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塌橋事故仍未啟動行政問責

誰修的、怎塌的、咋問責?哈爾濱橋梁事故發生3天來,網民、公眾持續關注以上3個問題,期待有關方麵“給個說法”。

24日5時許,哈爾濱市三環路高架橋洪湖路上橋匝道處(距陽明灘大橋3.5公裏)鋼混疊合梁側滑,4輛貨車側翻,造成3人死亡、5人受傷。

血的代價,讓公眾迫切想了解,橋梁的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是誰,他們是否具有相應的資質?

有關方麵第一時間對此並沒有明確說法。就在事發當天,有媒體曝出“哈爾濱市建委有人說大橋建設指揮部解散了,找不到施工單位”,一時間輿論嘩然,網上一片批評聲。

針對網民質疑,哈爾濱市25日召開新聞發布回應,“此事並不存在”。相關負責人表示,市建委已經按照事故處理的有關程序,將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相關資料提交事故調查組。待事故調查結果確定後,將把以上單位名單一並向社會公布。

既然宣稱“不存在”,卻不公布名單,公眾質疑因此難以平息。網民“夢浮寂海”說,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還成了保密單位了?網民“737173631”說,出了這麽大的事故,公布名單還要適時才能公布,真搞不懂。

記者隨機采訪幾位哈爾濱市民,他們說,當事人知道、有關部門知道,就老百姓不知道,讓這些單位“隱姓埋名”究竟為了什麽?有關部門和事故涉及單位應該勇於擔當責任。

事故調查需要時間,公眾都能理解。但事發3天裏的2次新聞發布會,卻讓不少人疑惑,事故原因撲朔迷離。

在事故橋梁與陽明灘大橋關係上,哈爾濱市建委副主任孫慶德24日曾表示,發生事故的工程為連接陽明灘大橋的疏解工程。

而在25日新聞發布會上,黃玉生將此次事故稱為“三環路群力高架橋洪湖路上橋分離式匝道側滑事故”。他說:“事故發生地點位於橋梁整體的中部偏南,為上跨洪湖路的上行匝橋,長121米。該項目屬於獨立建設項目,與陽明灘大橋分屬兩個工程建設項目。”

對於事故原因,市政府秘書長黃玉生在事發後的第一次新聞發布會後說:“我在現場看應該說是超載,可能涉及到嚴重超載,因為它比較複雜,需要一段時間。不能馬上得出結論。”

在25日的新聞發布會中,黃玉生表示,市安監、交通和公安交管部門在調查事故中,將傾覆的車輛按位置由前至後(由北至南排序)分別編為1-4號車。據測,“1號”車車貨重為22噸,2-4號車車貨總重400噸以上;2-4號車貨廂體積均有改動,為非標車輛。

他說,哈爾濱已經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橋涵排查與車輛超載治理工作。

除了貨車超載,對公眾懷疑的橋梁質量是否有問題,哈爾濱市至今未正麵回應。

隨著事故處理的深入,如何問責,也成為關注焦點。按照哈爾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哈爾濱市行政問責規定》,將行政問責的情形分為決策違規、執行不力、管理不善、行為失範四個方麵,共計四條三十六項。

按照問責規定,行政問責程序分為啟動、調查、決定、送達、公開等程序。除領導幹部外,也將一般工作人員納入到行政問責的範圍。

目前,尚未有哈爾濱市對這次事故啟動行政問責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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