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中最嚴厲的一項稱劉誌軍對中間人收取谘詢費知情,對高鐵傳媒公司收取讚助費知情。
我的理解是:
劉誌軍最主要的問題不過是“知情”,另外有些作風問題。即使連別人送幅“當代”字畫都算上,仍達不到違犯刑法的標準,無法移交司法部門,隻能內部通報。
大張旗鼓地開頭,內部通報收尾,這個案子很奇怪。
再有消息是誰先公布的?
中國經濟網說是從人民網轉來的:
鐵道部內部通報劉誌軍違紀:收巨額賄賂玩弄女性
2012年08月06日 09:21 來源:人民網
http://www.ce.cn/xwzx/gnsz/gdxw/201208/06/t20120806_23557151.shtml
人民網說是從中國經濟網轉來的:
鐵道部內部通報劉誌軍違紀:收巨額賄賂玩弄女性
2012年08月06日10:21 來源:中國經濟網
http://pic.people.com.cn/n/2012/0806/c1016-18676048.html
雙方都很謙讓,都不肯做“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