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美人:高官情婦潛港追蹤

消失的美人:高官情婦潛港追蹤

 

香港鳳凰衛視詹晟

 

 

最新一期的《鳳凰周刊》起底近13年來的內地銀行係統大案要案,其中提及一個響亮的名字:“王益”,這讓一段塵封的往事再次浮出水麵。近年內地高官窩案的特點就是膽大妄為,除了金額龐大,還有就是色膽龐大。

 

翻 閱資料,可以看到王益與一個神秘女子過從甚密,而這名女子不但睡掉原青島市長杜世成、雲南省原省長李嘉廷、中國石化原董事長陳同海、北京市原副市長劉誌 華、最高法院原副院長黃鬆有、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益,甚至連年輕英俊的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也中“愛神”之箭落馬,此女可謂上下通鋪,隻體遮天。

 

還原公共情婦

 

中國高官共享情婦的作風,伴隨著腐敗窩案而被人熟知。以前是一個官員享受多名情婦,而如果是共享,其中可以判斷出兩個很有意思的反諷意味:

 

其一,從獨享到共享。為官者的腐敗軌跡一般是用“權”換“色”。而這個“色”,從父係社會開始,便是男權附屬品,“色”作為擁有的對象,通過獨家性方能體現物以稀為貴,如何可能共享?

 

其二,從肉婦到情婦。 這個原本通過肉體的交往,之所以升華到“情”這個階段,其實也就是對於社會關係的一個反諷,如果通過利益交換能夠建立起古來扼腕、生死相許的“情”,那麽 這個“情”也就有價了。筆者謂之為“肉婦”而不是“情婦”。如果說真的在肉體交換之中建立起情之關係,那麽這種情誼也隻是起初帶有江湖意味的豪情、俠情, 到了最後就是奸情,而這個“奸情”的“情”,不過隻是一個“事情”的意思。所以情婦有了新解,事情之婦。

 

根據2011年香港中國通訊社的報道,“內地《財經》報道稱李薇未經刑事審判重獲自由,在2010年歲末留下一個模糊而神秘的背影。這位屬兔的奇女子,已迎來自己的第四個本命年。”

 

2011年進入第四個本命年,那麽到2012年,李薇就是一個49歲 的中年婦女。這位中年婦女可能未必風韻稍減,但是心態必定已然寂寥。靠姿色起家的情婦,如果沒有足夠精明的資產管理手腕,將隨著年華老去而退出“情政”舞 台。所以李薇能周旋於如此多的高級別官員之間,並合理運作,必然有不少的情商和智商,可惜聰明用錯地方,如果在抗日時期,做一個愛國女特,勢必成為佳話。

 

這位年齡到限、手腕非常的李薇,是通過什麽達到其飛黃騰達的目的?又順利轉移資產到海外的?“

 

肉體行賄應該追查

 

考察有關情婦的法律規定,實在殘缺,利用職權之便進行權色交易,官員犯法當罰,但情婦運用肉體行賄其實也應該有明確的法律界定。現 在隻有對於包二奶者規範的重婚罪,據報道:“由於包二奶之形式不一,有的已婚男子與大陸女子在大陸又登記結婚,有的雖未與大陸女子為結婚登記,但卻以夫妻 名義為同居生活,又有的雖與大陸女子為同居生活,惟對外卻以秘書、兄妹、保姆相稱。而其所涉者,可能為重婚,可能為姘居。茲將已婚者為重婚、姘居行為,依 大陸法所應負之民、刑責任略述如後。

 

而據《法製早報》報道,“關於性賄賂入罪的討論,從十年前《刑法》修訂時便已經展開。據悉,當時參加討論的一些專家也曾提到增加‘性賄賂罪’,但考慮到這與中國的傳統文化觀念有太大衝突,終未通過。在20013月,全國人大代表趙平女士提出《刑法》應增設‘性賄賂罪’的議案,在當時贏得輿論的一片叫好聲,但卻得不到法學界所首肯。法律界人士認為,性賄賂能否入罪至少涉及到個人隱私、性道德等本屬私領域的問題,搞不好還會模糊國家法律和私人生活的界限,淪為一種善意的惡。”

 

 

未經刑事審判重獲自由的李薇想必已經隱姓埋名轉而運作現有資產,也能步步為營,獲得驚人收入。而獲得釋放(一說輕判兩年)這本身就是對於情婦這個角色在腐敗之中的作用有鞭長莫及的嫌疑。

