照回國簽證時必須出具由中國國內人士提供的邀請函,發邀請函者要說明自己的身份證號、與受邀請人的關係、受邀者的護照號碼,或是提供詳細的旅程計劃、行程安排、保險及資金證明等。如果說這隻是對已經改換國籍的華人“設限”,那麽,即將於明年7月1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就將限製範圍擴展到了持有海外居留身份(PR)的中國人身上。

這一新法規的第十三和第十四條規定,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當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若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辦理金融、教育、醫療、交通、電信、社會保險、財產登記等事務需要提供身份證明的,可以憑本人的護照證明其身份。

這也即意味著,即便隻是擁有海外居留身份,以後回國定居將有可能需要辦理重重手續。對於這個規定,Skykiwi的網友們也在論壇裏紛紛發表了自己的觀點,有網友認為,對於已經更換國籍的華人實施嚴格的入境申請和控製無可厚非,但如果將“打擊麵”擴大到擁有海外居留權的中國人,就有些“過了”。網友Gemdale就發言稱:“拿PR的中國護照,拿PR的中國公民,在國外工作的中國公民,回家過年也需要申請嗎?中國很多事情,不左就右。如果是外國國籍,拿了外國護照,那你針對外國公民,法律應該怎麽規定怎麽規定,中國公民沒有意見。”

與此同時,這一條款具體如何執行,如何界定,也讓大部分網友感到迷茫。網友BlueTeam就提出,盡管政策已經公布,但執行起來仍難度頗大,因為很多概念無法明確界定,“我個人覺得這項政策執行起來難度很大。第一,我們雖然拿新西蘭的PR,但是護照是中國的,所以作為中國公民我們回國無需簽證。第二,在目前來看出入境管理局還沒有界定何為回國定居,那麽既然他們無法界定我們何為回國定居, 那麽也就更無從談起他們所說的申請了。”

而對此,中國駐奧克蘭總領館工作人員則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由於這一新法規明年7月起才實施,他們還未接到關於此事的具體實施辦法。

【附8月28日星島日報:明年7月1日起 永久居民回中國定居要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限製境外華僑回到中國居留。資料圖片

將於明年7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對擁有海外居留身分(PR)的中國人,阻製他們日後返回中國定居,要他們作出申請,新做法引起加拿大華人強烈反響。

對於近日開始執行的《申辦中國簽證須知》規定,海外華人持外國護照又有意返回中國的人,簽證時必須出具由中國國內人士提供的邀請函,發邀請函者要說明自己的身分證號、與受邀請人的關係、受邀者的護照號碼,或是提供詳細的旅程計畫、行程安排、保險及資金證明等。這個做法對已經入籍別國的華人已經表示很難接受。即將於明年7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將限製範圍擴展到了持有海外居留身分(PR)的中國人身上。

根據該入出境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要求回國定居的,應在入境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託的其他駐外機構提出申請,也可以由本人或者經由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

第十四條規定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辦理金融、教育、醫療、交通、電信、社會保險、財產登記等事務需要提供身分證明的,可以憑本人的護照證明其身分。

對於隻是擁有海外居留權仍未打算入籍的華人,將來返回中國定居將有可能需要辦理重重手續。對於這個規定,不少華人認為,已經更換國籍的華人,要他們接受較嚴格的入境申請和控製,是無可厚非,但如果將「打擊麵」擴大到擁有海外居留權的中國人,就有些過分。網友Gemdale稱:「持別國永久居留權的中國護照持有人、在中國國外工作的中國公民,日後回家過年也需要申請嗎?中國很多事情,不左就右。如果是外國國籍,拿了外國護照,那你針對外國公民,法律應該怎麽規定怎麽規定,中國公民沒有意見。」

與此同時,這一條款具體如何執行,如何界定,也未公布。網友BlueTeam提出,盡管政策已經公布,但執行起來仍難度頗大,因為很多概念無法明確界定,「我覺得這項政策執行起來難度很大。第一,雖然拿紐西蘭的PR,但是護照是中國的,所以作為中國公民我們回國無需簽證。第二,在目前來看出入境管理局還沒有界定何為回國定居,那麽既然他們無法界定我們何為回國定居, 也就更無從談起他們所說的申請了。」

中國駐外使領館人員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新法規明年7月起才實施,他們還未接到關於此事的具體實施辦法。

所有跟帖: 

扯了那麽多蛋,也沒看出具體的政策,怎麽個方便法,怎麽個操作。 -miamiman- 給 miamiman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0/21/2012 postreply 1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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