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臣出洋考察回國後,連續上奏折要求速行立憲,慈禧太後聽說立憲有“王位永固、外患漸輕和內亂可弭”三大好處,似乎心有所動,加上立憲乃是民心所向,於是清廷便在1906年8月25日召開了一次廷臣會議,專門討論是否立憲的重大問題。
這次會議由醇親王載灃主持,參加者為各軍機大臣、政務處大臣和大學士,包括慶親王奕劻、徐世昌、張百熙、孫家鼐、榮慶、鐵良和瞿鴻禨,外加北洋大臣袁世凱。據當時《東方雜誌》的報道,這次廷臣會議的火藥味很濃,各大臣在會議上針尖對麥芒,分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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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次廷臣會議上,奕劻先開了個頭,他說從考察大臣所擬的奏折來看,立憲之事有利無弊,而且是民心所向,符合中外輿論,因此“似應從速宣布立憲,以順民心而副聖意。”
孫家鼐首先站出來表示反對,他說立憲國之法與君主國完全不同,從君主製到立憲製,從用人到行政,一整套的製度全都要跟著變,要是變動太大又太快的話,恐怕會亂成一團糟。如果這樣的話,倒不如先革除目前的弊政,等到政體清明,慢慢變更也不遲。
聽起來孫家鼐好像並不反對立憲,他的理由是重大的變革必須建立在政府控製力相對強大的基礎上,不然難免會埋下失敗的根源。對此,徐世昌起而反駁。他雖然也認同孫家鼐關於目前國勢虛弱的現狀,但他得出了一個相反的結論,那就是“漸變有年,未有成效”,要是再這樣支離破碎的漸變下去的話,既不能改變國民的觀念,也無法掃除的曆史惰性,結果還是重走老路,惡性循環永無休止。因此,中國隻有大變,進行大刀闊斧的變動,才能“發起全國之精神”,對國民的觀念起到衝擊性的作用,並真正擺脫多年累計下來的危機,這才是救國之道。
其實這個爭論是個老話題了。孫家鼐當年和康有為等維新人士沒少做口水戰,說來說去,還是“速變亡國,漸變有治”的老一套。徐世昌當年和康有為等人過往甚密,自然是反對這種老調調的。
孫家鼐對徐世昌這種新式官僚平時就很看不慣,徐世昌話音剛落,他便接過話頭反駁道,你說要以立憲來發起全國之精神,那也得有一定的條件才行,那就是國民對立憲的認識已經達到一定的程度,但你看看現在的情況,那些老百姓有幾個知道立憲的好處?一千個人裏麵有一個知道就不錯了!至於立憲到底是怎麽回事,該怎麽做,那更是一萬個人裏麵也未必有一個清楚。如果在大家都懵然無知的情況下就頒發憲法,不但沒有好處,恐怕會惹來更多的麻煩。
聽到這裏,同樣是老資格的張百熙起而發言,他說國民的認知程度應該由政府來引導,目前的情況的確是無法達到這個程度,但要是等到國民程度達到立憲的標準時再來實行立憲的話,那中國恐怕永遠都看不到立憲那一天的來臨。因此,與其等到國民達到立憲的認知程度,倒不如先實行預備立憲,然後對國民循循誘導,那國民自然也就逐漸能達到這個認知水平。
榮慶對這些關於未來的推論毫無興趣,他冷冷的說,立憲聽起來是挺美,但中國的實際情況是什麽?綱紀散漫,弊政百生,現在都搞不好,還談什麽立憲呢?當務之急是先“整飭紀綱,綜核名實,立居中馭外之規,定上下相維之製,”隻有先整頓幾年,等到那些官吏都能奉公守法,立憲才能逐步推行。
頓了頓,榮慶又不冷不熱的說,如果不考慮咱們國情和歐美國家的差別,僅僅是一些人為了追求立憲的虛名,結果恐怕不能於國有利,反導致“執政者無權”,那些別有用心的“神奸巨蠹”倒“棲息其間,日引月長,為禍不小”。榮慶的話充滿譏諷,把心裏有鬼的奕劻等人說得臉上一陣燥熱。
當時的氣氛頗為尷尬,這時瞿鴻禨出來打圓場,說這就是為什麽叫“預備立憲”,“而不能立刻實行立憲”的緣故了。鐵良對瞿鴻禨這種和稀泥的表態很不滿意,他憤憤的說,各國立憲都是因國民要求而實行,政府不實行,他們就搞暴動;哪裏有老百姓都不知道,反要強加給他們呢?如果他們真的要求了,說明他們已經知道立憲的好處,也就是願意為國家分擔義務。現在我們沒有經過國民的要求而授之與權,他們不但不感謝你,反會以分擔義務為苦差,這又有什麽意思呢?況且,搞立憲要實行地方自治,萬一那些刁民和劣紳把持地方,那不是更壞事了?
