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瑪 合肥穀張案是一個非法庭審

來源: 清澈的江河 2012-08-14 18:02:0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086 bytes)
穀案之十

合肥穀張案是一個非法庭審

安瑪 2012/8/14

合肥中級法院自8月9日開庭審理穀開來張曉軍涉嫌謀殺案以來,相關的質疑評論鋪天蓋地,其中不少的網友直指在合肥中院開庭的穀張案是一個非法庭審,安瑪認為這些觀點有理有據一針見血,現整理歸納如下。

一個法院開庭的庭審是否屬於非法,就要看該法院有沒有依法開庭,具體到眼前熱議的穀開來張曉軍涉嫌謀殺一案,從已知的公開信息看來,合肥法庭起碼有兩處是違反了現行法律的。

第一個違法之處,就是無理剝奪了被告穀張兩人依法自聘律師的權利,由法院強行指派律師,結果穀母自聘的兩名律師到了合肥後卻被法院拒絕,這是一種違法現行法律的行為。新華社的報道堅持說,穀張兩人是“自行選擇律師”,這是一種奸詐的詭辯,事實是法院交給被告一張律師名單,要求被告必須從中選擇,這和法律規定的被告自聘律師完全是兩碼事,新華社使用玩弄文字遊戲的手法,踐踏中國法律愚弄公眾誤導輿論破壞法製影響甚壞。

第二個違法之處,在於合肥法庭采取兩麵三刀的陰險做法,開庭前媒體高分貝宣揚每位被告擁有兩名家屬旁聽資格,可是開庭的當天卻故意不安排家屬進入法庭,結果四名家屬全部失去旁聽資格。

法庭程序規定,除非發生了特殊的意外,否則法庭在正式開庭前必須點名確認被告家屬到庭旁聽後才能開庭。然而,在合肥穀張案的庭審中,為何出現了被告家屬無法進入庭內旁聽,卻還能正常地開庭審理這種罕見的“法庭事故”?質問合肥法庭,你們為何會藐視正常的法庭程序,在被告親屬無法進入法庭的情況下公然違法開庭?

基於以上兩點,合肥中院審理穀張案的法庭在8月9日沒有依法開庭,因此當天對穀張案的庭審完全是一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非法庭審。

至於合肥法庭在開庭審理過程中兩次公然違法的目的,有網民分析說原因有二:一是由於出庭的被告使用了替身,而法律規定被聘律師有權會見被告本人,一旦允許自聘律師替身就會露餡敗露;二是若讓親屬進入法庭聆聽被告陳詞,能區別真人和替身之間不同的嗓音,替身同樣露餡真容,因此法庭采取了這兩項的公然違法手段,目的都是為了掩護替身蒙混過關以假亂真。安瑪認為,網民這些分析有道理也符合邏輯,不是嗎?

然而,無論網友關於替身就是法庭兩次公然違法開庭的真實目的推斷是否準確,都無法改變合肥審理穀張案本身就是一個非法庭審的事實,合肥的法院不認同?請你們親自給公眾作出合情合理的解答。


【多維新聞】本文網址:http://blog.dwnews.com/post-228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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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瑪,好樣的,胡溫有你十分之一的智慧,就不會落到這樣的名聲。 -CHRE- 給 CHRE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8/15/2012 postreply 07: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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