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又有重慶人員來訪,我與幾個律師共同接待。經過近一階段的接訪總結,相同點歸納如下:
1、所有人員進去先過老虎凳這一關;
2、無論輕重戴黑頭套、手銬、腳鐐;
3、幾天幾夜不讓睡覺輪番審訊是常態;
4、在法定審訊場所之外刑訊逼供;
5、查封、沒收全部財產;
6、檢、法兩院看不到財產,自始至終公安掌控
司法鑒定“應當”送被告人,被告人有權申請重新鑒定。法庭秘密鑒定、不送被告人、無端剝奪被告人異議權,(雖然,鑒定對龔剛模有利)難道@陳忠林 @司馬南 真的不懂嗎?司馬南不懂可以理解,陳忠林也不懂?
我很難相信以下是陳忠林教授說的,我申請法官回避,當場遭駁回,我指責法官:你哪怕去趟衛生間回來說經請示院長,再駁也行,你這麽屁股不抬就駁回呢!我申請公訴人回避,你法院有權駁回嗎!這要檢察長決定啊!“無論申請理由如何,必須立即休庭”,這是低級的法律常識,陳忠林教授、@司馬南 不明白嗎?
@夜來洪荒 : 在薄期間,重慶曾經多批次/多人次的“知識分子”“作家”“網站老大”“學者、專家”被邀請前去重慶,據小道消息,每個去的都有車馬費拿,現在是不是到了公開的時候?
規勸,當年為了配合重慶打黑造勢,拿了重慶幾萬、幾十萬、幾百萬、上千萬宣傳費、造勢費的個人、單位以及媒體,(為了生計的零散五毛除外)盡快將該款退回重慶財政,真心懺悔。否則,對重慶人民、對自己都將後患無窮。
今又接重慶來人控訴:2010年的案件,我們親自到公安局專案組交6000多萬罰款,可他們竟然不出收據!我們再三要求,哪怕是打一白條,回去有個下賬的憑據,對股東們也有個交代,得到的是一句冷冷的回答: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