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和未成年女子結婚,配偶是反革命的做中國第一領導人合適嗎?

毛澤東於1928年5月與賀子珍結婚;此時他於楊開慧的婚姻關係沒有解除,而且楊開慧1930年10月才被捕,11月被處決。此間兩年半,毛澤東處重婚狀態。

賀子珍出生於1910年8月,與毛澤東結婚時不到18歲。

江青與毛澤東於1938年結婚,期間毛與賀的婚姻也沒有解除。就是說,從1938年毛澤東與江青結婚,到1976年9月9日毛澤東去世,毛澤東再一次處於重婚狀態。

不要說什麽民國時候實行一夫多妻。毛澤東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毛主席”的稱號從這裏開始。而《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和之前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都是規定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實行一夫一妻製。國家主席帶頭違反國家法律?

至於他的配偶是反革命,這個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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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1931年12月1日公布 -xwu622- 給 xwu622 發送悄悄話 xwu622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8/21/2012 postreply 22: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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