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穀開了肯定給了那個間諜很多好處費,這次沒有拿到,有了紛爭

多數人不在乎被害人最近一次勒索未遂,我們更在乎上次被害人從她哪兒拿到多少好處費。這些好處費是如何得到的。這肯定不是被害人第一次向穀要好處費。上次被害人一定得到了很多好處,所以這次的希望才非常大。

其次,他們的孩子, 一個小屁孩,有什麽能耐答應別人這買賣一定能賺上億元。 這些商業行為為什麽中國公司沒有機會。為此有無相應立法。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