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清楚!是你們要告!我沒任何興趣!

對了。樓住在說有人造謠,你說告人造謠得有證據。我說沒錯。

我說的很簡單,先問問誰在什麽時候什麽地點造什麽謠了。請個律師,一紙誣陷狀子告到到美國法院。樓主不是自說自話號稱有證據嗎?

看看法院會不會下傳票調來汽車執照。

告訴你一個常識:美國是獨立法庭,非但會下傳票調來汽車執照元件,連當時簽字的辦事員都會下傳票出庭對質。

你不會連這種簡單常識都不知道吧?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