 

報道稱,時至今日,李薇多數資產仍然得以保全,尤其是在內地司法無法觸及到的海外。甚至被調查的4年間,部分資產仍有增值。遍曆顯要,幾番浮沉,青山尚在,雖然其間缺乏明晰的產權保護,但在信息不透明的大環境下,李薇卷土重來亦未可知。”

 

以下轉:

 

 

內地高官“公共情婦”李薇近期獲釋

20110214 16:26    稿件來源:香港中國通訊社

 

香港中通社北京214日電據報道,有內地高官“公共情婦”之稱的李薇已於近期獲釋。內地《財經》報道稱李薇未經刑事審判重獲自由,在2010年歲末留下一個模糊而神秘的背影。這位屬兔的奇女子,已迎來自己的第四個本命年。

 

報道稱,與李薇存在人脈交集、並與杜世成(原青島市長)同在秦城監獄服刑者,還有雲南省原省長李嘉廷、中國石化原董事長陳同海、北京市原副市長劉誌華、最高法院原副院長黃鬆有、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益、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等。此外,另有多名省部級官員泥足深陷,因“交友不慎”“嚴重違紀”等卸甲身退。

 

報道稱李薇財路傳奇:這名越南出生的法越混血兒以難民身份進入雲南紅河,憑借過人的逢迎手段漸次接近本地高層,在脫身險案後,經財經大員引入北京,開始編織一張下聯資本作手、上達官場顯貴的傘狀網絡。

 

調查可示,其在北京、青島、深圳、香港及海外成立了近20家公司,涉足煙草、地產、廣告、石油、證券等多個行業,關聯資產近百億元。

 

報道還首次揭開了李薇出身微寒,入世離奇的身世。據其親屬介紹,李薇本為越南居民,因避戰亂,七歲左右隨父遷入雲南省紅河州。1.65米的李薇頗具混血之姿臉龐修長、彎眉大眼、鼻梁端正、膚色白皙。

 

據其戶籍檔案,“李薇,漢族,身高165CM,戶籍地為深圳市羅湖區桂園路紅圍坊6號,出生地是廣東省惠來縣,籍貫為雲南省昆明市,已婚,高中文化。待業。”

 

司法材料顯示,李薇至少擁有兩個合法的身份證件,一是“440301”開頭的身份證,籍地深圳羅湖區,出生日期是1963924日;一是“P284”開頭的香港居住證。

 

李薇的父親係法裔越南人,其早年經商,因避戰火,遂將家人與家產移至中國雲南。與大多數沉於底層的難民不同,商人起家的李薇之父,自移居雲南之初即先覺官道,為其子嗣疏通津要。

 

19961225日,33歲的李薇拿到了第一個合法的身份證件不是在雲南紅河,而是廣東深圳。“在雲南必須受到嚴格的審查,但廣東一些縣市已有相對寬鬆的政策和戶籍造假係統了。”有關調查人士說。

 

她的胞妹李嫻1967922日生,出生地和籍貫均為廣東省陸豐縣,而身份證號在深圳羅湖區;李薇的另一表妹李雲梅,身份證號與籍貫地址吻合,係雲南省晉寧縣。

 

在旁人眼裏,李薇長相標致,善於交際,其商業頭腦在青年時代即有展現。在早年的“倒爺”大軍中,李薇專做煙草轉賣等,成為有名的“倒姐”。當競爭對手感 歎她的呼風喚雨時,鮮有人想到,這個踩著高跟鞋在物質城池奔波的女子,早年也曾拎著箱包擠火車、住招待所,或頂著安全帽出入泥濘工地。隻是到了後來,這些 工作大都由她的妹妹李雲梅等完成。

 

她在擁有合法身份後,很快與一名處於離異狀態的時任紅河州煙草局主要領導結婚。得益於丈夫的引見,以及煙草這一線性的人脈關係,李薇迅速接近本地高層,其中包括被其視為“家門”的時任雲南省長李嘉廷。

 

報道稱,時至今日,李薇多數資產仍然得以保全,尤其是在內地司法無法觸及到的海外。甚至被調查的4年間,部分資產仍有增值。遍曆顯要,幾番浮沉,青山尚在,雖然其間缺乏明晰的產權保護,但在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