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人真不要臉。

來源: mytinykitchen 2012-06-25 14:43:15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731 bytes)
商標之爭

  鎮江醋協在國家工商總局幫助下,曆時半年打贏民族品牌跨國保衛戰

  2011年1月2日,記者從鎮江市醋業協會了解到,醋協秘書長王明法和協會知識產權部部長董民,日前第三次來到國家工商總局,將寫有“鎮江香醋衛士,跨國維權先鋒”的錦旗,分別送給了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和國際合作司。至此,一場“鎮江香醋”民族品牌跨國保 “鎮江香醋”品牌衛戰終於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離公示截止隻有20天才得知“鎮江香醋”遭搶注

  王明法告訴記者,2010年6月3日,鎮江市醋業協會從一個外貿客戶那裏得到信息:一名韓國人向韓國特許廳提交了“鎮江香醋”中文、韓文商標注冊申請。韓國特許廳已經受理了注冊申請並公告,公示日期是2010年4月23日,公示截止日期是2010年6月23日。距離公示截止日期隻有20天的時間了。如果韓國“鎮江香醋”商標注冊成功的話,鎮江香醋將無法出口韓國地區。並且,如果商標所有人再進行領土延伸或單一國家注冊的話,鎮江香醋業將失去所有商標注冊國家和地區的市場。這對正在擴大產能,信心十足地準備“走出去”的鎮江香醋業來說,後果十分嚴重。
  一場“鎮江香醋”集體商標跨國保衛戰就此打響:6月4日,鎮江市醋業協會緊急發函給國家工商總局,請求幫助和指導。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對此案高度重視,迅即與鎮江市醋業協會知識產權部董民取得聯係,告知務必在公示期屆滿前提起商標異議,較複雜的證據材料以後再補。6月12日,江蘇省、鎮江市工商部門負責人與王明法、董民一起趕赴北京,與國家工商總局相關部門商量應對之策。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和國際合作司負責人對案件性質、韓國的法律依據、異議代理事項、可能的不利結果及應對辦法等,做了分析和指導。

  公示截止前一天,醋協提交“異議申請書”

  董民告訴記者,在準備異議申請材料的十幾個日日夜夜,那種緊迫感讓其至今難忘:
  查找有關文獻資料,說明“鎮江香醋”的曆史淵源;找出“鎮江香醋”在中國以及世界各國受保護的證明;進行近三年來“鎮江香醋”產品的國內、國外銷量統計;對近三年“鎮江香醋”在國內和國外廣告宣傳投入的統計;任何宣傳“鎮江香醋”的廣告,包括宣傳小冊子、電視媒體廣告等任何能顯示“鎮江香醋”標誌的廣告……6月22日,也就是公示截止的前一天,鎮江醋業協會通過商標代理機構向韓國特許廳提交了“異議申請書”。
  6月24日,國家工商總局國際合作司司長安青虎正式致函韓國特許廳廳長,希望對方根據2009年中韓簽訂的戰略合作諒解備忘錄,駁回注冊申請,維護“鎮江香醋”的合法權益。7月5日,省、市工商部門與鎮江市醋業協會負責人一起,第二次來到國家工商總局。雙方就“鎮江香醋”集體商標的保護進行交流。國家工商總局提出,將約請韓國駐華使館相關官員,並做好出訪韓國談判的準備。7月7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又書麵來函,就案件的異議作具體指導,並告知,商標局將以李建昌局長的名義致函韓國特許廳長官,請韓方對此案給予關注並依法處理。根據指導意見,協會又補充了部分證據材料。
  7月13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李建昌局長致函韓國特許廳長官,向其表達工商總局商標局對此案高度重視,請韓方依法公正處理此案。之後,國家工商總局國際合作司司長安青虎在北京約見韓國駐華大使館知識產權官員,就“鎮江香醋”商標案進行正式會談。

  曆時半年打贏“跨國保衛戰” 成典型案例上報國務院

  努力終於有了結果。11月15日,喜訊傳來,韓國特許廳已於10月26日裁定,駁回韓國公民的商標申請,支持鎮江市醋業協會的異議請求。韓國公民對該裁定如在2010年12月10日前不申請複審,這將是最終的結果。12月10日,韓國公民沒有提出申請複審,鎮江醋業協會獲得了最終勝利。
  在這場“鎮江香醋”跨國保衛戰中,中方雖然取得了勝利,但國家、省、市工商部門和鎮江醋業協會的人都表示,這件事不會也不應該就此結束,他們正在從中總結知識產權維權的經驗,反思此案帶來的一係列啟示。
  王明法說,此次“鎮江香醋”跨國保衛戰是2009年我國與20多個國家簽訂國際合作機製以來,第一個通過國際合作機製解決商標糾紛的案例,意義重大。目前,國家工商總局已把此案作為典型案例上報國務院,提出今後要加大民族品牌的國際保護,通過國際注冊促進自主品牌的國際化。同時,國家工商總局已要求江蘇省工商局就此案進行專門研究,以政府部門形式出具有關意見。在去年12月9日召開的鎮江全市深入實施商標戰略工作會議上,鎮江提出明年將圍繞企業商標國際注冊、商標國際保護和自主品牌國際化三個關鍵環節,大力推動鎮江自主國際品牌建設。

  目前,醋業協會正在進行“鎮江香醋”韓國注冊的相關準備。同時,“鎮江香醋”集體商標進行中國馳名商標的申報工作已經啟動。

  國產名牌“出洋”必須商標先行

  “中國產品要走出國門,商標是企業必需的一張‘名片’。忽視商標注冊的結果,必將使經過努力樹立起來的商標被外商搶先注冊或者假冒,被別人輕易占有,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隻有商標先行,商品才能在海外安全銷售,企業的產品和營銷活動才能在國外受到法律保護。”鎮江醋業協會秘書長王明法表示,2004年,“鎮江香醋”在香港遭搶注,促成鎮江醋業協會的盡快成立以及“鎮江香醋”集體商標的申請成功。近年來,醋業協會加大了商標國際注冊的力度,已在近10個國家和地區進行了海外注冊。接下來,協會將進一步強化超前意識,對於主要出口國盡快進行商標注冊。
  鎮江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響應國家“走出去”戰略,接下來“鎮江香醋”將加快海外市場拓展步伐。“鎮江香醋”已占到國內醋出口量的90%左右,這一民族品牌潛在的隱性商業價值不可低估。這位負責人認為,在“鎮江香醋”品牌國際化的過程中,除了會員企業和協會的努力,還非常需要地方政府給予大力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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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人家也隻是一種商業投機,也走法律之路. 如中國也有賣蘋果機的商店, 一切跟美國的一模一樣. -老骨董- 給 老骨董 發送悄悄話 老骨董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25/2012 postreply 15: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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