袁世凱聽不下去了,他反駁說:“天下事勢,何常隻有?各國的立憲,都是因國民有認知而授之與權,而我們是因為國民有這個權利而知道這是應盡之義務,我們的情況和西方是不一樣的,不一定要和各國一樣。”至於地方自治,必須先選“循良之吏”為地方官,“扶植善類,使公直者得各伸其誌,奸匿者無由施其技”,這樣就可以打好地方自治的基礎了。
兩派人在那裏爭來辯去,誰也說服不了誰,而主持會議的載灃卻在會議過程中始終一言不發,而軍機重臣瞿鴻禨也沒有明確表明自己的立場。等到大家爭得口幹舌燥,沒什麽話說了,載灃才慢吞吞的站起來作了個總結發言,說:“立憲之事,既如是繁重,而程度之能及與否,又在難必之數,則不能不多留時日,為預備之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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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太後調和了雙方意見,於1906年9月1日發布了“仿行立憲”的詔旨。在詔旨中,既不否定立憲,也宣布馬上立憲,而是說“目前規製未備,民智未開,操切從事,塗飾空文。故廓清積弊,明定責成,必從官製入手。亟應先將官製分別議定,次第更張,並將各項法律詳慎厘訂,而又廣興教育,清理財政,整飭武備,普設巡警,使紳民明悉國政,以為預備立憲之基礎。”
其實,從總的情況來看,這次會議上倒沒有人公開反對君主立憲這種製度,關鍵問題是什麽時機推行的問題---也就是說,立憲是遠期目標還是近期目標的問題。另外,在承認當時“紀綱紊弛,百弊俱生”的前提下,兩派人對實行速行立憲的結果也有完全不同的推論。
反對速行立憲的一派認為,一個國家的立憲要取得實效,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如政府對社會的有效控製能力,各種資源(包括政治、經濟、文化等)的相對充沛,國民的教育程度,吏治的清廉和有效等。這種觀點姑且稱為“條件論”,他們由此認為,在不具備這些條件就貿然速行立憲,不但事與願違,反會給國家和民眾帶來災難。 更有甚者,他們對改革者的動機表示懷疑,有如榮慶在會議上的譏諷之語。
主張速行立憲的一派也承認當時的現狀,但他們反過來認為這種現狀是因為沒有變革的結果。因此,隻有通過立憲的刺激和引導才能改變這種危機。而且,速行立憲派對立憲後的推論相對樂觀,他們認為立憲製度一旦建立,緩行立憲派說的那些條件是可以在這種製度下逐漸創造出來的。這種觀點也就是所謂的“危機論”。
從邏輯上來說,這兩種觀點其實都會陷入一種兩難境界。正如蕭功秦先生在《清末新政時期的立憲論爭及其現代啟示》中所作的“重症病人”的比方, 醫院裏的有一個重症病人,醫生們在討論治療方案上時,“激進派”醫生認為,由於病人的病情惡化,危在旦夕,要挽求病人的生命就必須立即進行大手術,否則病人就沒有生存可能;而“保守派”醫生則認為,正因為病人病情嚴重,生命垂危,在病人根本不具備進行大手術的條件下,任何大手術隻能使病人加速死亡,因此隻能進行小手術,大手術既使必要,也隻能在病情好轉的情況下才能進行。
事實上,這種“重症效應”下引發的政治選擇兩極化在戊戌變法時期已經初見端倪,當時康梁等人“不變則亡,小變亦亡,大變則強”的立論何嚐不是一種“危機論”?而反對康梁變法的那些守舊派其實隻是“條件論”的擁護者,倒未必是反對變法本身。
可惜的是,清末的民族危機越是深重,“重症效應”下引發的兩難抉擇就越為的急迫和尖銳。就當時而言,雙方都有道理,但抉擇隻有一個,哪一方能取得優勢地位呢?從近代曆史來看,在危機日益深重的情況下,“危機論”更有市場,更容易引起人們的共鳴。但是,我們不能不認識到這樣一個問題,“危機論”更傾向於一種非理性的情感層麵,其引發的往往是一種激進的政治思潮,一旦民眾被發動起來,相對理性溫和的保守力量將被曆史的洪流徹底衝垮(正如本書有意無意提示的),這何嚐不是另外一種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