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韓教授打人事件和白岩鬆談法律

就韓教授打人事件和白岩鬆談法律

草根網 楊明華

韓德強教授打人了,我認為打得好,解氣。可也有人不滿意,說打人總歸是不好的,應該以法律的方式解決打人事件。這種論調下自網民,上自央視名嘴白岩鬆,還有我的《草根網》博友孫子先生,看他們的義憤填膺的樣子,好像不把韓德強先生繩之以法就難平“民憤”似地。法律真的就僅僅隻該對韓德強先生問責嗎?
  今天,我們就這個問題從純法律的角度來分析一下。
  第一,我們先來看看法律的定義是什麽:法律是國家製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製力保證實施的,以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範。
  第二,我們來看看憲法序言裏的相關內容(摘要):
  中國各族人民將繼續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改革開放,不斷完善社會主義的各項製度,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製,自力更生,艱苦奮鬥,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國家。
  第三,我們來看看憲法規定的中國公民的基本權利,由於太多,這裏隻談主要的幾個方麵:
  公民在法律麵前一律平等;人身自由、人格尊嚴、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宗教信仰自由、批評、建議、申訴或檢舉及取得賠償等人身和個人的權利和自由;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 、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等政治權利和自由;勞動權 、休息權、傷老病殘有獲得物質幫助等社會經濟權利;受教育權和從事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男女平等權,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等。中國憲法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四,關於打人罵人方麵的法律規定:
  不管是打人還是罵人,從道德層麵都是不對的,法律到目前為止對於罵人沒有明確的刑責方麵的規定。但是,對打人的行為卻有明確的規定。打人造成傷害的,按等級分別有輕微傷害、輕傷傷害、重傷傷害等(以法醫鑒定的判定結果為準),要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打人沒有造成傷害的,其性質和罵人沒有分別,都會按照事件的具體情況來分析所造成的影響,並進行民事處理。
  那麽,我們還得聯係事件的發生原因及過程。大致如下:
  在遊行隊伍中,出現一個老者喋喋不休地辱罵毛澤東,被韓德強教授掌摑,後發現這人繼續在遊行隊伍裏罵毛澤東,韓德強教授再次掌摑老者後被拉開。
  好了,我們再來結合法律來探討一下。首先,遊行示威是憲法規定的公民的合法權益,老者該不該在這裏幹涉別人的行使公民的正當權利?憲法規定每個公民依法享有人格尊嚴,那位被打的老者在一群信仰毛澤東的人群裏大罵毛澤東,是不是也在侮辱信仰者的人格尊嚴?他有權利去幹涉、改變別人的個人信仰嗎?憲法規定的毛澤東思想依然是我們的指導思想,老者高罵毛澤東,是不是對現行憲法的不尊重?那麽,老者已經犯渾在先,並且論罪的話,他已經具有數條罪名。
  至於你們強調的教授身份該不該打人的問題,既然高叫要以法律的方式維護老者的“權利”,怎麽你們回到了道德層麵?中國法律有一個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公民權利和義務的平等性,通俗地說,就是在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具體表現在:
  (1)公民在權利的享有上一律平等。也就是說,公民不分民族、性別、出身、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職位高低,都一律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也一律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公民的正當權利和合法利益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國家機關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視任何公民,公民有權要求得到平等的對待和平等的服務。不允許任何組織或個人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以外的特權,任何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 。
  (2)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平等地受到司法保護。司法機關在適用法律時,要以恰當的法律程序處理涉及公民權利的案件,以同樣的法律標準給與同樣的裁判。
  白岩鬆孫子之流高喊要尊重法律,請問,老者犯渾在先,他尊重了哪一條法律?你們為什麽不去聲討一個有錯在先的人,卻對一個忍無可忍的對無禮者的還擊行為說三道四?你們眼中是真的維護法律的尊嚴,還是在維護自己心中那份說不出口的肮髒情感?打人者固然不理性,在沒有給對方造成傷害的情況下,至少情有可原,法律也是可以不予追究的。即便是老者上訴,法律運用也局限在民事解決的範圍,由於沒有傷害,老者犯錯在先,他應負的責任會更大。對於罵人者,讓人厭惡至極,你們卻百般為其辯護,你們居心何在?要談法律的尊嚴嗎?我今天不談我的個人信仰問題,我卻在這裏談了不少法律問題,你們看看可以推翻哪一條法律?如果推翻不了,那就是你們也在犯渾。不是嗎?
  白岩鬆在央視請來了法律專家來解讀,可我分明看到那位法律專家盡力回避白岩鬆的言辭,隻是從大方麵說到打人是不對的,至於法律運用方麵,一概含糊其辭,這其實是在給白岩鬆麵子而已。那位孫子先生口口聲聲別人是法盲,你真懂法嗎?你在不懂法律的前提下高喊尊重法律,那就是在褻瀆法律的神聖,糟蹋你自己作為一個合法公民應有的良知。同時,同為《草根網》博主,你在給所有博主抹黑,有你這麽不通事理的博主嗎?要知道,《草根網》博主可是經過嚴格審查之後產生的,這是一份榮譽,你得學會尊重自己的這份榮譽,勸你最好在今後一定要做到慎言謹行。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