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軍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5年 當庭表示不上訴

9月24日上午,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王立軍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對王立軍以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以叛逃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被告人王立軍當庭表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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