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汪精衛到釣魚島
——評茅於軾的“人權高於主權”
來源: 作者博客 | 作者:方紹偉
釣魚島周邊的捕魚權以及其他潛在資源都有GDP,對中國大陸、台灣、日本都有影響,更具有GDP之上的主權意義,各方忙忙碌碌怎麽能叫“無事生非”呢?哪個政治家願意背“喪權辱國”的 罪名呢?又有多少“公知”願意支持“喪權辱國”呢?
日本首相野田佳彥2012年7月24日表示,日本政府已經正式著手收購釣魚島手續,爭取在2013年4月將釣魚島國有化。日本外相玄葉光一郎也再次強調,釣魚島屬於“日美安保條約”的適用範 圍,他已獲得美國國務卿希拉裏的確認。美國一直沒有在釣魚島最終主權問題上持特定立場,美國仍希望中日雙方能以和平方式解決分歧。
“釣魚島國有化”問題引起了中國公眾的憤怒。眾所周知,釣魚島在地質上是台灣北部山脈延伸入海後的突出部分。1879年,日本吞並中國琉球群島時就盯上了釣魚島。“甲午海戰”後,日 本於1895年強行占領釣魚島,迫使中國在《馬關條約》上割讓台灣及其附屬島嶼。1943年,中、美、英發表的《開羅宣言》規定日本將包括東北、台灣、澎湖列島等在內的土地“歸還中國” 。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強調“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無條件投降,卻乘亂將釣魚島交給美國托管至1971年。1978年,釣魚島(日本稱尖閣 諸島)產權從古賀善次轉到栗原國起名下,“島主”一直與日本政府有租賃契約。
正當中日政府與公眾就“釣魚島國有化”問題而情緒高漲時,中國知名學者茅於軾先生,在“新浪微博”上發表了“人權高於主權”(原意是“人民利益超越國家利益”)和“愛國真有那麽重 要嗎”的言論,一下激怒了一些中國網民,有網民甚至把茅於軾比之於漢奸汪精衛。原來,早在2008年7月21日,茅先生就發布過一篇先前寫好的博文,題目叫“人民的利益,國家的利益,政 治家的利益”,文章認為汪精衛“是真正的英雄”。本文的目的是要提出,茅先生的看法違背基本的邏輯,“汪精衛是真正的英雄”、“人權高於主權”和“愛國真有那麽重要嗎”都是錯誤 的觀點。
虛假的邏輯出發點
茅先生是這麽說的:“真正從百姓的利益看,好死不如賴活。活著是一切討論的前提。幾千年以來極少有人對此提出問題,因為受統治者的蒙蔽太深,沒有覺悟以人民自己的利益來判斷是非 ,或者錯誤地以為國家的利益就是百姓的利益,不加區分。……最近看到一篇文章,說要重新評價汪精衛。文章我沒有看到,對汪精衛我也沒有任何研究,但是引起我的思考。從人民的角度 看漢奸和從國家的角度看很可能是不同的,有時候可能是絕然相反的。賣國求榮的漢奸當然不恥於人類。但是也可能有一些漢奸並不是為了自己升官發財,而是為了減輕人民的痛苦,作為抵 擋日本人對中國人的欺壓的緩衝器。這樣的漢奸非但沒有錯,而且是真正的英雄。他自己下地獄,為的是減輕老百姓的痛苦。反過來看,有些英雄拿幾十萬人民的性命做抵押,堅決不投降。 隻是為了報效皇帝老子。從人民利益的立場看這些人不值得效法。用這樣的眼光看問題,幾千年的曆史就要改寫。”
讓我們先以“同情的理解”為原則來解讀茅先生的意思。茅先生想說的是:人民的利益優先,有些人稱英雄,是為了報效皇帝老子而犧牲人民的利益,汪精衛是為了減輕人民的痛苦而自己下 地獄,所以汪精衛才是“真正的英雄”。
這個“漢奸邏輯”不符合一般的直感,可它乍一看卻很有道理,因為關鍵的破綻很隱蔽。這個關鍵的破綻就是:它先用“人民的利益優先”作鋪墊,接著把“人民的利益”凝固為一種“單一 的利益”,然後再把“人民的利益”與“政客的利益”、“皇帝的利益”、“國家的利益”對立起來,最後,“以為國家的利益就是百姓的利益”就變成了“受統治者的蒙蔽太深”,而“為 了減輕人民的痛苦”的漢奸就自然是“英雄”了。
