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提出“十次路線鬥爭”的,是毛澤東南巡時的談話。而正式提出“十次路線鬥爭”概念的,是《周恩來在中國共產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在這十次路線鬥爭裏,
一、“陳獨秀右傾投降主義路線”; 把中共在某個時期的曲折、失誤的賬,算到個人頭上,可以抹煞集體領導的責任,模糊挫折、錯誤產生的複雜原因,是一種充滿傳奇性、可以滿足某種窺視欲的解釋方式。既缺乏實事求是的科學性、嚴肅性,又容易被利用來進行黨內不同意見、不同派係的權利鬥爭。}
二、“瞿秋白左傾盲動主義路線”;
三、“李立三左傾冒險主義路線”;
四、“羅章龍右傾分裂主義路線”;
五、“王明左傾教條主義路線”;
六、“張國燾右傾分裂主義路線”;
七、“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
八、“彭德懷右傾機會主義反黨集團”;
九、“劉少奇反革命修正主義路線”;
十、“林彪反革命集團”。
這就是毛澤東所說的“十次路線鬥爭”。
曆史地看,這黨內的“十次路線鬥爭”,有幾次是毛對而對手錯?又有幾次是毛錯而對手對?我看,至少這8、9次鬥爭無疑是毛錯而對手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