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下原報道, 你這兒說的改了原文意思

來源: haobuhao 2012-04-13 06:28:0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623 bytes)

"據調查,薄穀開來(薄熙來同誌妻子)及其子同尼爾·伍德過去關係良好,後因經濟利益問題產生矛盾並不斷激化。

經複查,現有證據證明尼爾·伍德死於他殺,薄穀開來和張曉軍(薄家勤務人員)有重大作案嫌疑。

薄穀開來、張曉軍涉嫌故意殺人犯罪,已經移送司法機關。"

原報道是分段來講的. 中間那段說穀張是嫌疑人. 最後一段說送司法. 很標準的敘述方式. 即使有自供, 也可以這麽說, 畢竟自供也是一種證據.

你將原文理解成這種寫法: "薄穀開來和張曉軍(薄家勤務人員)有重大作案嫌疑, 薄穀開來、張曉軍涉嫌故意殺人犯罪,已經移送司法機關。"

這種寫法說不上有不對的地方, 隻是敘述上羅索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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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錯了,再看看我引的吧。。。 -金筆- 給 金筆 發送悄悄話 金筆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4/13/2012 postreply 1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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