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人大副委員長聯署提“六點呼籲和建議”

來源: 228 2012-06-04 14:48:39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989 bytes)

三名人大副委員長聯署提“六點呼籲和建議”

據《爭鳴》雜誌的報導,在人大副委員長會議上,韓啟德(九三學社中央主席、中國科協主席)、蔣樹聲(民盟中央主席)等聯署提出呼籲和建議,致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共有六點:

(一)就“八九”政治風波事件定性性質作出修正,對當年絕大多數參加活動和組織活動的學生、職工等的願望、訴求應予作正麵肯定;

(二)以時間已超越了二十年作法律解釋,撤銷當年有關通緝令;

(三)因事件受到牽連、受到處理或受到非正常對待、定性而出走、外流的學生、學者、職工等,準許回國、回家,包括探親、旅遊、學習、工作、經商或定居;

(四)因當時情況,護照已被注銷的,按公民正常規則補辦發放;

(五)回國後以法律保護公民合法、正當的權利和活動,體現依法治國的精神;

(六)就“八九”政治風波事件,要較全麵、以尊重事實、尊重曆史精神為主導向社會公布事件真實情況,以總結汲取對事件及處理教訓所付出代價。

據知,這是在本屆人大副委員長會議上第二次提出有關“六四”政治風波事件討論,第一次是2008年5月初。

政協副主席提“五點建議”

在全國政協黨組會議上,白立忱政協副主席(中共黨員、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社理事會主任)提出五點建議:

(一)在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基礎上,本著求真務實科學精神和曆史唯物主義態度,就毛澤東建國的功過及個人應承擔的責任、罪責在全黨作一次總結性評分結論;

(二)在全黨全國展開“以法治國”、“以法治黨”、“以法施政”的宣傳、教育,確立憲法是至高無上的,在法律麵前,總書記、國家主席、總理和平民百姓是平等的;

(三)立法通過黨政、國家機關部門公職人員、幹部要如實申報個人、配偶及子女財產、經濟來源等有關法例,由各級人大和紀委負責監督;

(四)鄭重考慮,就1989年春夏期發生政治風波事件的定論作出修正或糾正,就事件中無辜受到傷害的人士及家屬列作首要工作解決好;

(五)整頓、加強司法係統建設要列作當務之急、重中之重,在省、地二級設立隸屬司法係統的上訪接待部門,解決長期積壓、增多的案件。

在全國政協副主席會議上,黃孟複(中共黨員、民建中央成員、全國工商聯主席)、錢運祿(中共黨員、政協副主席兼秘書長)、鄭萬通等,在總結政協工作和對議案處理回覆工作時,都呼籲在“十八大”召開前夕,就“六四”政治風波事件性質作出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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