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2012倫敦奧運會8名羽毛球運動員被罰的看法

有這樣一次籃球循環賽最後一場比賽, 某隊 需要贏得5分才能靠小分奪取總冠軍,可是最後幾秒時,他們隻領先2,怎麽辦? 隊長這時做出了一個驚人舉動,將球投進了自己的藍筐裏, 造成平局, 而促使比賽加時. 在加時賽裏,他們超水平發揮, 結果以6分領先對手結束戰鬥,如願以償奪得冠軍!

 

往自己的家門裏投球, 這樣的比賽,要不要處罰?

 

這次的倫敦奧運女羽雙打8名隊員被罰事件中,你硬要讓運動員去贏一場對自己不利的球,這讓人家怎麽打?羽聯造成的這種愚蠢局麵, 卻要由有奪冠實力的運動員犧牲自己的夢想來承擔,這是多麽不平, 甚至邪惡!沒有公平和公正,哪還有奧運精神?

 

什麽是奧運精神,什麽是道德?運動員贏球反倒對自己不利,這樣的所謂奧運精神純粹就是“逼人為聖”,純粹就是“道德綁架”!

 

該講道德的時候,許多國人不講道德; 在這種(在俺看來)跟道德並不相關的事情上, 許多人又唱起了“道德”,“精神”的高調,真是怪哉!

 

我深知自己人微言輕,也知道世上不公平的事情太多了,可是奧運冠軍是運動員的夢想甚至是他們的生命,()們經過那麽刻苦的訓練,在即將達到頂峰的時候,卻被窩裏窩囊的剝奪了比賽資格, 太不公平,太殘忍! 正如我們常人, 中了樂透頭獎,卻不讓你領獎,你該怎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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