我也讚同“人民的利益優先”,但我認為這是一個虛假的邏輯出發點。因為,要害是怎麽理解“人民的利益”,而恰恰在這裏,茅先生犯了一個簡單的邏輯錯誤:他以為“減輕痛苦”就是唯 一的“人民利益”,他在強調國家利益不等於百姓利益時把兩者的重疊部分取消了。
難道說“增加痛苦”也可以是一種“人民的利益”嗎?這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拿痛苦與快樂相比,人民當然會選擇快樂,可如果拿痛苦與背叛或恥辱相比,那麽,人民完全可能選擇痛苦而不選 擇背叛或恥辱,因為背叛或恥辱完全可能是更大的痛苦,這對一個視麵子、尊嚴、民族榮耀感如生命的中國人來說就更是如此。對於一個“不要臉”的民族來說茅先生的邏輯也能勉強成立, 但對中國人來說,茅先生的邏輯肯定講不通。
個體與整體混為一談
茅先生說“領土不完整,少了一塊,於我何幹呢?”近現代史上,的確有不少中國人這麽想、這麽做,結果日本人得寸進尺,到最後中國幾乎亡國。關鍵就在於,汪精衛自己投降也許是大丈夫 ,但他代表中國投降就是漢奸,他“減輕人民痛苦”的信念越堅定,他給人民帶來的精神痛苦就越大。茅先生把個人意義和集體意義的“委曲求全”混為一談,個人的“好死不如賴活”也許 有“能屈能伸”的含義,可全民族的“好死不如賴活”卻可能有三個大問題:一是很難確定和判斷什麽叫“完全沒有抵抗能力”,二是不能排除投降後被滅族滅種的風險,三是與敵合作可能 過分鼓勵了集體的“投降主義”文化。
汪精衛想曲線救國,也確實救了不少敵占區的人民,可他的背叛給中國人帶來的恥辱,遠遠超過他給人民所減輕的痛苦。更具體地說,有些因為他而減輕了痛苦的中國人,可能寧可選擇“寧 死不屈”;而那些他的投降涉及不到的中國人,則可能因為他而增加了恥辱的痛苦。可見,茅先生的最大錯誤,是把“物質利益”當成了人民的唯一利益,完全忽視了人民的“精神利益”,完 全無視背叛或恥辱可能是更大的痛苦,完全不顧“好死不如賴活”的個體投降不同於“好死不如賴活”的整體投降。
按照這個簡單的道理,“人民的利益”與“政客的利益”、“皇帝的利益”、“國家的利益”可以是重疊和統一的,他們之間在主權利益上統一,並不意味著他們之間其他利益的對立就消失 了,他們在其他利益上的對立也決不自動導致他們在主權利益上的對立。有些自稱英雄的人為了報效皇帝老子而犧牲人民的利益,這種情況肯定存在;但敵人來了,我們政體要是沒憲改,大家 就可以臨危投敵讓步以減少物質損失,這樣的思維,這樣的“人權高於主權”,就等於否定了人權需要主權來保障,就等於否定了主權至少也是那些受敵損害者的人權的一部分,就等於永遠 把“改政體”當成了所有國民的頭等大事,以至於投敵讓步也在所不惜。確實有人認同這個“投敵讓步邏輯”,但茅先生的問題是以為,一些人的邏輯就是大多數中國人的邏輯,或應該讓這 些人的邏輯變成大多數中國人的邏輯。
可見,茅先生所謂的“幾千年的曆史就要改寫”,其實隻是他對漢奸的分析出了“四個大漏洞”的結果,可問題是:精神利益可以高於物質利益,個體投降不同於集體投降,外部爭主權不對 立於內部爭民主,一些人的邏輯不是也無法成為大多數中國人的邏輯。
貶低百姓對主權利益的關切
茅先生還說:“釣魚島是一個無人荒島,沒有GDP沒有稅收。地球上有沒有它不會對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百姓造成絲毫影響。但是政治家和外交家們發現這是一個好機會,無事生非,動用 百姓的稅款,製造事端,煞有架勢地忙忙碌碌。其實是為了自己的職業利益。他們就是吃這口飯的。哪天他們真正關心百姓了,世界才能太平。”茅先生主張“讓政治家退出,請專家擬定開 發方案”。
可是,釣魚島周邊的捕魚權以及其他潛在資源都有GDP,對中國大陸、台灣、日本都有影響,更具有GDP之上的主權意義,各方忙忙碌碌怎麽能叫“無事生非”呢?哪個政治家願意背“喪權辱國 ”的罪名呢?又有多少“公知”願意支持“喪權辱國”呢?是應該罵政客不關心百姓的物質利益,但怎麽能借此貶低百姓對主權利益的關切呢?“讓政治家退出,請專家擬定開發方案”又怎麽可 能行得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