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9時許,雲南省昭通市巧家縣白鶴灘鎮花橋社區便民服務大廳發生一起爆炸案。當時諸多媒體報道 是一李姓婦女所為,如5月11 日大河網——《河南商報》報道稱“一李姓婦女,因為不滿政府征地拆遷,帶上炸藥包進入服務大廳的協議簽訂現場後,懷抱一歲多的小孩,點燃了導火索後實施自 殺式爆炸。當地政府初步通報稱,該事件造成4人死亡15人受傷。”
但是,據11日據新華社報道,警方糾正了這一說法,稱“經現場勘查、外 圍調查走訪及現場監控錄像等有關證據證明,這起爆炸案係趙登用所為。趙登用,男,1986年生,家住巧家縣包穀堖鄉窪落村張家梁子社,他已於實施爆炸時當 場死亡。” “警方調查走訪了爆炸現場在場人員,沒有一個人認識趙登用,證實其與征地拆遷並無關係。”“作案原因疑為報複社會。”
巧家爆 炸案原因似乎清楚了,然而5月11日《都市時報》的報道疑團再現。報道稱“趙登用的親人堅稱,趙是爆炸案的替罪羊”,並提出五個疑點:1趙登用並不知道爆 炸物品的性能,也從未接觸過爆炸物,為什麽能夠實施爆炸?2他是一個候工的苦力,怎麽會接觸得到爆炸物?3事發當天早上曾有人遇見趙登用,但當時並沒有背 包,包從何來?4自己的家庭與拆遷無關,作案動機是什麽?5希望公安機關拿出他作案的證據來,否則說他是犯罪嫌疑人太荒唐。
對嫌疑人趙登 用,評價不一,其老家的一些村民認為“是個可惡的人”,而趙的老師和打工地的工友則認為“趙登用為人憨厚有愛心”。其家人例如趙登用的兩個哥哥、妻子都覺 得趙登用並無異常。哥哥趙登賢覺得弟弟比較顧家,性格也並不孤僻。也並沒有抽煙、喝酒和去娛樂場所消費的習慣。“他喜歡下象棋,做工結束就回家了。”妻子 曾建花亦無發現趙登用案前情緒反常說:“他的情緒很平穩,誰都沒有我了解他。”
作為網民,我覺得,如果說趙登用是做案人,應該該給出做案動機,“報複社會”太抽象了,“報複社會”也需要原因,為什麽事“報複社會”?總不能是無緣無故的吧?莫非也“精神病”了?前兩年“正龍拍虎”鬧了個不明不白,但願巧家爆炸案莫成另一個“正龍拍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